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节再读《母亲盏藤》(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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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嫚终于被“驿道”的人带走了。
驿道的大户人家叫李澜方,拥有上千亩土地和一个极大的四合院,院里有二十多间大瓦房。二嫚只住过窄小的茅草屋,从没有见过如此气派的砖瓦房。
李澜方本人在烟台做买卖,不常回家。他家里有一个大老婆,因为不生育,平时在娘家居住。另有一个小老婆常住,还有已经瘫痪多年的李澜方的母亲。二嫚被他们带来,就是为了照顾这个瘫痪的病人,给她喂饭喂药,端屎端尿,烧水做饭洗衣服,还要养鸡养猪,给病人点烟袋锅子,磕烟灰。
为了试验新来的使唤丫头是否记仇,李澜方的小老婆故意找茬用板凳狠狠打了二嫚。二嫚年幼无知,哪里懂得记仇,疼过哭过也就忘记了。她们觉得这个小丫头干活时手脚还算利索。
李澜方的小老婆叫李杨氏,个子不高,人也瘦小,有心计且刁蛮。六岁的二嫚每天要干不少的活计,小小的年纪特别辛苦,却很少见到李杨氏的笑脸。
两年后,二嫚的父亲到驿道来看二嫚,被李杨氏堵在门外不许见。
父亲说:“我闺女又没有正式卖给你们家,你们当初也说是‘当亲戚’一样来回走动,现在为什么不让我见闺女?”
李杨氏说:“不行就是不行,一见面这丫头就跟着你跑了。”
父亲说:“我不会让二嫚跟我走的。我大老远的来一趟不容易,走了整整一天的路,你们总得让我看闺女一眼。”
李杨氏说什么也不答应。父亲便和她吵起来。二嫚在屋里听到父亲说话的声音,心急如焚,但又知道李杨氏的凶狠,不敢出来见父亲。时间长了,二嫚尿憋得厉害。平时她在院里的厕所小便,厕所和猪圈相连。现在院里有人,二嫚只好悄悄溜出来想绕道去猪圈,结果被李杨氏发现,大喊道:“不好了,这丫头要跑。”便一把将二嫚抓住,并狠劲掐她,二嫚疼得直叫唤。
这时,李家大院围了许多人看热闹,他们当然不会向着外乡人的父亲,推推搡搡把他撵走。父亲不服,李杨氏后来给了父亲四十公斤高粱米,就算是把二嫚正式卖给李家当丫头了,却始终没让父亲见到二嫚。
不久,李澜方瘫痪在床的母亲病死,李杨氏生了孩子,二嫚又要照顾这个刚出世的婴儿。李杨氏逼着二嫚管她叫“妈”,还把二嫚原来的傅姓改成李姓。
有一天夜晚,狂风大作,下起了暴雨,风雨把窗户刮得乒乓乱响。李杨氏要二嫚出去把窗外的木板关上顶好。二嫚个子小,得搬凳子站在上面才能够着窗户。当时风很大,木板关上了,又给吹开。二嫚找不到木棍,也关不住窗户,便回到家里,谁知被李杨氏一脚给踢了出来,并吼道:“窗户关不好别回来睡觉!”二嫚只好再爬上窗台,用自己的身体顶住木板,整整站了一夜。
李家的土地多,农忙时种不过来,总要临时雇短工。有时一天要雇十多个人,这些人的饭,都由二嫚一个人来做。她每天晚上要把锅灰掏出来垫猪圈,再往灶里续好柴禾,第二天天不亮就起来生火烧水。灶台上下忙里忙外都是二嫚一个人,烟熏火燎,常常红肿着眼睛。
在烟台做生意的李澜方回来,李杨氏告诉他买了一个使唤丫头。李澜方说带过来看看,二嫚特别胆小怕事,胆战心惊怕见生人。李澜方见了以后,只是感觉年龄太小了,并说这丫头的眼睛怎么是红肿的,别是有什么病吧?
整天过着花天酒地生活的大地主李澜方,怎能体会到二嫚奴隶般的生活待遇?
二嫚在李家当使唤丫头,从六岁熬到十六岁。这十年里,除了那次父亲来李杨氏不许见面外,还有一次是二嫚的姐姐大嫚来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