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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寺庙不一定归佛协管理

(2015-08-22 22:51:33)
标签:

佛法

佛学

文化

分类: 转载的文章
中国寺庙不一定归佛协管理


谁的寺庙?

经营收费、高价门票、拉客聚财,这是商人的寺庙,还是方丈的寺庙?学诚法师告诉记者,其实在法理上,很多寺庙都没有明确的法人地位。

对于一些地方政府、私人、企业,利用寺院进行违法经营,学诚法师曾多次谴责,但他认为,在当前,许多寺院几乎无力维护自身权益。

由于历史原因,目前我国相当一部分寺院被划给旅游部门(以及园林部门与文物部门)管理,至今无法收回给佛教界。如果不能解决寺院的法人地位问题,寺院无力维护自身的权益。

甚至还有一些“假冒寺院”。“有的企业或个人,为了旅游与经济目的,私自修建寺庙,建成后按照商业模式运作赚取利润。此类寺庙既没有登记为宗教活动场所,也没有正规的佛教教职人员住持,不与宗教界发生任何来往,但是却开展了某些宗教性的经营项目,甚至具备了一定的宗教功能,而成为一种‘准寺庙’或‘准宗教活动场所’。”学诚法师提醒说。

“这样的寺庙,只是单纯的旅游场所。不存在任何的宗教功能,只是徒具寺庙的外表而已。这些‘准寺庙’的背后大多有当地政府部门的支持,令当地宗教事务部门鞭长莫及,这也是‘准寺庙’非法经营行为不能得到有效规范的根本原因。”学诚法师说。
另外,强制性高价门票、高价香火,本身就是“假冒佛教”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行为,而一些商业机构打着寺院的名义,成立佛教慈善基金,接受信众给寺院的捐赠,同样是违法行为。学诚法师说,“各种非宗教行为主体,打着宗教的旗号,大肆捞取非法利益”。

“目前不少寺院被临近风景区包围,一些旅游单位,借佛教的牌子招揽生意,刻意混淆宗教活动场所与宗教旅游场所的区别,有意混淆旅游消费与宗教经营性消费之间的区别。使得很多香客被强制要求进行旅游消费(如门票),很多游客被强制要求进行宗教消费(如香火),这在佛教名山名刹表现得尤为突出。”学诚法师说。

他还特意教记者怎么甄别:“当今的寺庙已经形成了‘宗教活动场所’与‘宗教旅游场所’并存的格局。两者具有显著的区别,前者是由宗教部门主管,通过‘非营利性’的经营方式,满足‘信教群众’的宗教需求;后者是其他政府部门(主要是旅游部门、园林部门、文物部门)主管,通过‘营利性’的经营方式,推动‘旅游产业’的发展。”
“发生这些行为的深层次原因,是当今社会中崇尚物欲、自私自利思想的主流化和制度化,归根究底是人类的精神危机和心灵危机——个人中心主义、物质主义和消费主义等不正确价值观的泛滥。”学诚法师建议,要从商业整顿、社会教育两方面同时解决,其中尤以导正社会文化为要。“要想解决寺庙商业化等问题,既要依法管理寺院,整顿不符合规定的宗教活动场所;更要弘扬正信的佛教文化,以对治目前占主流地位的以自我中心主义、贪婪自私、唯利是图为核心的物欲文化。”

而对治非法行为,更应该有法律的武器。从保护和继承传统文化的角度,学诚法师建议,有必要出台一部佛教寺庙管理单行法规,能较好兼顾到佛教戒律和清规的精神,并为科学有序管理寺院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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