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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文学观1:向王二和朱三这俩笨蛋致敬!

(2007-01-30 10:51:27)
我的文学观1:向王二和朱三这俩笨蛋致敬! 
 
    遇见这样的标题,稍微不喜欢我的人,都会说“朱三这丫,太狂”。“狂”这字如要褒扬,则总是男人的专利,放在女人身上一准是批判和鄙视,跟轻浮大概一个意思。
 
    可我改不了这臭毛病,我始终觉得我自个儿特了不起,弄不好就能给国内文坛制造出什么大功勋。如此大志向,如果不让世人知道,就很是让我憋得慌。
 
    文人好轻浮,女人好闷骚,这两个毛病我都占了。所以,不断有好事者问我:“朱墨,你的第一本书什么时候出?”这问题挺寒掺人的。
    就像不断有人关心作为朱三儿的我:“朱小三儿,怎么样的男妖怪才会娶你?”作为朱小三儿,我不喜欢这种局外人的关心。作为朱墨,我也一样。
 
  朱墨,这辈子一本书也出不来,也还是一才华横溢、妙趣横生的女人。
     喜欢我的人不会反对,不喜欢我的人顶多说我又狂了一次。

     我曾被一老女人教育:“小朱,爱好写作,就要坚持写,不要害怕写得不好,功到自然成。。。。”反正不外乎一个专业作家教育一个文学爱好者的架势,听着让人倒胃口。
  这女人通过起码108个朋友,大概能打听到北京城另一个女人洪晃的手机,因此这女人觉得有资格教育我这个后辈,面容慈祥的不得了,就差手指头上蘸点儿口水往我额头画个文学的圈了。

   可,我不必通过任何一个朋友,只要老老实实的做我这小朱,照样能把洪大丫头挤兑到小朱世界的犄角旮旯去。
     要知道,她俩,那个教育我的女作家和那个北京城的洪大丫头,跟我一比,我会立马变成美女作家。长得跟我差n个档次,还好意思作我的榜样?


话又说回来,我这么狂下去,早晚成个神经病.
《越狱》里的那个神经病看到帅哥身上的纹身,就说是通往地狱或者天堂的路。反正,他想去哪儿,天堂,或者地狱,那条路便是通往天堂,或者地狱。
我最近越来越觉得自己像那个神经病了。走在我自个儿喜欢的一条文学大道上,或者谈不上多喜欢,只是眼前就这么一条道儿——地狱就是天堂,天堂就是地狱,我哼哼唧唧的走,走到尽头,我觉得是天堂就是天堂,觉得是地狱就是地狱。
 
前天,我在书店里翻书时偷了一张王二的照片,黑白的,放在我的床头柜上,并不是意淫。我喜欢王二,可还不至于意淫,除非我真神经了。
 王二在马路伢子上站着,双手插在裤兜里,从裤兜里提着裤腰,一腿立正,一腿稍息,表情傻不拉唧的,裤子膝盖处已经发白,穿着一双破凉鞋,还配着一双白袜子。照片上写:“我这人老远一看不是好人,走近了才是好人。”

    马路伢子上的王小波,站在那儿,街道的一角,让人心疼。这街道盛不下他,他早飞出去了,尽管看上去一直像个笨蛋。可却早就飞出去了。他在高处往下看人间,隔着云彩,不想看清楚。

生活就是这么着的。真正的笨蛋占据着主要的世界,拥挤在马路上、公共汽车里、餐馆里、双人床上,把世界打扮成真正笨蛋喜欢的样子和真正笨蛋适应的规则。
而,那些聪明的,只好滚到天上去,都穷得掉渣,或者说话结巴,反正都穿着破凉鞋白袜子的那种,手插在裤兜里对着世界发呆,嘴半张着,好像在对这个笨蛋的世界乞讨。
 
    我在这刻,仰头望天,瞅见上面的王二,顿感无比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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