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我们都经过了一些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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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1、
前阵子我的博克回复里有个叫“朱墨他爹”。大家可能以为他是故意来找茬儿,其实他是我曾经的一个“粉丝”,现在粉不粉的不知道。但他儿子名字确实就叫朱墨,他儿子出生的时间早过他知道我,可见粉丝还不至于要把自己儿子的名字改成偶像。
我突然提他是因为有次他大半夜的在qq里给我留言,说我是个天生的写作者,坚持下去,一定会成为非常优秀的作家。
那晚,我异常感动。在那些年,会有人对我讲这种话,我很受用,会因此将这些朋友当成知己。
3、那年,我31岁,觉得差不多到时间了,该结束一些什么。除了写作,还有陪伴我整个青春的迷茫、无助、孤独、及自恋的气氛。
4、
任何貌似纯净的梦想,最终必要落入红尘。得到红尘的功名,才算实现梦想。
这是人世间若干残酷真相之一,必须接受。
红尘便有污秽,男男女女,蝇蝇苟苟。文学圈子外的那些实现成功的模式,照样要在文学圈子里严格执行。躲不开,除非圈子里也有朱墨她爹。
5、
总体来说,我算个耿直的人。或者另一个说法,在混社会方面不够聪明。
这类女人通常来说最好的下场,就是找个男人嫁了,和他一起过安稳的家庭生活。
温良恭俭让,可以逐渐做到。
但自己内心也略有不甘,关心我的人也一样不甘,常觉得我不该仅仅如此。这时候,能够弥补这种不甘的唯一途径,就是老公足够有本事,能够赚到足够多的钱,让自己成为一个耿直而高傲的贵妇,且能保有些才情,不被现实的奔忙磨砺掉。
6、
以上也是世俗的评判,耿直而高傲并保有些才情,亦是需要金钱支撑。
你逃不开世俗,只有一种方式:关上家门,唯独是相爱的两个人才可真情实意地谈些及行些高洁纯美的事儿。期间被他抱抱亲亲的,但毫无不妥,心安理得。彼此身体染了身体,但仍是纯净。
唯有这么一种单纯的夫妻之爱,便像是留住了岁月,把自己停在了十六岁。
7、
我的十六岁,每天中午掐着时间在巷口等一个男生,远远见他,我则从巷子里跃出,细声细气地说“这么巧,又遇到你了”。然后,同行,无语,一路走到学校,满身阳光。
如此走了一个学期,胳膊都没敢碰到一起,但在日记中写:“我爱他,今后的十年他都是我的最爱!”
8、
过了二十年,孤单或热闹地历经了许多人生的故事,不全都是美好的记忆。也在各种人生的路口迷失,在某条故事的巷子里跌破了头,常常是对别人笑、留自己哭。
如今走入稳定的婚姻生活,与老公朝夕,反倒越发觉得他便是我十六岁时在巷口等待的男生。不是因为我仍爱着那个男生,而是我倍加热爱这情感纯净的时光和能够给予我这份纯净的男人。
岁月悠长,年龄的数字会让女作者逐渐失去她的女性魅力,同时失却的是各种男性组成的人气。可我自己知道,心灵吧,真的是回到了阳光灿烂的最初、以及做回了那个静立巷口的十六岁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