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不起,经济适用房买不到,廉租房轮不上,中等收入家庭一直处于一个“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尴尬境地。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逐渐解决后,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收入不低的“夹心层”咋就成了房奴?无疑是对我国几十年住房改革的极大讽刺。
从2006年开始。国家开始集中力量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通过资金、土地等多方面的支持,建立、完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体系,与商品房体系并驾齐驱,以满足不同群体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截至2007年5月,北京市共有5603户家庭、共13977人领取了租房补贴;共有349户、共942人通过实物配租,解决了住房困难。同时,从1998年到2007年2月,北京市批准集中建设了经济适用住房项目52个,总建筑规划面积2600多万平方米,累计开工建设2197万平方米,销售面积约2000万平方米,19万户家庭通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解决了住房问题。
通过廉租房以及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低收入购房群体的住房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但是,对于中等收入群体而言,政府或许需要另外一种全新的思路。
目前中国仍有7亿多人口居住在农村,占到全国人口的56%。虽然近年来农民的收入状况有所改善,很多地区的农民收入还远不及城市低收入人群。但是农村人口的住房问题并没有成为社会难题。很重要的一点原因是农村住房由政府划拨土地,而除此之外农民不需要承担其他的税费,相对而言的建筑成本会降低很多。所以,绝大部分农民可以承担住房支出。
解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必须国家政策和市场机制结合起来。在土地、资金等方面政策要有所倾斜。对于中等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建设部提出了“租买结合”的方式,也即通过限价房和经济租用房来解决中等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
对于“限价房”而言,近日,北京市出台的两限房申购标准意见稿中,对于家庭人口在3人及以下,家庭年收入8.8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以及家庭人口4人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1.6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的人群,也即传统中所谓的“夹心层”做出规定,提出供应“两限房”政策。这对于众多中等收入家庭来说,确为利好消息。但是仔细分析,还是有些不妥之处。
在北京市,对于一个三口之家来说,年收入8.8万元及以下,如果按家中有一子女计算的话,夫妻二人平均每人月收入在3666.66元及以下的符合双限房申购标准。也就是说,月收入高于3600元,家庭年收入8.8万元以上的人士无论有无资产都将被排除在外。对于北京市居民来讲,月收入达到4000元到5000元的群体还大有人在,而且是一个比较庞大的群体。特别是一些三四十岁的人群,不仅仅是收入多少这样简单,即使是收入较高,在解决子女教育、衣食住行等一系列支出后,积攒所得也难以承担起购房重担,而且,几世同堂,恰恰是最需要解决住房问题的群体。所以,“限价房”购房群体的界定还需要更加明细,或是重新考虑受众范围。
与“限价房”相比,经济租用房对于国情的适用度似乎更低。与廉租房的保障群体低收入者不同,中等收入群体在生活品质等方面会有较高的要求。因此,租房方式恐怕不太适合这部分购房群体。低收入群体可以通过购买经济适用房解决住房问题,而中等收入群体却需要通过租房来解决,恐怕不符合中国国情,也不利于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完善以及梯度消费政策的完善;其次,对于中国现阶段国情来讲,中等收入群体占到了非常大的比例,政府出资建设经济租用房,暂且不考虑利息收入、房屋修缮以及空档期等,假设按照市场价对外出租的话,需要近百年的时间才可以收回资金,对于土地、资金等都会造成极大的浪费。
我国需要纳入住房保障体系的低收入群体约有240万人,截至2007年底,已解决住房问题的低收入购房者仅有几十万。还有极大比例的住房问题需要政府与市场结合起来解决。通过政府提供土地、资金方面的支持,建立符合各阶层实际状况的住房供应计划,形成梯度消费,完善住房市场格局,稳定房价,促进市场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