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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她和他都是各自圈子里吃得开的人物。
她,伊荻,明眸善睐,走到哪里,不消一言一行,已是光彩熠熠。他,姜之逸,才华横溢,比相貌更能打动人的,是他笔下纵横驰骋的古今往事。
相遇很偶尔,也很必然,才子佳人,本就应该有故事,只是很久之后,他们都有些想不起当初是如何电光火石一刹那爱上的。
很久很久以后,伊荻在喻可欣写的书里读到刘德华写下的那句话:“相识非偶然,一见已相牵”,略略愣了一下。过往铺天盖地涌上来。
大概是个朋友的聚会吧,被朋友当做珍宝引见了。能与他们成为朋友,实在是件值得骄傲的事。社交的圈子里,人人的虚荣心都赤裸裸地摆在那。
握了手,彼此眉梢眼角都写着“吸引”二字。交往是很自然的事情。
他说:我看过你主持的节目,你本人比电视上更漂亮。
她轻笑,露出小小的梨涡。很巧,我正在看你写的书。
他的目光亮了一下,以为只是客气。可随后的谈话中,他知道她真的是在看。而且观点独道,几句评析很客气,也很精准。她竟是内有锦绣的女子。
分手时留了电话,奇怪的是,两个人谁也没用名片。他拉出她纤细的手,把电话号码写在了她的手上。她有一丝丝慌乱,但心里还是忍不住想:不知道他用这方法追过多少女孩。她从包里掏出精巧的记事本,撕下一页来,认真地写下一行字。两个人的行为有些迂,但是,必要的矫情也是爱情的一部分,不是吗?
夜晚,他的电话打过来。她停顿了一下,轻声问:有事?他也略略顿一顿说:只是想听听你的声音。她轻笑:那你倒可以看看电视。那里面的我不停地在说话。
他说:可那不是对我说的话。
她问:重要吗?
他说:当然。
夜静静流淌,两个人的心里暗流汹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