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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时似雪。

谢时似雪。

花中奇绝。

香非在蕊,

香非在萼,

骨中香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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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在电视里看来的一个故事:

他的人生一直是条向上的直线。从小在父母的呵护中长大,就连叛逆都不痛不痒。一帆风顺上了合心意的大学。如果这样一直走下去,大学毕业,找个白领的工作,朝九晚五,提职加薪,买车买房,提职加薪,人生一直在一条线上跑。

毕业那年,他看了西部计划招募志愿者的宣传,他突然决定去支教一年。当初的想法很简单,去过一过不一样的生活,全当是旅游了。

他有些兴冲冲。家人和朋友却都不看好他。说:怎么也要把这一年坚持下来,别半道哭鼻子要回来。

他去了陕西的一个小地方。那个地方他这辈子听都没听过。漫天黄土,很像那些西部电影里的荒凉。

学校倒不小,十里八村的孩子都来这上学。他教英语。他从校长办公室出来,一身轻松,踢飞了一粒石子,他英语过了八级,教几个初中的孩子,还不手到擒来。

可第一节课他就傻了眼。初二的学生,已经学了一年的英语,怎么可能连26个字母都念不标准。他出了一头汗。那些课,他做了录音机,一遍一遍重复那些字母,到后来,他也被他们带跑了,发了陕西方言版的音儿,他和他们都笑了。

他是个做事认真的人。他中规中矩地教,孩子们也很努力地学,可是,一次考试下来,他教的班居然是学年倒数第一。那天,他的天空都是灰的。

这样一年教下来,灰溜溜地走,不是误人子弟是什么。

他跟着别的英语老师听课。每一堂,他都像是个学生。

他带着孩子们走出教室,见到树,就问这是什么,英语回答。回答不出,他就罚,罚他们去跑一百米,罚他们把树叶吹响。孩子们慢慢地都喜欢上了这个阳光灿烂的老师,他们觉得他特哥们儿。比如,李铁淘气把篮球筐弄坏了,他就没告诉班主任,而是自己花钱修好了。再比如,萍萍英语没考级格,他把卷子悄悄给她,卷子他都改好了,分数也打高了,他说:这是我们俩的秘密。

再上课时,李铁不再手脚不闲着了,老师够意思,咱也得有表示,对不?萍萍再考试,分数自己涨了上去,她可不想再让老师为难。

一学期很快就过去了,他带的班的英语成绩全学年第一。家长们来拿通知书时,脸上都笑开了花,他们说:这大城市来的娃就是有本事。

他宿舍的窗户不知是谁加了保暖层,他门口不知是谁放了鸡蛋和时令蔬菜。还有,他走在路上,就会有人拉他去家里吃饭。小镇上的人看着他都亲。

他从来没觉得自己这么重要过。他渐渐地喜欢上了这里,这里的孩子,这里的人。

可是,一年的期限到了。家里打电话催着他回去了,工作都替他找好了,是很好的单位。

他犹豫着跟学生们说了。叽叽喳喳的课堂一下子变得很安静。很久,萍萍说:老师,您能留下来吗?

是啊,老师,你留下来吧,我们保证听话。

他转过头去,他的难过不想让孩子们看见。他自己的心里也经历着一场战争,是走,还是留?

那天傍晚,他的门被敲响了。他打开门,是班里最不爱吱声的一个男生。他把一个手绢包放在他的书桌上,男生说:老师,这杏可甜了。

他问哪来的,男生说自己家树上摘的!他去过男生家,他家里只有很少一块地,家徒四壁,哪里有一棵果树?

他盯着男生的目光,又问了一句:哪来的?

男生低下头:我在别人家树上摘的。已然是哭腔。

他的火一下子冲上头顶,他说:我都白教你们了,怎么能偷东西?

男生用很小很小的声音说:吃了杏,你就不会想走了吧?

他的火气变成了一汪水,很清很柔。某一天他买来两瓶多维放在班级里,他说这里春天吃不到水果,人会缺维生素……这孩子以为是因为吃不到水果他才走的吧?

整整一夜他都没睡着,翻来覆去。这一年,他跟他的娃儿们在一起,那些单纯的快乐是他不曾有过的。这样的日子为什么不可以一直过下去呢?

第二天一早,他去加签了一年。

一年很快又过去了,他真的舍不得那些脸被晒得麻麻的孩子,他也舍不得那些喊他老师喊他去家里吃饭的乡亲们,他决定永远地留下来。他跟孩子们说这些时,孩子们都哭了,他也哭了。

陪着他哭的,还有一位姑娘。一年后,他们结了婚,再一年,他们有了个可爱的大胖娃。

那年高中同学聚会,他回去了。见到那些穿名牌的同学朋友,他们高谈阔论,动不动就提钱,谁挣得多,谁挣得少,他们说:没意思,生活没意思透了。他坐在一边,等大家都问他这些年过得怎么样时,他才很自豪地说起他的那些娃,说起男生送来的很甜的杏,男生从来没尝过那杏,那杏很苦很酸,但是他当宝贝似的全吃了。还有,家长们总是送他荞麦麦面、糜子面………还真吃不惯,他呵呵地笑,末了加上一句:我们那的人都很讲感情。

那次聚会之后,很多同学去了他教学的小镇,他给他们做家长送的荞麦面鱼儿,他们有些羡慕他,他们说:你怎么说舍就把城市的灯红酒绿都舍了呢?

他望着窗外的一棵杨树想了会儿,说的还是那句话:我们这的人都很讲感情。

我们呢,平常我们用礼物衡量着各种人际关系的厚薄,过个生日,我们也要用老爸老妈的血汗钱换各种没用的礼物,装阔气,讲摆场,可事实上呢,我们真的讲感情吗?我们真的懂得付出自己的真心吗?

蜗牛老爸蜗牛的家(2009-11-15 08:46)

 

1

17岁,她出落得眉目如画,婷婷玉立。更难得的是,她是学年里永远的第一名。很多女孩半是嫉妒半是羡慕地说:丛丛,我要是你就好了。她莞尔一笑,不回答。转身,却望着窗外的天空发呆。同学们不知道,她的生活并不像她们想象的那样阳光明媚。她从没见过妈妈,她跟老爸相依为命。

放学,她总是最后一个出校门。同学们习惯了她这样,她是学生会的,要处理的事多啊。再说,她或者愿意留在教室里多看会儿书呢!只有她知道,她是不愿意跟着同学从老爸身边走过去又装做不认识他。虽然是他让她那样做的,但是,她还是会难过。

一年前,她考上了省重点。她是她们镇上唯一考上省重点的孩子。老师把大红喜报送到她家时,老爸正在街口修自行车,那是一双太破太破的车,他修了一个下午,才见了一点模样。他用汗涔涔的手接过老师手里的喜报,他认的字不多,但上面丛丛两个字他看得清清楚楚。他姓丛,女儿便双音叫了丛丛。老师的脸笑成了一朵红月季,他说:老丛,你家闺女给咱镇争光了,省中点呢,去了那,双脚就算踏进大学的门了!真的?他的眼睛放了光,嘿嘿地笑。他冲着街角低矮的小房喊:丫头,你们老师给你带好消息来了。

她从家里冲出来,站在他身旁,足足比他高出一头多。她说爸,喊那么大声干啥,人家都听着了!他搓着手仍旧嘿嘿笑,想伸手拍拍丫头夸句不赖,却又看到手上的油污,放弃了这个想法。

那天晚上,他买了一条鲤鱼回来炖上。他的嘴里像挂了一条河,话涛涛不绝地往外涌。他说:全镇啊,少说也得有几百学生考呢,就考上你一个,这不女状元嘛!他说丫头,你这是鲤鱼跳龙门了呢。咱们老丛家祖坟冒青烟了。她不爱听了,噘着嘴说:爸,瞅你说的都是些啥。他嘿嘿笑了两声,说:你爸这不是美得不知道说啥了吗?

为去省城读书的事,父女俩合计了好些日子。末了,她说:反正我走了,扔下你也是一个人,你也去吧,在哪不是修车呢?他又拿出一根烟放在鼻子上闻了闻。他有烦心事或者犹豫不决时就爱拿出一根烟闻一闻。好半天,他说:丫头,你不怕别人说你爸像蜗牛?你不怕你爸给你丢丑?

她跺了一下脚:我怕,你就不是我爸吗?

2

她学校的老师体谅他们父女俩的难处,托省城的朋友在她上学的高中附近帮他们租了间小门房。他在学校外面支了修车的摊子,她成了学校里出类拔萃的白雪公主。上学的第一天,他一遍遍叮嘱她:从我的摊子前面过,就当不认识我。不然,我就收拾东西回镇上。她气,说:知道了,知道了。

放学,她跟同学一起出校门。有人喊:咦,驼子,那么矮啊,跟自行车一边高还修车……她转过脸去,不看他。她听到他说:叫我蜗牛伯就行,啥车到我手里修一修都能参加奥运会,比那啥舒马赫都快。学生们哄笑起来,说蜗牛伯,你知道的还真多,不过那舒马赫是开赛车的!

吃晚饭时,跟他边吃边看14吋的旧黑白电视,想起他的话,她无声地笑了起来。她学习忙,只能在吃饭时陪他看会电视。吃晚饭时,他们通常看的都是《体育新闻》。她说:爸,你还挺行的,还知道舒马赫。他洋洋得意:你以为你老爸糠啊?老爸糠能有这么好的姑娘吗?

她撇了撇嘴,提醒他:骄傲使人落后!他嘿嘿笑,指着电视说:看这黑小子跑得比豹子都快。看这金链子跟手指头那么粗。她这才注意到那些黑人运动员还真的都戴着金光闪闪的金链子。他说:刘翔不戴那玩意儿,照样拿冠军。他夸刘翔,就好像在夸自己家的丫头。

他最大的爱好就是看电视,电视里最爱看的是战争片,其次就是体育比赛。她常常觉得老爸其实挺寂寞的,一个人坐在电视前,怕影响她学习,把音量放到最低,后来,她给他买了个耳机,插上耳机,他就能听清电视里说的是啥了。可是,大概是白天修车太累了,他边看边点头瞌睡。她叫他去睡,他总是说:这节目好看,再呆会。其实,她知道,他是在陪她,她不上床睡觉,他是不会睡的。

3

三年的时间也就是一眨眼。她无数次从他身边走过去,从来没喊过他一声爸。其实,有一次,她是想喊的,只不过他狠狠地推了她一把,瞪着眼睛把她的话给堵了回去。

那次几个学生让他修完了车,愣说给过他钱了。他委屈地弓着腰翻自己的口袋,他说:真没给!我这么大岁数,我能骗你吗?几个男生推推搡搡嘴里不干不净,很多人围了上来,她看见了,冲了进去。她说:你们哪班的?那时她已经是学生会主席了,很多人认得她。几个男孩还犟嘴说给了钱,他赶紧息事宁人,说:算了,算了。她瞅着他,张开嘴,那个“爸”字几乎要冲出来了,他推了她一把,姑娘你赶紧该干啥干啥去,别在这影响我生意!因为这件事,她回家,好些天没理他。后来,她说:爸,是不是我上了大学,以后处了男朋友,要不认你,你才高兴?

他又拿出一根烟放在鼻子上闻。那根烟大概被抽出来无数次,白色的烟纸都很黑了。其实她是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害怕别人知道她有个蜗牛老爸的。原来在小镇上时,那些孩子淘气,说她爸是只背着壳的蜗牛,她生气,拿着石头追着那些孩子打,结果脚下没站稳摔到石阶下面,脚踝骨骨折,躺了三个月才好。那时,她小,问他为啥别人的爸爸都长得那么高,而他长得那么矮,背上还有个大包?问为什么别的孩子都有妈妈,而她家只有他们父女俩?他搓着手半天也没回答她。

后来,每天她去上学,他都嘱咐她别跟同学打架,他说:咱们好好的,别人就会看得起咱们了。有一段,她不好好学习,逃课,打架,跟街上的小混混玩在一起。他去找她,小混混喊:你个蜗牛驼子哪配有这么水灵的姑娘,你老婆给你戴绿帽子了吧?他不理他们,只让她跟他回家。她举起酒瓶对那小混混说:你把刚才说的话再说一遍。那小混混也不甘示弱,说就说,他“蜗牛”两个字话音还没落,她手里的酒瓶就砸了上去,只是,他往前一扑,酒瓶却落到了老爸头上,粘乎乎的血流顺着他的手指缝流了出来,她抱住他吓哭了,她说:爸,你不能死,你死了,这世上我靠谁去?

他的伤好了,她重新回到了学校。没有谁再敢说她有个蜗牛老爸。而她总是跟他说:我要让你当最牛的老爸,让他们都嫉妒。他嘿嘿笑,说:丫头,有你,我一直很骄傲!她顽皮地问:我跟别人打架时,你也骄傲?他答:那是,我姑娘跟穆桂英似的。

4

她是那一年那个市里的理科状元。学校开表彰大会,让她上台发言。她跑出校门,拉他进来。他不肯,她说你是状元的老爸,谁敢看低你?她站在他身边对台下的老师同学们说起了他们的故事。她说:为了保护我的自尊心,我爸一直让我当他是陌生人。其实,我爸不知道,我从没觉得我的蜗牛老爸是我的耻辱。他用自己的力量养育了我,他把最厚重的父爱给了我,他送给我一个蜗牛大但温暖的家,我一直以他为我的骄傲!他的腰板从来没拔得那么直过。他的眼泪一直流一直流。她抱住他,她说:爸,我是你的骄傲吧?他使劲点头。台下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她进了大学,他仍在她的大学外面修理自行车。她处了男朋友,带到他面前。他抽出烟闻了又闻,他说:我没啥能耐,让这丫头吃了不少苦……她的眼睛湿湿的,拉他的胳膊说:爸,你说啥呢?

他擦了擦眼睛嘿嘿笑,他说:我的宝贝姑娘交给你了,别看我矮,你要是敢欺负她,我饶不了你!男友握了她的手,说:叔叔,你放心,我知道她是您的骄傲。那晚,他破例喝了酒。说起她小时候的事,说她淘气,让他陪着她一起青蛙跳。他说跳两个就行了呗,这丫头跳得没完,我跳不动了,她就非说她是小蝌蚪呢,我要不跳,她就不变青蛙了,你说,这丫头从小就会威胁人!她咯咯咯地笑,男友也笑。他说叔叔,你可真是个好父亲,我爸在我面前就没笑过。她以为日子就会这样向前走过去。她结婚,生子,然后陪在他身边,一直到老。可是,她万万没想到她妈妈找来了。

5

她站在那个珠光宝气保养得很好的女人面前,她不相信这个女人会是自己的母亲。女人拉住她的手说:没想到那驼子把你培养得这么好。她把手抽出来,冷冷地说:请尊重我爸!女人尴尬地笑了笑说:他不是你爸,你爸在外面的车上等你。

那天,坐在校门口的咖啡厅里,她知道了自己的身世。那时女人跟了有妇之夫,生下她,害怕影响男人的前途,把孩子扔在了医院外面的花坛边上。那时,他在医院外面修自行车来得早,听到孩子的哭声,他拣到了她……去年,男人的妻子死了,女人得以见天日。费劲周折才找到她。

她看着眼前这一对光鲜体面的夫妻,他们是她的父母,她觉得怪异极了。她说:我的老爸只有一个,就是丛仁怀。从小到大都是他在我身边的。女人赶紧说:我们有钱,补偿他……她的眼神刀一样刺过去,有钱就可以随便把孩子扔在冰冷的花坛边上吗?

她没告诉他亲生父母来找他的事,可是他还是知道了。他试探着说:丫头,他们毕竟是你的父母,而且条件那么好,有他们帮你,你们也轻松点……要不然,啥时才能在这城里安下个家?她啪地把筷子拍桌子上,她说:这事不用你管!话说出去她就后悔了,她怎么能这么跟他说话呢?

再回家时,他不见了,租的小屋也被退了。她的心咯噔一下,她明白,他一定是想让她跟亲生父母过好日子去。她急火火地赶回小镇,在那个破旧不堪的旧屋前,她看到了头发花白的他,因为瘦,他越发地矮小了,整个人弯在一起,像一座沉默的石像。她站在他面前,她喊:爸!他说你咋回来了,我寻思着收拾好就给你打电话呢,我还是觉得住这里最舒服……她再喊:爸!眼泪汹涌而至。她说:你在哪,哪就是我的家。蜗牛老爸蜗牛的家我也住得最舒服……

小女孩是由什么构成的?糖果、香料和一切美好的东西。

小男孩又是由什么构成的呢?剪刀、蜗牛和宠物小狗的尾巴。

——古老童谣

鲸鱼、蝴蝶和我们背道而驰的小梦想

                                                                      文/风为裳

  

1

陆唯喜欢在洗手间里看书,姜绚冷嘲热讽他这是乡下老农蹲茅坑的毛病,用带字的旧书旧报当手纸,趁着方便之既,看个新鲜。陆唯对此嗤之以鼻,回敬说:姜绚,你还别吃饱了饭,看不起农民,往上倒三代,个个都是头顶高梁花子的农民。

姜绚不在国计民生这类问题上跟陆唯纠缠,否则有引发洪水的危险。陆唯大多数时候是个沉默的人,只有在引爆某个点时,他会长篇大论,没完没了。

她喜欢泡一杯白毫银针,端然坐在阳台的榻榻米上,翻几页书。陆唯说矫情。

矫情就矫情,至少是尊重你看的书。这话,姜绚懒得说了。

横刀立马的城市生活并没有太多可以让姜绚悠然坐下来看书的时间。那个榻榻米的利用率显然比马桶差了很多。她要形如土匪在职场拼杀,也要洗手做饭铺床叠被。

渐渐地,姜绚的书也进了洗手间。是一本古诗词,读“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道路阻且长,会面安可知”时,姜绚想起了颜世杰。

面容不甚清晰,只是他的吻他的那些誓言如芒果台的《还珠格格》,不时跑出来鸡飞狗跳一回。当然,鸡飞狗跳,心乱如麻的战场在心里。表面上,姜绚沉静似水,就算死水微澜,陆唯也看不出来。

为避免伤感情绪漫延,姜绚拿起了颜世杰的书,是本艰深的哲学译著,译得并不流畅,读起来似是而非,姜绚哑然失笑,男人大多数时候关心的都是些没用的东西,比如国际形势,比如足球,比如哲学。

坐在陆唯的车里,电台正在介绍周杰伦的新专辑,姜绚认真听了好半天,似乎听懂了一句词:你走之后,酒暖回忆思念瘦。

颜世杰到底有哪点好?他那么决绝地从她的生活里消失,从此后,关山明月,各在天涯。她为什么要想他?姜绚狠狠地鄙视了自己一下。

路过永和,陆唯停车买了豆浆油条,姜绚被油腻熏得不耐烦地提意见:就不能换点别的吃?

陆唯盯了姜绚两秒钟,问了句让姜绚涕笑皆非的话:生理周期提前了?

2

姜绚几乎将家翻了个遍也没找着那只不过1克的金耳环。陆唯越忙越乱地帮着找了会儿,说:我再给你买一对。没几个钱!

不是钱的的问题。

在男人眼里,一切东西都只是东西。而女人,每件东西后面都藏着个人,藏着一些回忆。

真的不是钱的问题。那是颜世杰送给姜绚的第一件礼物。虽然不是姜绚期待的戒指,但是那上面刻着姜绚的名字缩写。男人的一点浪漫就能将女人高傲的心收编。

某个夜晚,他送她回家,掏出这副金耳环帮她戴上,附送的是个来路不明且速战速绝的吻,姜绚的心迅即开了一朵叫爱情的花。

颜世杰的花言巧语醉人,姜绚欲罢不能地成了瘾君子。

颜世杰的世界是姜绚完全不了解的。爱一个人,他就是她的城。姜绚放弃了自己的喜好,开始像小学生一样注意他的喜好,记在心里,然后上天入地地查资料,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他跟说些发生在巴以,发生在中东,发生在小布什与本拉登之间的事,还有萨达姆和奥运会,那些都是在姜绚世界以外的东西,放弃了她喜欢的时尚杂志和网络八卦,开始看《三联周刊》,开始关心社会新闻。她想他会喜欢一个能跟他聊天的女孩吧?

聪明女子很容易变成了优等生,功课做得足,收效立竿见影。

当她能跟颜世杰侃侃而谈世界杯、伊拉克战争,甚至纠正他对莱曼兄弟破产原因的判断时,她发现颜世杰的脸上浮着一层淡淡的尴尬,继而是不耐烦。

她变成了患得患失的女子,唯恐自己做得不好,唯恐在他面前露怯,可越是这样,越是笨手笨脚,而他,显然没有耐心做恋爱的导师,等她长成熟女。

他费劲脑筋找个分手的理由,最后他说:漂亮女孩让他没有安全感,更何况是聪明又漂亮的女孩。姜绚很想抓住点什么,这句说得太口中留情,姜绚像只落入蜘蛛网的蜻蜓挣扎了好久才明白,那不过是他冠冕堂皇地给她找了个理由。这话说了,她连恨他的力气都没有了。怪谁?谁让你这么好了。

姜绚在心里骂了句脏话,悲伤弥漫。

转身似乎很漂亮,不在意似的。没人知道很多个夜晚,姜绚耳边都会响起颜世杰说的那些糖份过高的誓言。

那誓言只有一个黄昏的寿命。

3

陆唯是闯进姜绚镜头里的。

在一个农庄里,、姜绚拿着相机拍一个和泥脱土坯的大爷,闯入画面的是一个宽眉大眼的男人,他打出了“V”字手势,过于白皙的脸和洋范儿破坏了画面的平衡感。

姜绚收起了相机,在农家小院里跟大爷大娘搭讪。那些泥是要垒一个鸡舍。宽眉大眼跟她一样是背包客,没和过泥,感觉新鲜,非要帮忙的。

大爷大娘留姜绚和陆唯吃了饭,土鸡蛋炒青辣,小鸡炖蘑菇,陆唯跟姜绚吃得香。

回到城市之前,陆唯像问天气阴晴一样平常地问了一句:还单着?姜绚撩起眼皮:这跟你有关系吗?

男人是动物,女人是植物。那株植物越不理睬那个动物,那个动物就越想探个究竟。

这是恋爱前。

恋爱后,女人变成了动物,男人变成了植物。那株植物究竟适合不适合生长在自己的地盘里,动物绞尽脑汁想搞个清楚。

陆唯笨拙地追姜绚。两人很像荷兰足球队的技战术——全攻全守。姜绚怕重倒复辙,鸵鸟把头埋在沙子里,她以为安全,却不知那正是缺口。

他们生活的那座城出了入室劫财劫色的大盗,单身女子无不胆战心惊。

陆唯趁机攻城掠地全面突破。

接受陆唯,姜绚的心里不无悲凉。只是她劝慰自己:没有人回得去,什么样的日子都只是日子。不是颜世杰,嫁谁都一样!有一个人陪在身边,好过一个人对抗黑夜。

陆唯握着姜绚的手说感谢采花大盗和笨警察。他还往远了扯说某某朝,为避免自家女儿被抢去宫中,很多人家当街抢女婿。兴奋话也多,他说:那大盗不会是月下老派来的吧?

 

4

大概是没那么爱陆唯的关系吧,姜绚还是她自己。做她爱做的事,读她爱读的书,甚至,跟陆唯起争执时,固执地不低头。

先低头的那个人是陆唯。他会探着头进来找各种理由,装病、醉酒,她的脸上有一点云图变化,他便顺竿爬。

他有那么多地方让姜绚不满意,在洗手间看书,用完牙膏不盖盖子,有足球时,他霸着电视丝毫不让,陪她逛街时,他总是坐在商场的某一处,让她孤单地抱着购物袋瞎逛。

他打击她,说她矫情,说太活得太细致。他说:粗糙一点,会多些快乐。

姜绚想如果自己不够粗糙,又怎么会跟他在一起呢?

姜绚不停地将陆唯和颜世杰做着比较。尽管她清楚地知道这样的比较一点意义都没有。

大概,总是失去的那个比较好吧!

颜世杰是棵向上的树,他总是兴致勃勃地想改变这个世界。颜世杰是会在意她的情绪的,是欣赏她的品位的,即便离开,也还是赞美了她。这很重要。

而陆唯像只树袋熊,够善良够平和,只是没有进取心。比他后进公司的同事做了他顶头上司,他也只是发几句劳骚就罢了。

姜绚问陆唯有过什么梦想,陆唯想了好半天说:我曾想过中国男足拿大力神杯时我会怎么样?

这是个让姜绚无比失望的答案。得不得那什么杯与他和她有什么关系呢?

 

电视里英达问一对嘉宾把对方和自己比成什么动物。在一起十几二十年的夫妻的答案南辕北辙。

姜绚用同样的问题问了陆唯,陆唯想也不想说:猫头鹰,总是睁大警觉的眼睛,敏锐没有安全感。你注意到没有,你划火柴时,总是向外划。而我习惯了向里划。

姜绚一直以为自己是只猫的。最大的梦想是渴望被爱人收藏,妥善安置,免惊,免苦,免四下流离。她把这希望寄托在颜世杰身上过。只是那像个阳光下的漂亮泡泡,看到了,摸不到,就永远失去了。

姜绚觉得自己在变冷。不再是那个单纯得把全部投进火海的飞蛾了。

她只肯给他七分爱。余下的留给自己。

那晚,两个人躺在床上,陆唯的手臂揽过来,他问:怎么样才能给你安全感?要不,我们结婚吧?

这是在求婚吗?女人对浪漫总是贼心不死。陆唯又让姜绚失望了一次。只是这次,似乎心里尘埃落定的安然比失望多了一点点。

姜绚没出声,只是紧紧地偎在陆唯的臂弯里。

梦到颜世杰。他捧着一束猩红的玫瑰出现在她面前。她亦庄严肃静地接过来,他打开红色天鹅绒的盒子,取出里面的金戒指,她惊奇地发现,那根本就不是什么戒指,而是她丢失的那只金耳环。

耳环戴手上,自然不合适。

 

5

在梦见颜世杰的第三天在商场的超市见着他。他的身边是个漂亮精致的女孩。与她相比,姜绚的穿戴太大而化之了。尽管如此,女孩还是很警惕地看着姜绚。

姜绚以为自己会介意,会难过,甚至会心情一团糟。

可是,那只不过是个陌生人,他的生老病死,都再与她没有任何关系。这样想想,心里便释然很多。

陆唯在外地打来电话,说回家就想吃煎刀鱼。姜绚说:别那么多事,做什么你吃什么得了。

话是这样说,她还是挑了刀鱼买回去,煎得金黄等陆唯回来吃。

依旧读古诗词选,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姜绚愣了好半天,嘴角上扬,轻轻笑了。

那枚走失的金耳环终于还原成了一只金耳环。

 

陆唯和姜绚的新房子在春天时峻工了。阳台上放了摇椅,洗手间里做了书架。陆唯给姜绚的纱帘珠帘给了很高的评价。姜绚笑他言不由衷。他爱她,所以,道不同,也会与她天长地久地谋。

这回被姜绚带进洗手间的是纪伯伦的寓言。那里面有个故事:

一天黄昏,一个男子和一个妇女同坐一辆驿站马车旅行。他们以前见过面。

男子是个诗人,他在她旁边,编故事给她消遣。

然而,就在他讲着故事的时候,那位夫人竟睡着了。接着,马车突然晃荡,那位夫人醒了,她说:我真欣赏你所描摹的约拿和鲸鱼的故事。

诗人接口道:然而,夫人,我刚才在讲给你听的故事是我自己创作的,说的是一只蝴蝶和一朵白玫瑰花,以及它们怎样的彼此以礼相待。

男人和女人之间或者真就像鲸鱼与蝴蝶一样不同,男人和女人总是梦想着天边的一座奇妙的玫瑰园,而不去欣赏今天就开在窗前的玫瑰。这便是很多男女相互隔膜的原因吧!

幸好,她遇到了陆唯。也幸好,她学会了妥协。他把她从九天之上的虚妄中拉回地面。她把他变成了干净、温暖的居家男人。他扔掉一点理智,她放弃一点情感。

双赢。刚刚好。

即使最初的小梦想背道而驰,又有什么关系?

阳光暖暖地照在榻榻米上,白毫银针渐渐舒展腰伸,姜绚从未像此刻这样珍惜自己。

失去的,未必是好的,得到了,未必是不好的。

这个道理,姜绚曾经不懂,现在懂了。颜世杰还在通往懂得的路上。

比星星更高的是什么(2009-10-23 10:42)

我一直以为,没有考上好大学,对他是巨大的伤害。

他是机关里的小科员,工作勤勤垦垦,唯唯喏喏,活儿都是他干,功劳都是顶头上司的。只有我,是他的荣耀。我比他所有上司家的孩子都更出色。所以我高考那三天,他请假时理直气壮,谁也没有理由不给他假,他无比优秀的女儿要高考呢!

进考场前,从不求人的他特意去了医院找旧同学,问怎么样才能心不慌。同学给了他两支高糖。进考场前半小时,让我喝。我皱着眉,他在屋子里转圈:我害怕你紧张。其实紧张的是他。到底任性没喝那支糖。他站在考场外,给了一个慌得想哭的孩子和家长,他说:好东西,买不到的。

我进了考场,他便整个市场转,买硕大的樱桃,买了肥头肥脑的鱼。我出来,并不问我考得怎么样,跟我说前村后店的新闻,无比轻松的样子。可是,我知道他在极力压制自己的问号。

终于还是考砸了。我只顾自己痛苦,却从没想到他会怎样。一场兵荒马乱,我进了一所末流的大学。那些日子,他在我面前仍说很多话,那些话像风筝,有时说着说着就断了线。他努力想表达着什么,我视而不见。

他送我去了新学校,临走时说:什么学校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谁。我抱住他,看清他头上落了霜。

那年十一月末,下了一场雪。他突然来到学校,带来了茶叶蛋和锅包肉。中午,躺在我的床上,他打很响的呼噜。我有些面子挂不住,一次次推醒他。我说:怎么那么困?他索性坐起来,抽出一根烟,想想,又放回去。他说出去转转,回来时,手里提了个生日蛋糕。骤然想起,再一天就是我的生日了。

他说:从小到大,都是我给你过生日。今年你不顺,我想陪在你身边。我拍掉他身上的雪,不敢看他的眼睛。

他等不到我生日那天,他要赶着回去准备一个会议的材料,他说正好赶上大礼拜。那天傍晚,我跟他在校园外的小店吃火锅。我给他挟菜,看他吃得很响很香,我给他剥虾放进火锅里,我说:爸,我没事。

他说:我知道。他没有抬头看我,可我分明看到他的手抖抖的,半天舀不起一勺汤。我说:人家笑没笑话你净吹牛来着,这回露馅了吧?

他抬起头,很认真地对我说:我跟他们说,我闺女还是最好的,这是天将降大任给她。我笑了,还吹还吹!我听我妈说了,你都不敢出去散步,怕人家问你闺女考多少分。

听你妈瞎说呢!

那晚,我挽着他的胳膊踩着碎雪往火车站走,天空很干净,几颗星星很亮。然后他走过站台,有些笨笨的,他发胖了,他也老了。像朱自清《背影》里的老爸了。

我一直以为比星星更高的是他的面子和骄傲。可是那天我终于知道,比星星更高的是他在九天之上的爱。

被爱打败的细节(2009-10-21 14:29)

 

被爱打败的细节

                                                                    文/风为裳

朋友聚会,妍很郁闷地说她最近的一次失恋。她说男友什么都好,只是他的身上总有一种可疑的味道,说不清是什么味道,只是那种味道是她不喜欢受不了的。女友们都笑了,妍的这任男友前一任是因为睡觉打呼噜被飞掉的,上上一任是因为马桶总是冲不干净被宣告GAME OVER的。再上上上一任……记不清原因了,反正都是很小的毛病,妍皱着眉说:生活都是由一个一个的细节构成的,每天都看他做你不顺眼的事,会起针眼的!我们点头,表示同意。妍说:还是米娅有福气,一碰就碰上了五好老公。

米娅很温和地笑了,然后讲起了她的故事。

米娅26岁遇上现在的老公朱左。并不是一见钟情,而是一点点觉得对方不错。比如,她跟他出去,遇到有坐轮椅的老人上下台阶,他会主动过去帮着抬一抬,米娅觉得他心挺善的。再比如,朱左公司里出了一点问题,朱左可以推到下属身上,但是他主动扛了过来,米娅觉得他挺有担当的。也有米娅不习惯的,每次在外面吃饭,剩下的东西无论多少,朱左都会打包,米娅有轻度的洁癖,一度她觉得吃那些剩菜剩饭的嘴来亲吻她,她会有心理障碍。但是,亲她的人是她喜欢的朱左,哪还有空想那么多。

说到这时,女友们轰地笑了。

朱左的家在东北的偏远小村子里。米娅是决定跟朱左结婚时才去那的。去之前,朱左不断地吹枕边风,说家里的条件如何如何艰苦,让米娅做好心理准备。米娅说自己每天都深呼吸,告诉自己要做人家的儿媳妇,没有什么不能忍的。

朱左家并没有朱左形容得那么可怕。很宽敞的院子,很明亮的大窗户。虽然家里不是那么整洁,但是过得去。就在米娅稍稍松了一口气时,吃饭了。

朱左妈显然是很想好好招待一下这个未来的儿媳妇,做了一桌子的菜。可是吃饭时,朱左搬上来一盘子大酱,他说在外面就想吃家里的酱,说完不管不顾地吃了起来,还招呼着米娅吃。米娅鼓起勇气拿了根葱沾了一点,吃到嘴里,有一股说不出的怪味儿。米娅强忍着,可还是没忍住呕了起来,当着朱左全家人的面,米娅冲出去吐了好半天,她蹲在院子里泪水涟涟,自己从小到大吃东西都看保质期的,怎么跑这来受这份罪来了。

可是……可是还要回到饭桌上去,还要面对朱左的家人!

朱左替她敲背,他说:是不是吃不习惯,其实……我妈不太会做饭,家里的酱没有别人家的好吃!

米娅回过头看着自己爱的男人,她说:没事,我是胃酸,总这样。她擦了擦眼睛,笑着回到饭桌上。朱左妈问是不是吃不习惯家里的饭,米娅急忙否认。她说自己最近总这样,没事的。米娅不再吃酱,却大口地吃着别的菜,甚至有些囫囵着往下吞。

接下来的问题更严重,农村的厕所在外面,自己搭的那种,挖很深的坑。城里长大的米娅根本就没见过这样的厕所,每次上厕所朱左都替她在外面看着。米娅皱着眉拧着鼻子以最快速度解决问题,然后出来翻江倒海地吐上一回。

那天洗碗时,朱左妈低声问:小娅,你是不是……有了?米娅愣了一下,低头咯咯笑了起来。在随后的那些日子里,米娅成了朱家的“国宝”。米娅也不去纠正,朱左除了心疼米娅就剩下爱了。

很多次,米娅都很想提前回城里,只是,朱左家的人实心实意地准备婚礼,她不能因为这点小麻烦就做落跑新娘。她都暗暗告诫自己:爱一个人,不光要爱那些可爱的地方,还要包容那些他的生活习惯,熟悉他的成长环境。

婆家举行婚礼那天,米娅穿上了朱左妈给准备的大红的礼服,朱左也弄得跟土财主似的。每一桌去向那些脏兮兮的村里叔叔伯伯敬酒,连米娅自己都觉得很后现代主义。这是城里的时尚达人米娅做的事吗?

答案是唯一的,她爱朱左,这些爱可以包容他所有的缺失。

女友里有人给米娅鼓掌,掌声连成了一小片。米娅温婉幸福地笑了,她拍了拍妍的肩膀说:让爱打败那些揉不进你眼里的细节吧。真的爱了,你的心会变得无比包容。

妍若有所思。有个女友又教了她一招,真的喜欢那个人,在不是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上,学学猫头鹰,睁只眼,闭只眼。她学得很像。女友们都笑了。

有爱的地方,就有北极光的美丽和光芒。无论你见没见过它,承认不承认它,它总是存在的。而我们能做的,只是去寻找……

                            给北极光一个温暖的方向

                                                                                                                                                                     文/风为裳

1、   七月七日晴,我们很纯洁

    2007年秋天,哲哲与宁晓川吃了最后一顿饭,从东来顺火锅城出来,泪流满面踽踽而行。与人擦肩而过时,那人突然转身叫她的名字,他说:纪哲哲,不认识我了吗?我是罗韩……

哲哲当然记得。那个周末,她去公共浴池洗了澡,头发湿淋淋地走进教室,眼睛迎面被窗子里射进来的阳光晃了一下。只一瞬间,她清晰地听到一个人大声地念:七月七日晴。我想罗韩一起去漠河,去看北极光。我们坐在高高的草垛上,北极光像是魔术师,在天空中扯开了一面彩绸,而我们很纯洁,是童话世界里的孩子……

哲哲的耳朵“嗡”地响了一声,她声嘶力竭地喊:谁让你们看我日记的?男生们如鸟兽散,白色的开着三朵小紫花的日记本像个被遗弃的孩子一样躺在罗韩的桌子上。罗韩似笑非笑地歪着头看哲哲。

哲哲抓过日记本,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日记本很快被五马分尸,泪跟着铺天盖地地涌上来。开始无声,不解气似的,终于放开喉咙,倾金山倒玉柱地哭。

彼时,哲哲17岁。胖,黑,齐耳短发,穿着该肥的地方瘦,该瘦的地方肥的蓝白校服,不爱说笑,没有特长,这样的女生怎么能有那么浪漫的爱情想象?而且想象的对象还是“实力加偶像”的罗韩。简直不要脸。哲哲想:纪哲哲,你这张脸就是画幅世界地图都没地搁了。

那天傍晚,纪哲哲走进了校长的办公室,她把自己的成绩单摆在校长偌大的办公桌上,她说:我想换班。

纪哲哲搬书本离开教室时,罗韩拦住她,他说:其实,我们没有恶意……可不可以不走?

哲哲只说了两个字:闪开!

高中三年,哲哲在罗韩隔壁的班也一直是默默无闻的。学习努力,跟人说话时,脸上总是带着浅浅的笑。

高考填志愿时,罗韩在走廊里遇到哲哲,问:我报考北京二外,你也是吧?之前哲哲的最大理想是考二外的。哲哲咬着唇,半晌说:我改主意了。

志愿表在哲哲手里快攥出了水,她还是添了南京的一所学校。她想:与其当他身边的绿草,不如离得远些,像遥望北极光,知道他在那,总算有希望。

 

2、   戴上墨镜,换一种颜色看世界

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那天,哲哲暗自松了一口气。一口气跑回家,把录取通知书放到父母面前,说:你们可以过你们自己的日子了。父母的演技很拙劣,迫不及待地离了婚,却又为了哲哲的高考假装恩爱。

大学四年,哲哲是在南京过的。像断了线的风筝,不与任何熟悉的人联系。就是父母,也仅限于每个月打一次电话,报个平安。

哲哲除了泡图书馆,还喜欢上网。不过是打发寂寞。从初中起,哲哲就一直孤单着。

在网上写博客,博客的名字是“寻找北极光”。有一天,一个叫宁晓川的人留言,也不是留言,是留下一张照片,照片上是华丽的蓝色夜空下一抹绿色的光倾泻而出……哲哲愣了好半天,给宁晓川留言:你见过北极光吗?

宁晓川是个摄影记者,每年要跑一次漠河。他给哲哲讲北极村的白夜与俄罗斯风情歌舞,讲白桦林河灯与篝火晚会的浪漫,当然还有那神奇的北极光,他的滔滔不绝打发了哲哲的孤单,哲哲着了迷一样,她问:明年,我可以跟你一起去看北极光吗?

哲哲没看到北极光之前,先见到了宁晓川。那是新年时,哲哲一个人在偌大的寝室楼里掏出手机,却不知道给谁发个短信祝贺一下新年。突然想起宁晓川曾告诉过她手机号,翻出记事本折腾半天找到那个号码,发过去的短信也不过是六个字:新年快乐!哲哲。

宁晓川很快回了电话,他说:你是第一个自己写短信祝我新年快乐的人,谢谢哦!最后的三个字是模仿范伟的东北方言。哲哲笑了。宁晓川说:大年初五,我去南京拍点东西,我们见一下吧。

哲哲没想到宁晓川那样年轻,而且像王家卫一样戴着一副墨镜,从始至终都没有摘下来。他说他习惯了换一种颜色看世界。哲哲清清浅浅地笑了,她说:看北极光时也戴墨镜,多可惜。

3、   爱像溢出杯子的水一样多

像飞蛾扑火一般勇敢,哲哲大学毕业时所有的简历都投到了宁晓川所在的城市。

当她白衣素颜再一次站到宁晓川面前时,宁晓川的手臂里挽着一个妖艳的女子。宁晓川也没有很酷地戴着用另一种颜色看世界的墨镜。哲哲伸出手,自我介绍:我是纪哲哲,做过宁晓川网上的女朋友。

那晚,哲哲跑到空旷的小广场上,城市的天空像一块用了很多年的抹布,月亮模模糊糊剪纸一样挂在树梢,哲哲的眼泪再一次汹涌而出。罗韩就像北极光,看不见摸不着。那么爱情呢,爱情是近在咫尺的宁晓川吗?

宁晓川几乎是抱着双臂看着哲哲拿着长矛大刀跟他周围的女人做战的。男人很享受这个过程,有女人为他而战,本身就说明了他是绩优股。哲哲从来没有变得这么勇敢,你妖艳吗?那么我就清纯。你清纯吗,那么我就特立独行。哲哲四年图书馆不是白泡出来的,她的锋芒与温婉像两把利器,当然还有她的美貌与自信让对手胆寒。后来,哲哲对罗韩说:其实是恋爱降低了我的智商,那些女人早看出了宁晓川不值得予抢予夺,主动放手才是真,只可惜,那时,我不明白。

终于,世界安静了。哲哲成了宁晓川的正牌女友。宁晓川拥着她,问:只是想跟我去看北极光吗?哲哲点点头又摇摇头,她的鼻尖刚好够到他的领口下的第一颗钮口,他的唇落下来,她像含羞草,不停地哆嗦,完全没了与人战斗时砍瓜切菜般的勇敢。

哲哲抱着宁晓川给他讲从前。讲一开口就吵得翻天覆地的父母,讲他们宁肯离了婚演戏也不愿意等她高考完再分手,讲自己孤单得像一只被沙子覆盖的小鱼……哲哲的眼泪落在宁晓川的衬衫上,宁晓川吻干她的眼泪,他说: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北极光,相信我,我不会让你再孤单了……

哲哲扬起脸,傻乎乎地问:你爱我吗?有多爱?

他闭上眼,想了一会说:就像一个杯子,往里外倒水,现在,那水就要满得溢出来了。那是哲哲听到的最动听的情话,

哲哲的生活里有了幸福的北极光,她不再奢求别的。她说:以一份视死如归的精神经营一份爱情,你还能干别的吗?

只是,爱情如果真能视死如归就好了。报纸杂志上大篇幅地刊载楚楚动人的袁泉看丢了影帝夏雨时,哲哲在宁晓川的镜头里发现了金发美女。

哲哲问:你不怕膻吗?宁晓川一边摆弄墨镜一边问什么膻。男人的伎俩很老套,原来用另一种颜色看的不是世界,而是美女。

哲哲说:俄罗斯姑娘吃肉喝奶,身上膻味大啊!

宁晓川哈哈大笑:拉倒吧你,娜塔莎天天都洗澡……宁晓川从镜子里看到哲哲清冷的目光想住嘴时已经晚了。

 

4、要有多坚强,才敢念念不忘

哲哲用腕上一道深深的伤疤留住了宁晓川。从医院回到家里,宁晓川给她倒了一杯水,递上一片头痛药。哲哲问:你还爱我吗?宁晓川说:爱。哲哲问:有多爱?宁晓川说:你有多爱,我就有多爱。

哲哲把一杯水扬到了墙壁上,咬着牙说:你撒谎!你现在心里说不定怎么恨我呢!

宁晓川转过身,拿了拖布,把地板上的水迹擦干净。然后坐在客厅里抽烟。小小的出租房里空空荡荡。哲哲想起从前的那个家,那时,妈妈就是这样歇斯底里,爸爸就是这样默不作声地抽烟。生活好像画了一个圆,从起点又回到了起点。

夏天快要结束时,哲哲跟宁晓川去了一次漠河。去之前,哲哲没有让宁晓川戴墨镜。她说:这次不用换个颜色,只用你的眼睛看我,看北极光就行。

那次漠河之旅幸福得让哲哲一提起来就想落泪。宁晓川那么好,孩子样地带她去吃农家菜,带她去江边放河灯,在熊熊的篝火掩映下深情地吻她……只是,酸着眼睛一直等到东方鱼肚白,哲哲也没有看到梦想中的北极光。她依偎在他的怀里,他的怀抱真温暖。她问:你爱我吗?有多爱?

寂寂无声,她抬起头来,看到宁晓川已经像个孩子似地睡着了。她握住他的手,十指相扣,泪无声无息地涌上来。

从漠河回来,宁晓川又开始忙。忙着拍照,当然也忙着应酬各种各样的女孩子,他的墨镜时不时地道具般地出现在脸上,哲哲偶尔也去商场帮他选一款。

秋天来时,哲哲说:我们分手吧!宁晓川的眼神一怔,很快调整过来,说:好吧!我请你吃饭。东来顺火锅城,宁晓川吃得热火朝天,哲哲在火锅热腾腾的热气里,心里翻江倒海。

出来,各奔东西时,哲哲怀疑自己听到了宁晓川的口哨声,转头时,他已消失在人海里不见了。哲哲的泪就是那时涌上来的。她说:忘了吧,就像忘记罗韩一样。要有多坚强,才敢念念不忘呢?

生活却像个玩惯了恶作剧的孩子,一抬头,撞上罗韩。哲哲冲着咖啡厅里的玻璃窗看了一下自己的面容,总是在最倒霉的时候遇上最不想遇到的人。就像张爱玲笔下的娇蕊在电车里遇到振保,物是人非,时光流转……

 

5、我们都是在寻找北极光的旅人

罗韩说:纪哲哲,你知道吗,那天我的日记里写的是:我要跟纪哲哲去看北极光。手牵着手,像童话世界里的孩子……而且,我还知道,男生们读了你的日记后,很多人暗恋你。一个内心有那么美丽憧憬的女生很美。

说这话时,十年的光阴已轻轻悄悄地跳了过去。哲哲早已脱胎换骨地美丽了起来,是城中最标准的白领。当然,也正经历着一场撕心裂肺地失恋,目光寡淡。

哲哲手里的咖啡杯转了一圈,她问:知道我为什么想去漠河看北极光吗?

罗韩摇了摇头。哲哲的目光转向窗,街上落叶纷纷扬扬。她说:那段日子,我太寂寞了。你知道吗,寂寞的感觉,像被沙子覆盖的小鱼儿……书上说,看到北极光,会找到幸福和爱情……

罗韩握住哲哲冰冷的手问:现在呢,你还想看北极光吗?

哲哲的目光移向窗外,窗外开始下起了秋雨。半晌,她说:还看。我要跟我爱的人一起去看北极光,北极光在,爱情就在……我们能做的,只是寻找……

哲哲转过头看罗韩时,罗韩的目光温暖潮湿,她的心突然变得很宁静。罗韩说:哲哲,请给我一次机会,给北极光一个温暖的方向……

哲哲的眼泪就像17岁的那天下午一样铺天盖地涌出来,开始无声,继而豪放,倾金山倒玉住般……

好在,在爱的人眼里,纵是这样哭,也是可爱的。

我们都是千手观音(2009-10-02 11:07)

     

    

开学一周后,老班就在班会上说班里要来一个女孩,可能有残疾。老班推了推他八百度的近视镜说:应该怎么做,我相信你们大家都心里有数。有数,不就是献爱心嘛!大家都有些懒洋洋。

可是千呼万唤不出来。开学一个多月了,也不再有新同学来。所以那天,黄橙子跟着老班羞答答进我们高一七班教室时,我们并没觉出有什么异样。换句话说,我们没人把这个漂亮姑娘跟那残疾女孩联系在一起。老班让她坐我旁边,我心中不太痛快,作为一资深美女,怎么能情愿让另一婉约型美女出现结束我的“单身”生活呢?不过,不管我愿意不愿意,黄橙子袅袅娜娜冲我走来,莞尔一笑,坐在了我身边。

老班站在讲台上,语速超慢地说:黄橙子同学听、说有障碍,以后大家跟她相处时,耐心些。

我转头瞅我身边的美女,她的头快低进桌堂里去了。同学的目光也齐刷刷地落到她身上。我很好奇:聋哑怎么上课啊?

果然很麻烦。上课时,黄橙子眼睛瞪得很大盯着老师看,可是老师的语速都太快了,蹦豆子一样,所以,她就只好看我的笔记,然后照着葫芦画瓢。下课时,她总是安安静静的,目光跟谁对上,就微微一笑。放学,一个人回家。

有一次,我忘记了她不能听的事实。居然傻到把一只MP3的耳塞塞进了她的耳朵里,喊她听周杰伦最新的歌曲《周大侠》。我眉飞色舞说他居然把“豆腐”唱进歌里时,发现了自己的愚蠢。我把耳塞拿出来,说了对不起。黄橙子没出声,合起书,趴在书桌上。

那节课,她都是那一个姿势。莫非她怀疑我是故意的?

她再看我的笔记时,我在笔记本的最上面写上了一行字:橙子,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她抬头冲我笑了笑,做了几个手势,我没看明白。

渐渐地,我怕伤她自尊心,不敢跟她说话了,把她当成透明人。她成了班级里影子同学。来或者走,悄无声息的。

大家都能感觉到她的孤单,但是没人知道怎么办。

安安说:写纸条吧。我知道有些人跟聋哑人交流都是用写纸条的。写纸条交流?有写那功夫……立刻有人出来反对。

但我觉得这是个不错的主意。我把我觉得好玩的句子写在纸条上递给橙子,比如:子在川上曰:有船多好啊!橙子笑起来很漂亮,眼睛亮晶晶的,有小小的梨涡。

日子就这样不咸不淡地过了下来。学校让各团支部结合本班实际,组织一项有意义的活动。我的脑子都搅成了浆糊也没想出什么新点子。给橙子抄纸条时,突然想:学学手语怎么样?

吃晚饭时,看《鲁豫有约》正在采访邰丽华,她打出的手势真是漂亮。我跟同学说了想法,大家觉得这事要悄悄的干活,不然,黄橙子会觉得很不自在。我觉得也是,等我们大家都学会了,给橙子个惊喜多好啊!

我特意去了次聋哑学校,借来一盘手语教学光碟。每天晚上放学,橙子出了教室的门,我们全班44位同学就一起学二十分钟手语。教室里静悄悄的,手在夕阳下做出各种各样的动作,感觉很奇妙。

很多时候,我甚至忘记了学手语的初衷,它更像是一个舞蹈。

秘密总是会有露底的那一天。那天抄课堂笔记时,橙子突然递给我一张纸条:裳,为什么每天放学你们都不回家?

我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她。我假装没看见那纸条,赶紧把它收进笔记本里,假模假势地翻英语书。

那个晚上,我们在学手语时,教室的门开了,黄橙子站在了门前。时间仿佛停在了那一瞬间,只有那张光碟在转。

黄橙子跑了出去。我们面面相觑。

那晚,我去向老班要了黄橙子家的地址。开门看到我时,她显然很吃惊。我用笨拙的手语跟她比划。我说:我们都想跟你做朋友,我们也都觉得会手语像会一门外语一样。你要相信,我们没有同情你的意思。

黄橙子的眼泪落了下来,她比划着“说”:学习很累,我很害怕连累到大家……其实,你们只要说话慢一点,我是能读懂唇语的……

那天,黄橙子写字或者用手语,我放低语速,我们聊了很久。每个人心里都有个鲜花盛开的世界,都是我们不了解的。比如,我觉得黄橙子敏感,黄橙子觉得我骄傲。比如我们都害怕伤害对方的自尊心……

第二天放学时,黄橙子留了下来,她站在讲台上,端端正正给大家鞠了一躬,然后用手语说了“谢谢”。那天,我们的心灵像从奔跑到飞翔,我们放弃了对一个人的同情,而是真心喜欢,喜欢到想跟她交流沟通表达,喜欢到我们愿意去学习她的“语言”。这点,我们大家都写在纸条上,告诉了黄橙子。她的世界依然很完整,她那么好那么美。

周一的班会课上,老班站在讲台上,好像有点紧张,他说:黄橙子同学来咱们班快一个月了,我想送给她一份礼物。

说完,他走下讲台,站在黄橙子身边,他的动作夸张搞笑,他用手语表达的是:欢迎你走进这个大家庭,我们都是你的亲人朋友。希望你不再孤单,希望你快乐!

黄橙子又泪意盈盈的了。我们拥住老班大笑:原来你也是千手观音啊!不过,你的手语差了些,跟我们学学吧!

那晚,我在自己的日记里写道:千手观音是把一千份爱送出去,然后,得到一万份的快乐。在这个意义上,是黄橙子帮助了我们,而不是我们帮助了她。要知道,自从学手语后,我们高一七班的每个人都把自己融入到了这个集体里,就连最讲究个性的安安都不再只想表现自己了……

年前,为着回哪个家过年,跟男友大吵一架。独自回到老家,做什么都提不起兴趣。

初四,父亲张罗着让我跟哥哥去看大伯。小时候,最疼我的人是大伯。最后一次见大伯还是大伯母去世时,这一晃四年多过去了。

大伯住的村子偏僻。在路边冻了好久才搭到一辆四轮车。开四轮车的是一个红脸汉子,说了大伯的名字,他说:那老头,不容易啊!

张了张嘴,到嘴边的问话咽了下去。把MP3塞进耳朵里,里面是男友从网上下载的周杰伦的歌。

大伯家的房子仍旧破败不堪。大伯不在。大过年的能去哪呢?邻居看了看天,说:这点儿,老爷子肯定在山上。

跟着哥哥顺着山坡往上找。山路崎岖,爬了一会全身都被汗湿透了。嘟嚷着:这大过年的,大伯不在家呆着,上山干嘛?

远远地看到大伯,弯腰在忙着什么。

那是一片墓地,村子里祖祖辈辈的人老了,都埋在那里。突然明白了大伯在做些什么,他在给大伯母祭扫。

可是,我和哥万万没想到贫寒了一辈子的大伯母会有那样奢侈的一个墓地。

整个墓都是大大小小的鹅卵石镶嵌用水泥抹成的。

见了我们,大伯很是惊讶。我们拜了大伯母,帮大伯把被风吹来的草叶打扫干净。哥问:大伯,这些都是你弄的?

大伯点了点头,说:你大伯母跟了我一辈子,穷了一辈子,走时我连个像样的坟都没能给她修成……

这四年,我一有空就去河边拣石头,用攒下来的钱买水泥,每天弄一点,累了就坐坐,跟她说点话儿……

墓修好了,就去山里找些好看的花,好活的树种在这儿。你没见春天一到啊,先开的是达子香,然后是杜鹃、山芍药,蜂啊,蝶啊,成群结队地来……

有它们陪着你大伯母,她就不孤了……

山风吹来,眼睛里流出泪来。大伯那一辈人,一辈子都不会说一个爱字,可是,或者他们才最懂得爱。

从前大伯脾气爆,动不动就发火,我总是对大伯母说:他那样,不给他做饭吃。可是大伯母总是笑:他饿着,还不得我受罪?

回去的路上,MP3里周杰伦唱:你走后,酒暖回忆思念瘦。突然觉得那是写给大伯的。

我们每个人都在爱情里斤斤计较得失,可曾想过全心全意地给对方不计得失的爱了吗?爱情不是说出来的,也不是要求出来的。

回到家,说起大伯,父亲说:这四年,每一天,他都上山,风雨无阻。

我跟大哥都沉默了。我们都开始重新审视我们的情感和生活。

我给男友打电话:春天,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没有人永远陪着你悲伤,但是有人陪着你成长,用荆棘般的话语和严酷的事实点醒你,这样的朋友,如严小周,你千万别拒绝。

 

没有人永远陪着你悲伤

                                                                    文/风为裳

1、 严小周像粒石子,硌得我很不舒服

2005年进公司时,我24岁,大学刚刚毕业。严小周27岁,部门主管,她的眼睛在我的简历上瞄来瞄去,然后说:这不是大学校园,明天换身职业装。我很想争辩说那就是我新买的职业装,不过便宜些而已。

我抬头看到她寒光凛凛的一张脸,丧失了表达的勇气。

去洗手间时,同部门的姐妹提醒我说:小心老佛爷,有错落到她手里,你就惨了。

我很牵强地笑了一下,说了要我换衣的事。罗洁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没关系,这是她的那一斧子,专砍新人的。明天你仍穿这身,她也不会说什么。我们都是过来人。

我信以为真。第二天仍旧穿那身白色套装去公司,公车站等车,公车上挤人,一路奔波下来,那套衣服越发没了精神。我在心里念阿弥陀佛,希望严小周不会注意我。

马上就下班了,眼瞅着一天安然过去了,严小周叫我去她的办公室。

她的目光仍然是冷硬的,小小的巴掌脸上线条也是硬的。圆发髻梳得一丝不苟,就连额前都没留一点流海。很职业,但职业得有些……机械。

她指出我抄的报表上的几处错误,她说: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的道理相信你学专业时,老师没少说。我不希望下次再出现这样的问题。

我嗯了一声,拿着被严小周画了圈的报表,打算重新修改打印。

还好,她没有提衣服的事。

公司里的人像落叶一样一片片飘走时,罗洁她们为安慰我,低声说:别理她,靠男人,有什么值得耀武扬威的。另一个女孩说:一定是更年期提前了,以折磨手下人为乐。变态。

同事们的声援让我轻松了许多。

从小自由散漫惯了,不专心这是干财务这一行的大忌。看着自己丢三落四的报表,我自己的脸都是热哄哄的。

快改完时,严小周办公室的门开了,她居然也没走,她站在我后面指点我怎么样表格会更合理些。我照她的方法改好。

她说:宋宁,我不希望给你挑错,也不希望你加班。一句话,如果你做不好,随时可以走人。

虽然严小周说得没错,但是我觉得她可以把话说得更娓婉些的,躺在男友的怀里,我说:贪上这么个老姑婆,真倒霉。

是的,初入社会,严小周像粒石子,硌得我很不舒服。

2、像喜宝同学致敬,我们都哭了

跟罗洁逛商场时,远远看到严小周。买了很多东西,她瘦瘦小小的整个人都快被购物袋埋下了。那些品牌都是我们喜欢而又望而兴叹的。罗洁啧啧叹息:还是有钱好。然后跟我八卦严小周,有个富二代的男朋友,肯给她花钱。

我回头看着严小周的背影,有点可怜她还有点鄙视她,至于吗,为了钱。

那时,我是爱情至上的理想主义者。心里觉得凡是与钱有关的爱情都不纯粹。所以,过情人节,男友连朵花都不送我,只带我去吃个小馆子,我也觉得是幸福的。他在读博,所以我要省吃俭用供他读书,有情饮水饱,我们没有很多钱,只要我们在一起就好。

我这样跟罗洁说时,罗洁瞪圆眼睛,她说:你这观点让老佛爷知道,肯定会把你看成傻瓜的。有一次,部门聚会,有一同事失恋喝多了,哭,严小周当时就翻了脸,说:就你这样的,我若是男人也不要你了。你看看你自己,有什么地方值得爱?那同事第二天便辞职了。

我有些恼:她一个拜金女,她懂爱情吗?

罗洁摇摇头,叹了口气。

我很小心地跟严小周保持着距离。因为她严厉的批评,我对工作保持了高度的专注,这专注很有效果,我做的帐目再没出现过差错,年终时,我居然被评了个最优记帐员奖。

借着这个机会请同事吃吃饭。席间的一两个男同事喝了两杯酒,找着借口走人了。一桌子女人,八卦着王菲的婚姻刘晓庆的情人。有位大姐闷声喝酒,罗洁劝,大姐突然哭了起来,男人包了二奶,把家里的财产全都转移出去了。她说:以后,我就是个没家的人了。

不知为什么,我下意识地转身看严小周。灯光下,她的脸柔和了许多,她说:喝吧,如果喝多了能更好受些的话。

老佛爷就是老佛爷,比她大很多的大姐听了她的话居然放下了酒杯。

倒是严小周端起酒杯敬大家,她说:我知道你们背地里都叫我老佛爷。其实,老佛爷有老佛爷的好,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你们要记住,微笑时,全世界可以陪着你微笑,悲伤时,只能你一个人独自悲伤,没有人永远陪着你悲伤。

严小周一饮而尽,她又倒了一杯敬那位大姐,说:知道亦舒笔下那个没有很多爱就要很多钱的喜宝吧?我们向她学习。没事儿,咱们还有法呢,告他,一点别手下留情。

那晚上我们喝了很多久,说着爱情里的事,我们都哭了。

帐是严小周结的。她说了很多话,依旧句句刀峰凛凛,但我们都是女人,都知道那是掏心窝子的话。

3、你不点头,谁有权力伤害你

同事大姐的官司是严小周找了朋友帮着打的。那男人搞一日夫妻百日恩的把戏,同事大姐心软撤诉。我们听到严小周在办公室里大声骂大姐。

没几日,男人老毛病不改,大姐不敢找严小周帮忙,据说婚离得凄凄惨惨戚戚,同事大姐几次嘟嚷:早听了严小周的,何至如此下场。

我跟罗洁私下里说到底是老佛爷,铁腕就是铁腕。

只是,这么铁板一块的女人恐怕是不容易爱的。

那时,我自以为自己是有智慧的,我拼尽全力对博士生男友好,我那么爱他,他也那么爱我,还有什么问题?

可是,爱会变的。当爱改变了方向,它就会像把刀直刺你的心脏。

让这把刀准确无误刺进我的心脏的是严小周。

2006年春的一天,严小周约我下班后等她。我很忐忑,不知道出了什么事。

坐在公司大厦底层的咖啡厅里,她说:梁硕予是你男朋友吧?

我点头,严小周是认识梁硕予的。公司的财务软件出问题时,我让梁硕予来帮过忙。

严小周喝了口黑咖啡,她说:作为你的朋友,我不想隐瞒你,我看到他跟一个年轻女孩去开钟点房。

我的嘴张了张,感觉严小周是在煽我的脸,我转头看了看窗外,树微微泛绿了。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否认或者指责严小周多事,我懵在了那里。

严小周说:如果想哭,就哭吧!哭完,去问问他到底想怎么样。依我的看法是,分手,越快越好。

一句话脱口而出:我做不到,我做不到像你那么冷血。

我抓起包冲出咖啡厅。我的手颤抖着给梁硕予打电话。我知道严小周说的是对的,很多日子以来,梁硕予跟我约会时总是心不在焉的,他的脏衣服也再不用我洗了,甚至,他添了新的衬衫,种种迹象都说明有另一个女人在照顾他。

电话打不通。慢慢冷静下来,我给梁硕予发了短信,问他还想不想要这段感情,几分钟后,他回了短信:让我想想。

是那一刻,我决定放手的。严小周说得没错,坏了的感情就像是个肿瘤,除了把它切掉,没有更好的办法。

那晚,严小周给我发了一条短信,依旧是她冷冷的风格:你不点头,谁有权力伤害你!

我的泪如泉涌。严小周是怎么做到的,在一份感情里,那么理智从容?

4、当一个冬天的女孩,接受北风的洗礼

2007年年初,我从公司辞职出来,自己租了个铺面卖杯子。

我辞职那天,严小周说:宋宁,现在我们不是上下级了,我想,我们可以做真正的朋友了。

我笑了,我说:我以为我们早就是了呢!

渐渐得跟严小周走得近些。她知道那道情伤还在我的心里。她给我讲了她的事。大学时,她爱上过一个有妇之夫。她说那时眼里心里全是这个人,省吃俭用地给他买名牌西装,不计较得失。可是,越这样,他就越往后退,他说我是爱情恐怖份子,遇到我这样的女孩,会死无葬身之地的。

那时我瘦得只有88斤。他离开了,我自杀过,去他的单位吵闹过,现在想来,的确是够疯狂的。以为世界只有他一个人,离了他,我就活不成了。

可是,我还是挺过来了。我遇到了现在的男朋友。刚开始也并不是有多爱,他有钱,喜欢我,那好吧,接受他。

可慢慢地发现,有钱并没有什么不好,他爱我,给我钱花,我就花,也并不想太多。爱时,珍惜,也要给自己保留一点空间。我这么独立,他反倒更爱我了。

我拍了拍她的肩膀,我不知道那样自信独立的严小周有过那么惨痛的感情经历。

她说:你刚进公司那会儿,很像我。除了爱情,世界仿佛都是不在你眼里的。那样是不对的,无论到什么时候,你都要认真对待你自己的工作,对待你自己的生活,这样,失去谁,你的日子都可以过下去。

我承认严小周说得是对的。

小铺子开张一年,挣了一些钱,我给自己买了个钻戒奖赏自己。

买钻戒三周后,我遇到了面容温和的男人,他喜欢我,每星期来买我店里的杯子,我打电话叫来严小周,严小周乌鸦嘴风格不改,问得男人无路可逃似的,只是嘿嘿笑。

严小周倒悄悄告诉我:人不错,加油。

 

2008年奥运会开幕前,我跟买杯子的男人结了婚。严小周也跟富二代领了证。我们成了彼此婚礼的见证人。

更准确地说,严小周成了我成长的见证人。从一个青涩得只知道爱情最重要的女孩到一个可以拿得起放得下的熟女,严小周功不可没。

我跟她开玩笑:跟着老佛爷混,是不是我也会霸道一些?

严小周巧笑嫣然,她说:在你身上,我也学了些东西,比如温柔,比如娓婉说话!

天哪,她学会娓婉了吗?

我在博客里写了一段很煽情的话:没有人永远陪着你悲伤,但是有人陪着你成长,用荆棘般的话语和严酷的事实点醒你,这样的朋友,如严小周,一生总要有一个。

 

商专同学聚会,大部份人在抱怨:金融风暴,股市走低,工厂减员,物价飞涨。只有他,坐在一边很专注地听大家讲话,偶尔发表一点看法,都是温和鼓励的,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大家的枪口指向了他:你自己当老板,当然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他喝了口茶,慢条斯理地说起了自己的这些年。

毕业时,他跟大家一样没头苍蝇一样四处求职。可是本科生都满街走,哪家用人单位愿意多看专科生一眼呢!

可总不能坐以待毙回家做啃老族吧。他走进了第11家招聘单位。招聘的人基本已经定了下来。他有些失望,当他往外面走时,他看到单位前停着一辆货车,很多人正在往下卸东西。那是单位国庆节给职工分的福利,是些米面油盐的。由于很多职工都在工作岗位,后勤人员根本忙不过来。

他在一边站了站,反正那天除了来这家应聘也没别的事,他挽起袖子帮忙。从上午九点一直干到下午四点。把东西送到最后一家,那家的主人问了一句:这小伙子是哪的,怎么没见过?后勤主任忙说:来应聘的,看着忙不过来,主动帮了忙。这小伙子真是不错。

那家主人瞅了他一眼,又瞅了一眼,问他叫什么名字,他如实说了。三天后,他被通知上班了。那家的主人便是那家公司的经理。见到他经理说的第一句话是:现在的大学生多半眼高手低,能像你这样踏踏实实做事的人,比一张文凭有用得多。

他知道他是战胜了几百个本科生甚至是研究生才得到这份工作的。

进了公司,他文凭低,也多半是做些打杂的工作。

可是,交给他的每项工作他都做得很有条理,从不拈轻怕重,这为他赢得了很好的口碑。

总公司来检查。来的是一位很有精气神的老太太,据说早年间当过兵。公司领导前呼后拥地跟着,很快拿出一份材料让他给打印出来,交待说要字打得大些,是底稿,要改的。

他答应了,很快去印了一份回来。交到老太太手上时,经理的脸都白了:怎么这么死心眼儿,平常这种情况用废纸的背面,现在给领导打材料,还用背面,这不找挨批吗?

老太太也问他:你们公司连这几张纸都用不起了吗?

他说:我们公司内部传阅的材料都是反正面用纸。您这是底稿,要修改,您改好后,我再给你正式打印出来。

他没想到只是平常的一个习惯让他的事业迈了一大步。没多久,他被调到总公司做了项目经理。他就任的那天,革命老太太对他说:现在的年轻人很少懂得节俭的。只有懂得节省的人,才能守得住公司的财富。

后来,他有机会创业。他为人和善的脾气帮了他,很多朋友不计报酬来帮他。跟外商打交道,他多年来坚持学的英语帮了他。接了工程,他不贪不占严格按标准做事的原则帮了他,很多同行偷工减料出了事故进了监狱,唯有他们公司做出了信誉……

他的话音落下去,屋子里静悄悄的。很久,有人带头鼓起了掌。

帮他的都是我们眼里的小事。不过是举手之劳,不过是爱节约的习惯,不过是一些人人都知道的原则道理,只是,他一言一行以惯之地做到了。

而我们,很多时候正是在这些小事里丢掉了机会却不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