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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是否会成为收容所?

(2006-04-11 10:44:13)
分类: 玩味楼市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不求人人买房,但求人人有房住,为了让天下的“寒士”都能居者有其房,政府颁布了一系列的措施通过租房补贴制度、廉租房制度、经济适用房制度等方式来保证城市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城市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对于像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中心大城市来说,旺盛的需求导致房价和租金的增长,租房补贴显然是杯水车薪;现如今并不“经济”的经济适用房也让更多的中低收入者只能“望房兴叹”而使之成为众矢之的。于是,业界开始寻找一种新的出路,廉租房制度作为一种新的解决方式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关于廉租房
                 从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来看,政府着重力度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和住房租赁制度,所谓的廉租房是政府出资出力兴建的保障住房,政府拥有产权,行使完全的支配权,在既定规则的前提下,按照计划有序地组织和分配,贫困家庭可以通过申请得到政府的住房保障。同时也出台了诸如《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等相关的规定来规范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以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权益。姑且不论是否应该用廉租房制度取代经济适用房制度,也先不谈大家有目共睹的廉租房制度的独特的优势,而是从廉租房本身的存在来引出我今天想说的话题,也即廉租房是否会成为另一种意义上的收容所。
                 廉租房会不会成为“收容所”
                 将廉租房和收容所相提并论,可能有人会觉得有失偏颇,不能赞同。诚然,一提到收容所,人们脑子里首先想到的是“流浪汉”、“遣送”等一些贬义词,就连国家2003年6月20日出台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中也直接标上“流浪乞讨”等字眼,每个人的心目中,都有一个关于收容所的定位,是褒,是贬?是冷冰冰的“流浪窝”,是温馨的救助站?个人自知。
                 同样的道理,廉租房在它开始出现的瞬间,其实也已经给他贴上了标签,他是低收入群体的、是那些连经济适用房也住不起的低收入阶层的聚集地,甚至是类似国外的穷人区、贫民窟。其实两者存在着一个同样的难题,那就是社会的歧视以及居住者所必须承受的巨大的心理压力。可能有人会说,他们的对象都是那些还在为自己的柴米油盐奔波的低收入甚至无收入者,目前的关键是解决他们最基本的生理和安全需求,其他的可以暂且阁在一边,先解决这些基本需求才能去追求更高层次的需要。
                其实,房子不仅仅是冷冰冰的钢筋水泥,房子更是代表着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生活理念,我们在为房产作策划,我们在给房子做包装,是因为我们要为我们的房子赋予一种新的涵义,而廉租房的涵义只能是“廉、贫穷、救助”。此为其一。
                其二,收容所作为一种救助站,为那些流浪乞讨者提供免费的帮助,同时带来的问题是,对于那些本就居无定所的城市流浪者来说,收容所反而成了一个“理想的归宿地”。而廉租房也不例外,身在其中以后,或者发奋图强,搬出廉租房,但是也不乏会有大批的租用廉租房人群以为找到了一个避难所,以此为家而失去斗志。实施廉租房制度的本意是好的,就像经济适用房制度的施行,当他开始广泛推广的时候,肯定也会出现相关的方方面面的问题,如上的现象谁也不能保证不会出现。
                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上,政府应该要唱主角,保障那些无房户、少房户、苦难户的利益,至于是继续加强住房补贴制度和经济适用房制度还是说让廉租房制度登上舞台,成为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的主导,还要静观其变。但如果真的要广泛推广廉租房制度,那廉租房会不会成为另一种意义上的收容所,还得看政府部门的正确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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