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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必须教“语”,这是一个共识,没有什么争论;但“语”中的“语言”和“言语”,哪个重要哪个次要,以及老师怎么教“语言”和教“言语”,却是一个分歧点。我的态度是:教学中虽然不必可以把它们分开。但语言的规律是必须让学生掌握的,因为那是让学生形成正确思维的保证。
在汉语中,语句必须是“主语——谓语——宾语”的结构形态,符合这个结构了,是正确的思维,大家都可以理解,意义就能够沟通。举个例说“我”、“吃”、“饭”,三个字相组合,可以出来六个句子,四种结果。
第一种结果即第一个句子:“我吃饭”,最符合汉语语言规范的结构,谁都能懂是什么含义,传播沟通毫无困难。
第二种结果即第二个句子“饭吃我”、第三个句子“我饭吃”,两个句子谁听着都别扭,一般人没法理解它们的意思,算是病句。但非要这么说一定有特别的含义在里面。
第三种结果即第四个句子“吃我饭”,那是另外一种意思,也是另外一种结构,跟“我吃饭”完全两码事。
第四种结果即第五个句子“饭我吃”和第六个句子“吃饭我”,这两个句子属于言语,在特定的语境中使用,听的人若在那语境中便完全可以理解,但它不在语言的规范即“主语——谓语——宾语”的规则之列。
语文教学一定要认真教给孩子第一种结果,让他知道那是正确的造句方法,他才能正确地思维,并且正确地表达。这是我们常说的要使孩子获得正确的“语感”的第一个内容。
对第二种结果,能认知它是病句;对第三种结果,能认知它是另外一种句型,表示另外一种语义,与“主语——谓语——宾语”的规则无关,也是语感的内容之一。
第四种结果的准确把握,对高中生来说都相对困难,需要老师在范文的语境中进行分析。如果学生能够准确地掌握这种预感,他的语感水平可以说已经达到一个层次了。大学课堂上老师常讲一个郭沫若尊称演员张逸生为“一字师”的故事,就是这种语感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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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年,郭沫若的历史剧《屈原》在山城重庆公演,剧中,屈原侍女婵娟痛斥背叛老师的宋玉有一句台词:“你是没有骨气的文人!”郭老在台下观看演出,觉得这句话说出来不够味,要婵娟的扮演者张瑞芳改称“你是没有骨气的无耻的文人!”改罢,张瑞芳表演后,下台对郭老摇头说:“好像还是不大够味!”正在一旁化妆的演员张逸生说:“‘你是’不如改成‘你这’。”
“你这没有骨气的文人!”一字之改,语气有力,感情强烈,够味了。郭老认为这个字改得非常好。同年5月30日郭沫若在《瓦石札记·一字之师》一文中,特地记载了这段修改佳话,并将此文附在《屈原》剧本之后。文中盛赞演员张逸生是他的“一字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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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好语言,就是要学好语言的规则,这正是楷书与其它种类书法的关系——“语”,一定要给学生打好“语言规则”的基础。言语则是在更高阶段通过实践逐步累积的东西。
敬请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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