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夜之魅之十二

(2006-01-14 22:32:31)
此后,我便把所有的心思放在了我的夜阑静上,生意也越来越好。可见,经营酒吧比经营爱情效果要好的多。常有报刊杂志来拍照,只是我坚持不愿出镜。常把这个任务推给小枫和依云,小枫抛着酒壶耍帅和依云烟视媚行的照片就偶见于各类时尚报刊。
他俩的薪金自然水涨船高。我也常对他们说,要是另有高就,我也可以随时放人,当然,如果想要继续留下来,我也是求之不得。其实我知道,有人找过小枫和依云,小枫倒是有几分艺术家脾气,他说他就是要赖在这。依云偶尔也兼着接一些广告拍拍。我也睁一眼闭一只眼,大家其实都不容易。这年头,但凡有几分姿色的小姑娘都爱发明星梦,我也就等着她何时来请辞了。
圣诞节快要到了,城中的一家时尚杂志社要把酒吧包了下来开圣诞晚会。想想又是一个免费宣传的机会,且酬劳我也还算满意。我又何乐而不为呢?因此屡屡糟小枫耻笑,说我越发的市侩了。那几天,为了准备这个晚会,我们几个忙里忙外,最卖力的其实是小枫,他比我还要高兴。
我总觉得,他对酒吧的感情比我要深的多。我是因为失意情场,更加努力工作以寻找寄托,可他,真正是把这看成了他的一部分。他把一面落地玻璃弄成了一个橱窗,弄了两棵挂满了礼物的圣诞树,不知道上哪找了个小型雪撬,还有两匹玩偶糜鹿,拉着一个圣诞老人。在天花板上垂下十数根丝线,沾上白棉花,装扮成雪花飘落。此招一出,每每招路人注目,还有不少人在这里拍照,一时风头无两。我不得不服了他。
说实话,我是个喜欢过节的人,管他土节洋节大节小节,喜欢节日里,那种欢乐的气氛,节日里的每一个人在这天几乎都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喜笑颜开,所有恩怨暂放一边,所有愁烦劳苦亦可以悉数不理。只需记取今夕的欢笑。从前我并不这样,歌到热时,酒到酣时,我总是最落漠的那个,总是杞人忧天的想:繁华落后,如何去收拾一地狼籍?
回想起来,真正是浪费光阴。从前我以为这是及时行乐,可是现在认为是珍惜当下,其实不过是换一种说法而已。当然前者听起来比较消极颓废。中国文字实在精妙绝伦。
当晚,衣香鬓影,硄筹交错,午夜一过,倒数的那一刻把气氛推到最高潮,数到最后,平时的绅士淑女们一拥而上,把场子中央的那棵圣诞树给推倒在地,气氛狂热,小枫和依云也夹在里边疯,空气有点窒息,我含笑看着这一幕,便端了一杯苏打水走上天台花园里透透气。
看有一颇眼熟的背影长身翩立于秋千架前,咦,是谁,众人皆醉,唯他于此独酌?我上前问:“先生,怎么不下去和大伙一起玩?”那人转身,原来是秋笙。我便如此与他不期而遇,终究是躲不过。
我不得不承认,我的心还是会因为他的出现而加速的跳。可我仍旧是刻意掩饰着内心的那些起起落落的情绪,淡淡地问:"你怎么会来?”
“我是这家杂志一个专栏的特邀写手,应邀而来。”“怎么?不欢迎?”
“哪里,过门都是客。乘蒙光临鄙店,要喝什么,我给你拿。”
他便拿起秋千架旁那张白色镂花小桌子上的酒牌,翻了起来,他的修长而整洁的手指便停留在那款冰与火上。
哦,就是这款冰与火,那款.兰姆酒+毡酒+汤力水:混合而成的酒。这两款酒都很烈,混在一起更是火焰熊熊。这两款酒都很清澈,合在一起也还是平静如水。可是在喝酒人的眼里,水和火是没什么分别的。 
他曾经因了它的烈而昏睡,私下里我把它叫做休眠的火山,看似一鸿平静湖水,内里实则波涛汹涌。就象此刻我对他的那些爱恋,犹似沉睡中的一座火山,可是一但火山苏醒,爆发的熔岩足可以毁灭一切。与其让火山爆发,还不如继续休眠。我如是想。
我说,跟我来,到楼下,我调给你。本来所有的酒水都是预先准备好,不另外调酒了。他便沉默地跟在我身后。
我把那边杯冰与火递给他,他举起酒杯,对我点了点头,一饮而尽,然后跟着最后一拨散场的人往门口走出去,这时我听到杂志社的美女总编拉着他说:“傅,你去南极的游记我们杂
志社要了,这两天上来签个合约,都是老朋友了,稿费上不会亏待了你。”
他微笑着说:“好。”
他要去哪里,要去南极?我便扯着总编问,我说,我是他的FANS,这个人要去那么远的地方?美女总编言若有憾地说:“是啊,一去就要三年,唉,城中又少了一个养眼的人。”
 我便再也按捺不住,放下所有矜持,追了出去。。。。。。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前一篇:夜之魅之十一
后一篇:夜之魅之十三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