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如火如荼的讨论着“飞车抢劫,当街击毙”该不该的问题,却很少有人去关心那些人为什么要去“飞车抢劫”。如果那些抢劫者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固定的工资,栖身的小家,他们还会冒着被击毙的危险出来抢劫吗?
抢劫和飞车抢劫在性质上没有什么不同,刑法上也没有单独就“飞车抢劫”制定惩罚条款。警方打出这个标语一定有无奈之处,无奈之处无外乎这样两点:1、此类案件多,警力不够;2、嫌犯跑的快,警方抓捕有困难。权衡之下,还是当街击毙来的快,省了后面的抓捕、预审、批捕、送检、审判等一系列程序,反正有“制止犯罪”这样一条冠冕堂皇的理由在这里。
比起前仆后继、勇往直前、恬不知耻的贪官们来说,飞车抢劫实在是没有“一点技术含量”的“敛财手段”。对于共和国的大厦来说,那些贪官的危害难道不比飞车抢劫者要大的多吗?为什么至今没有一条类似“当街击毙”的震慑手段出台呢?比如可以借鉴清朝的“斩立决”来处置贪官,只要查实非法所得超过50万,处决的方法就用斩立决,你看看还有哪个官员敢伸手?
吏治不清,必然民不聊生,盗匪横出,古今中外,概莫能除。当街击毙个把毛贼,治标不治本,他今天可以不飞车抢劫了,但他总要吃饭,他不会把嘴扎上,他会想其它方法去弄钱。自古以来,官和贼,猫和鼠之间的游戏可曾有一天的消停?
懦弱的被骗到黑砖场为奴,强悍的被逼上江湖为匪,这就是当今中国一些人的生存现状,他们不是街上的阿猫阿狗,他们是和我们生活在同一片(由于环境恶化和其它问题,已经没法形容颜色的)天下的骨肉同胞。
警察同志们,如果你的枪口下是你乡下的表弟,你扣得动那个扳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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