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论模式的时候,得到了“凌波微步”的批评,他的原文如下:
叙事模式只是一个大的框架。
可艺术最终拼得是一个个鲜活的细节。
有模式不一定能活,没细节肯定要死。
模式是一种规则,一个人被杀了,侦探来侦破,最后一定要查出来。这是模式。但是人如何被杀,侦探如何侦查出来,这里需要细节。
这些细节就是一种反规则。就是说你知道这个人,在这个模式下要死,但是他死的方式,死前的挣扎,对待死亡的具体态度,你还是要好好得设计。就象《精神病患者》中那个女的被杀一样,仅仅有模式告诉你她被杀了,有用吗,当时她在洗澡时凶手创进来那一系列惊心动魄得短镜头才是最震撼人心的。
说了半天,并非要否定模式的存在,而是觉得前途漫漫,模式只是第一步,而且不是最关键的一步。
他的理解很敏锐,却没有吃透我的精神。我讲模式,恰恰讲的就是“模式——细节”这个矛盾的对立统一体。但后者我不称它为“细节”,我另外使用“桥段”这个术语。桥段为香港电影界喜用,内地则少用。桥段的名称好在:当你把模式选择确定以后,必须以“桥梁”或“手段”把模式的各个环节顺利且完美地连接起来。桥段是服务于模式的,洗劫则没有服务于规则的要求。“一个人被杀了,侦探来侦破,最后一定要查出来”,它是生活逻辑,也是讲故事的叙事逻辑;自然也可以是“一个人被杀了,侦探来侦破,最后却没有查出来”,这也是生活的逻辑,同样也是讲故事的逻辑。两种逻辑就会有两种不同的桥段,逻辑是生活中固有的,桥段可必须是由编剧与导演独出心裁所创造的,但再独出心裁,他也必须在模式的控制下来设计桥段。现在电影创作的问题是:没人谈模式,没人重视这必须的叙事逻辑,所以“细节”混乱,衔接也散漫不合理。模式决不简单地是一种规则,而是叙事的“魂”,我要针锋相对地说:没有“魂”,这个文本肯定得死,因为它得不到观众的认可——当年格里菲斯《党同伐异》就是用错了“魂”;而细节设计不好,却能混事儿——当今不是有许多平庸至极的编剧与导演在那里用细节生生猛猛地行骗着观众吗?
模式不仅仅是第一步的事情,它更重要在它表现着结构,它是统帅全部文本的结构,把所有的桥段凝聚到一起的中心。桥段是服务于结构的细胞和器官。没有模式,就没有结构,即使有若干个精彩的细节,它们也会成为散沙。散沙若吹猛了,满天狂飘,那就成了沙尘暴——人类破坏文艺生态的悲哀就是这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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