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过则喜与闻过则怒
文/天涯默客
9月4日《长江商报》记者姚海鹰发表了一篇题为《一起侵犯商业秘密罪事件的调查》的报道,武汉江岸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振国看到报道后,怒不可遏。检方多次以此威逼记者,欲诱其接受传唤。(2009年11月01日《重庆晚报》)
听到别人批评自己的缺点或错误就高兴,这是“闻过则喜”的解释,这则成语讲述的是春秋时期,孔子弟子子路为人诚实,刚直好勇,别人指出他的缺点时,他虚心接受并且十分高兴的故事。一个早在两千五百年前的人,就有这样的胸怀,不能不令人肃然起敬。所以,今人每每提起此事,无不对子路充满了敬意。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着不易被自己发现的大大小小的缺点,被别人指出来的时候,我们采取两种态度对待之,一是如子路一般,闻过则喜,及时改正;二是如上述的张检察长,恼羞成怒,对指出自己缺点的人进行打击报复。我们常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做错事不可怕,倘若迷途不知返,则是错上加错之举,也就是作恶了。
张检察长的行为,已经不是做错事这么简单了,《弟子规》里这样解释错与恶的区别,无意为之,即为错,有意为之,即为恶。张检察长的错,已经被记者指出来了,按说自己应该吸取教训,及时改正才对,即使达不到闻过则喜的高度,也应该做做样子,至少也让公众有一个知错就改的好检察长的印象。而我们的检察长偏偏不愿意装,偏偏喜欢将自己真实的一面毫无遮拦的暴露给公众,于是,我们恍然大悟,原来,这不是一个做错事的检察长,原来我们面前的是一个作恶的检察长。不过这样也好,我们认识了一个真实的、喜欢作恶的检察长,我们知道,中国有句俗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不妨拭目以待,看他还能作恶到何时!
一个人有缺点不怕,一个人做错事也不可怕,可怕的是让自己一错再错,以至于成为一个作恶的人,普通民众如此,官员们更是如此。普通民众做错了,如果我们劝诫的时候,他也恼羞成怒,大不了我们可以敬而远之,从此不相往来就是了,而官员们做错了,不但不悔改,反而利用手中的权力对他人进行打击报复,我们也仅仅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对待,那么,这就是民众之祸,国家之祸了。
闻过则喜与闻过则怒,仅仅是一字之差,但是其产生的后果却截然不同,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正是这种闻过则喜的美德的缺失,才导致了这一幕幕我们不愿意看到的闹剧,这确实是到了某些人员该认真反思的时刻了。
于09/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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