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汉语教学 |
《语言学百科词典》对“第二语言”的解释:“指在掌握母语后通过学习而掌握的第二种语言。这种语言可以是外国语,也可以是国内的另一种语言。如我国的少数民族所掌握的汉语是他们的第二语言。”份属“规范性”。吕必松教授在其鸿文《对外汉语教学概论》中的解释:“为了便于区分,我们根据学习的先后顺序,把最先学习和习得的语言叫第一语言,把第一语言之后学习和使用的语言叫做第二语言。”则有点“因地制宜”。于词义之解释来说,两者皆正确。吕教授为菲华的“第二语言教学”建立了理论基础。比先前我们所理解的“第二语言”即指“外语”,其涵意明确及丰富得多了。然而,目前菲华校的所谓“第二语言教学”,是把华语当作外语来教学的。华校之名,除了尚是华人办外,伴随着学生的流失,早已不是“华人学,华语教学”了。深究之,连“第二语言教学”也有“溢美”之嫌。
华校的这种质变,表面上是进一步融入“主流社会”,符合“融合”的原则。但是,于华教来说,却看不出任何好处。因为,这种变化是被动的,于菲国教育体系,华教始终“妾身不明”,宛如“童养媳”(沈常生语)。然而,我们也不应把华教的衰退全归咎于菲化。在融合上,华人似乎表现得一厢情愿。
以一厢情愿搞融合的心态来指导华教,如何“对症下药”呢?别的因素就不说了。
华教的教学观点,原则和方法一直未能缠清,故而经历了十五年的改革,华教仍不见起色。尽管华社倾注了大量人力和财力去挽救。
倒是中国的日益富强,给菲华教带来一点刺激作用,一丝希望。早几年,还有些人倡议与故国“切断脐带”呢。(来源/菲律宾世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