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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音节的“字”具有下列性质:
1.是可以感知的音义单位。例如,dàjiāhǎo 是一串声音,我们从这一串声音中可以感知到dà、jiā、hǎo这三个不同的声音和它们的意思。这三个不同的声音就是三个音节。因为它们都有各自的意思,所以每个音节都是一个音义单位。
2.是原本性的音义单位。原本性的音义单位就是“天生如此”的音义单位,是音义粘着的天然整体,而非人工合成所致。我们虽可从中分出声母、韵母和声调,但这是运用声学原理对其中的语音成分进行分析的结果,并不能说明音节是以人工方式对三者的合成。就像一株植物,虽可指出它的根、茎、叶,但不能认为它是由根、茎、叶合成的。
原本性的音义单位是不可切分的最小的音义单位和最小的音义认知单元。
3.是生成性的音义单位。生成性的音义单位就是可以用来进行“组合生成”的音义单位。它可以按照一定的组合规则与意思相关的其它音节进行组合,生成较高一级的音义单位——“音节组合”;它还可以按照一定的组合规则与意思相关的“音节组合”进行再组合,生成更高一级的音义单位。例如,xué 是一个音节,它可以与相关音节组合生成xuéshēng(学生)、xuéxí(学习)、xuéixào(学校)、xuéwèn(学问)、xiǎoxué(小学)、dàxué(大学)、zìxué(自学),等等;它还可以与相关的“音节组合”进行再组合,生成xué yóuyǒng(学游泳)、xué zìxíng chē(学自行车)、róngyì xué(容易学),等等。
原本性和生成性的音义单位也就是口头汉语(说的汉语)最小的语法单位。
1.是与音节相对应的形音义单位。例如,“大家好”这三个汉字就对应于dàjiāhǎo这三个音节。
2.是书面汉语(写的汉语)中具有生成性的形音义单位。也就是说,书面汉语中大于汉字的语法单位都是由汉字组合生成的.
以上大于汉字的各级语法单位——我们、学习、汉语、学习汉语、我们学习汉语,都是以汉字为基本单位逐级组合生成的。
3.是书面汉语最小的认知单元。例如:我们看书的时候,如果遇到不认识的汉字,就可能形成阅读障碍;文本中如果漏写一个汉字或写错一个汉字,读者就无法理解或产生误解,或能发现错误所在。
作为生成性的形音义单位和最小的认知单元,汉字是书面汉语最小的语法单位。
音节和汉字的上述性质说明它们具有同一性。这种同一性主要表现为:
1.它们都是汉语最小的认知单元;
2.它们都是汉语最小的语法单位;
3.它们都是具有生成性的结构单位。
音节和汉字都可以叫做字,就是因为它们具有同一性。
音节和汉字的上述性质也说明它们就是汉语的基本单位。换句话说,汉语是以字(口头汉语的音节和书面汉语的汉字)为基本单位的语言。我们把“以字为基本单位”简略为“字本位”。也就是说,所谓“字本位”,就是以字为基本单位的意思。
字本位是一种语言观。这种语言观认为:并不是所有的语言都是以词为基本单位的语言;包括英语在内的印欧系语言是以词为基本单位的语言,而汉语却是以字为基本单位的语言。王力先生(1986)早就说过:“汉语基本上是以字为单位的,不是以词为单位的。”
与印欧系语言相比,字是汉语特有的概念。它不同于英语的词,也不同于英语的语素。英语的词(word)由语素(morpheme)构成,语素由音节(syllable)构成,词、语素、音节是包容关系;汉语的字以音节和汉字为标记,字与音节和汉字是对应关系,字以上不存在相当于英语词的单位,字以下不存在相当于英语语素和音节的单位。由此可见,汉语的字在英语中找不到完全的对应物,英语的词、语素和音节在汉语中也找不到完全的对应物。汉字作为一级书写单位可以与书面英语的词相对应,但汉字不仅仅是书写单位,而且还代表音节,作为最小书写单位的笔画没有表音功能。而英语的词不代表音节,作为最小书写单位的字母有表音功能。这说明汉字在整体上与书面英语的词又不相对应。正如赵元任先生(1975)所说:印欧系语言中word这一级单位“在汉语中没有确切的对应物”,“在说英语的人谈到word的大多数场合,说汉语的人说到的是‘字’。这样说绝不意味着‘字’的结构特性与英语的word相同,甚至连近于相同也谈不上。”
字本位是一种语言理论体系。这种语言理论体系反映了汉语的基本特点。汉语的其它特点,例如语义结构方式,数目的表达,口头汉语和书面汉语的对流,无形态变化,与古代汉语保持着密切的传承关系,方言的发展不影响书面汉语的统一,等等,都是“字本位”特点所决定的。
字本位理论是对我国传统汉语研究的继承和发展,也是对近百年来一直流行的“词本位”理论的反动。字本位理论体系的首创者徐通锵先生指出:“汉语语义句法的结构单位是‘字’,而不是‘语素’之类的东西。”“‘字’实际上是形、音、义三位一体的结构单位,仅仅把它看成一种文字的书写单位是没有道理的。传统的汉语研究,不管是文字、音韵、训诂、方言,还是别的什么,都是以‘字’为基础,从来不讲语素和词,不讲与此相联系的主、谓、宾和名、动、形,这决不是我们的祖宗‘落后’,‘没有语法观念’,而是汉语的结构本身允许作这样的研究,需要这样的研究。”(徐通锵:1994)徐先生还指出:“以‘字’为汉语基本结构单位的‘字本位’理论与现在通行的以‘词’为汉语基本结构单位的语言理论是两种不同的理论体系,因而必然会产生尖锐的冲突。‘词’是印欧系语言的一种基本结构单位,汉语的‘词’是从西方语言学中输入的一种语言结构单位,其内涵与‘字’有重要的区别。基本结构单位是统率语言结构的‘纲’,纲举目张,所以‘词’与‘字’虽然仅仅是一字之差,但却与两个不同的‘纲’相联系,体现语言理论研究的不同走向。我们为什么要弃‘词’而选‘字’,倡导‘字本位’呢?就是由于‘词’是一种泊来品,在汉语中没有‘根’,而形、音、义三位一体的字是汉语的载体,而且也是汉文化的‘根’,因而需要以‘字’这个‘纲’为基础探索汉语的结构规律、演变规律、习得机制、学习规律和运用规律,不然就难以有效地实现语言研究的预期的目标,找到普遍有效的规律。百年来汉语研究的实践已为此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徐通锵: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