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的夏天,93级的同学要毕业了。这一年,他们中间有人开始以互联网为研究对象做毕业论文,但他们中没有一个人有过上网经历,大家对互联网的了解,都来自报纸、杂志的介绍,最专业,不过是看那本一度风行世界的《数字化生存》。毕业前夕,我们聊天,想着过几年,大家彼此发Email,联系就很方便。大家对网络的期待,不过如此。
我第一次上网,是在1998年底,在一个小朋友的帮助下注册了第一个电子邮箱,并看了看网上的新闻。但我第一次正式收发电子邮件,则是过了近半年时间之后,大概是1999年的4月左右,在一个朋友的办公室里意外发现他们的电脑上网,等了好半天,才打开网页,从我的邮箱里,意外地发现帮我注册邮箱的那个小朋友2个月前从北京发给我的电子邮件。
现在回想起来,1999年这个时候,中国的互联网还在非常幼稚的时期。网络对于人们,第一是意味着电子邮件,第二,刚是聊天室里聊天。时髦的人,这个时候,都开始在名片上印上自己的Email。但上网聊天,恐怕只是少年们的事情。许多成年人说起什么是网上聊天,还是一脸茫然。
虽说学术界一致认为1998年的克林顿绯闻案,是网络作为媒体广受关注的转折点,但我觉得那半是针对美国人说的。我们绝大多数中国人在这个时候,上网看新闻还没有成为习惯。网络作为新闻传播工具在国内还远远没有形成气候。1999年甘肃国税局局长在家中被杀,同时遇害的还有他的夫人及该局的几位干部。这个轰动的事件,当时成为公安部督办大案,但甘肃有关方面成功地进行了新闻封锁。这从侧面反证了这个时期,至少在兰州,互联网的发展还非常幼稚。大家想想今天,像这样的事件,谁还有能力进行新闻封锁。
2000年以后,互联网大规模普及,看新闻,发电子邮件已经不在话下,这时候,网上兴起BBS,各类虚拟社区应运而生,哈贝马斯所谓“公共领域”好像曙光乍现。当然,也有一些学者认为恰恰是BBS消解了“公共领域”。呵呵!
当然,这期间与BBS同时兴起的,当然还有即时通讯,QQ、OICQ、MSN等等风靡一时。
2004年起,网络最有象征性的,是博客的兴起。博客让网络兑现了它一直号召的“媒体民主化”。普通老百姓网上安家不再是梦。于是,2005年起,全民博客。
如果要把博客与BBS做一比较,BBS是咖啡馆,而博客则是自己的客厅,好热闹的上论坛,爱清静的则开博客。论坛是公共场所,大家需要讲的是公共礼仪。而去人家的博客,则犹如去人家客厅里做客,总要客随主便,跑到人家的博客里,做些不知趣的事情,那就等于把自己变成了一只绿头苍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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