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节再读《母亲盏藤》(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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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张明母亲盏藤中国作家网历史情感 |
分类: 文学作品 |

母亲死后,“石头”媳妇的娘家人挑唆她和公公傅喜林分家单过。因为她不愿意背负生活上既要照顾公公、小叔子还要照顾两个小姨子的沉重包袱。公公为了这个家的完整,没有同意分家。
矛盾激化导致不得不分家。
分家以后,父亲一个人又要种地,又要照顾家,三个孩子最大的八岁,最小的四岁。疲于奔命的父亲整日焦头烂额不得安宁,便下决心处理这三个孩子。
二嫚的母亲活着时,有勤劳细致的母亲操持,家境还算过得去。他们有自己盖的三间茅草房和两分土地,除了种田以外,一家人还能做一点豆腐、包些粽子(芦苇叶包着有黏性的小黄米)卖。母亲一死,儿媳妇闹着分家,好端端的家便顷刻瓦解。
为了减轻生活负担,父亲要八岁的儿子付响菊带着妹妹大嫚外出讨饭。二嫚觉得好奇,也要跟着他们去讨饭,曾经被狗惊吓过。后来二嫚回忆说,讨饭也要懂规矩,大户人家的院门若关着,讨饭的人是不能上前敲门的,只能站在门外不声不响地等候。当大宅门打开时,他们兄妹才能站在大院门口,怯生生地叫着“大伯、大婶,可怜可怜俺吧,给点儿吃的东西吧?”
同村的一位乡亲闯关东从黑龙江回来,告诉父亲“石头”不但在黑龙江的鸡西立住了脚,而且还找到了一份卖苦力的差事,挣几个钱能够养活自己。父亲动了心思。他托那个闯关东的乡亲把儿子付响菊带到鸡西,让“石头”哥哥领着,总比在家里吃了上顿没下顿要强。同时,父亲决定托乡亲把大嫚和二嫚送给别人家收养,再准备把草房和土地卖掉,打算也去鸡西找儿子“石头”。
二嫚年纪小,成了最先要卖掉的孩子。村里的一个乡亲传过话来,说他在掖县的驿道镇找了一个大户人家。那家人要招一个使唤丫头伺候瘫痪病人,岁数小一点也没关系,先试用一段时间,就当是亲戚一样走动。
父亲爽快的答应了。不久,驿道镇的大户派人来接二嫚。
二嫚要被“驿道”的人带走,许多乡亲都出来看热闹,说傅家的人把闺女“处理”了。二嫚仍不知是怎么回事,穿着新衣服、新鞋在地上来回地走,觉得新奇好玩。忽然,大嫚哭着叫了一声“二嫚!”
二嫚一回头,见父亲和姐姐都在注视着自己,两个人的眼圈都红红的。二嫚这才发觉事情不妙,却不知怎么回事。
大嫚顾不得父亲的嘱托,首先大哭起来。二嫚见状跑过来和姐姐抱在一起嚎啕大哭,表示哪里也不去。但事已至此无法挽回。
二嫚要被“驿道”的人带走,许多乡亲都出来看热闹,说傅家的人把闺女卖了。二嫚仍不知是怎么回事,穿着新衣服、新鞋在地上来回地走,觉得新奇好玩。忽然,大嫚哭着叫了一声“二嫚!”
二嫚一回头,见父亲和姐姐都在注视着自己,两个人的眼圈都红红的。二嫚这才发觉事情不妙,却不知怎么回事。
大嫚顾不得父亲的嘱托,首先大哭起来。二嫚见状跑过来和姐姐抱在一起嚎啕大哭,表示哪里也不去。但事已至此无法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