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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的不是照,而是权力的傲慢

(2009-11-04 11:29:47)
标签:

默客原创涂鸦

卖淫女

裸照

权力

冤大头

光头

杂谈

分类: 我的冷眼——时评·杂文

裸的不是照,而是权力的傲慢
文/天涯默客

 

  10月28日晚,郑州市第二次大巡防集中行动中,卖淫女裸照被发布到网上后,立即引起网友热议。照片中,一名暗访民警揪住全身赤裸的“ 小姐”头发,“小姐”一脸惶恐,双手抱在胸前跪在地上。昨日下午,河南省公安厅宣传处副处长苏银海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裸照系当地某媒体记者擅自发到网上,并非公安机关所为。(11月4日腾讯网)

 

    这个记者也太大胆了,居然敢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将卖淫女的裸照发到网上,这样公开羞辱卖淫女,到底是何居心?难道这个记者忘记了,卖淫女也是人,卖淫女也是普通公民吗?难道这个记者忘记了,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吗?有鉴于此,我们建议,司法部门应该介入调查,对这些违法者严惩不贷。

 

    不过,话说回来,我们从照片上可以看到那位光头先生的神勇,其不凡的身手真是不得不让人佩服,本来卖淫女的犯罪行为已经被制止了,可是为什么这位英雄还要揪着人家的头发不放?还要将人家的脸面对准记者的镜头呢?我胡乱猜测一下,大概是这位英雄展示手脚的时候,没有被拍到,所以有点不甘心,于是就摆个pose来做个纪念,以彰显自己的英武吧!

 

    按照警方的解释,我们知道那位拍照的记者可恨,可是是谁用了粗暴的手段让记者拍到了卖淫女的隐私呢?这是不言而喻的,正是那位神勇的光头勇士,由此我想,大概警方的解释就有些过于轻浮了,那位记者稀里糊涂就充当了一次冤大头,而这个冤大头,却成全了警方推卸责任的行为。

 

    我们看到,网友们纷纷指责警方的所作所为,这是可喜的,是值得我们欣慰的,毕竟这是一个法治社会,法制社会就是应该依法办事,卖淫女咋了,卖淫女的隐私也不容你执法者粗暴干涉!我想说,这位光头勇士,你不是在执法,你这是在犯法,因为你的行为已经让法律蒙羞了,你的粗暴,已经让法律失去了尊严。

 

    很难想象,卖淫女的裸照与光头勇士的神武,就这样被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相关部门不但没有表示丝毫的歉意,反而编造出一些荒唐可笑的理由来为之狡辩,企图蒙混过关,这再一次让我们看到公权力的傲慢与骄横,这不能不让我借用一句网络比较流行的话来送给相关部门,那就是:裸的不是照,而是权力的傲慢。

 

                                            于09/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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