俏江南吸收风险投资后续事件分析
(2017-12-10 21:14:31)分类: 金融 |
俏江南吸收风险投资后续事件分析
俏江南是我国知名餐饮品牌,2008年俏江南获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鼎辉注资,双方达成了关于上市的对赌协议,然而最终俏江南对赌失败,俏江南创始人张兰失去了公司控制权。请通过这一案例分析对赌协议对企业的影响(请从对赌协议的内容,为什么会有对赌协议,以及企业创始人面对对赌协议时应该如何保护自身利益等方面回答)
为什么会有对赌协议?和对赌协议的内容。
2008年下半年,鼎晖以等值于2亿元人民币的美元,换取了俏江南10.53%的股权。据此计算,俏江南的(投资后)估值约为19亿元。
既然是私募股权融资,创业方与投资方自然少不了要签署包含系列条款的投资协议,比如董事会条款、防稀释条款、竞业禁止条款,以及外界耳熟能详的对赌条款等。
俏江南与鼎晖签署了“对赌协议”:“如果非鼎晖方面原因,造成俏江南无法在2012年底之前上市,鼎晖有权以回购方式退出俏江南。”
实际上,这并非“对赌条款”(估值调整条款),而是“股份回购条款”。换句话说,俏江南2008年融资之时,双方就已经明确约定,如果公司不能在2012年末之前实现上市,则俏江南必须要将鼎晖手中的股份回购回去,而且必须保证鼎晖的合理回报,如2倍的回报率等等。
IPO失败导致“对赌协议”生效
俏江南融资之后,由于2012年IPO失败,后续企业发展陷入不利形势,使得投资协议中的系列条款被多米诺式恶性触发—股份回购条款、领售权条款、清算优先权条款,令张兰日益陷入被动,乃至于最终被“净身出户”:
俏江南IPO失败,导致其连环触发了向鼎晖融资时签署的“股份回购条款”。最终鼎辉领衔出售俏江南给CVC。
CVC以3亿美元获得82.7%的股权,按照当时的汇率折算,这笔交易中俏江南的整体估值约为22.1亿元,仅仅略高于鼎晖2008年入股时的19亿元估值。这就意味着,鼎晖出售自己那部分股权仅能保本,假如鼎晖按照协议要求获得至少2倍甚至更高的回报,则差额部分需要张兰出售股份的所得款项来补偿。
CVC入主俏江南之后,张兰成为仅持股百分之十几的小股东。
这一切,都是投资协议条款连锁反应的结果:俏江南上市夭折触发了股份回购条款,无钱回购导致鼎晖启动领售权条款,公司的出售成为清算事件又触发了清算优先权条款。
大约2015年,CVC不愿在俏江南的泥潭里陷得更深,索性就放弃俏江南的股权,任由银行等债权方处置俏江南了
由于当初并购时抵押的是俏江南全部的股权,张兰也跟随失去了自己在俏江南的少数股权。
反思:企业创始人面对风险投资,面对对赌协议时应该如何保护自身利益?
23年辛苦创业,最终落得从企业“净身出户”的下场,这便是俏江南创始人张兰的全部故事。如果没有和资本联姻,张兰或许没有机会去尝试实践其宏大的抱负,或许至今仅仅维持着小富即安的状态,但至少还能保全她对企业的控制。
俏江南陨落的案例,映衬着张兰作为创业者与资本打交道时对游戏规则认知的不足,同时还夹杂着高估值预期下的进退维谷。
作为创业者,要认识到风险投资有如下几个不足:
1,潜在的股权稀释;
2,对企业运营的潜在干涉;
3,导致项目的早熟,企业的过早上市;
另一方面,要认识到风险投资不是慈善家,其资本的逐利特性不会改变。创业方与投资方自然少不了要签署包含系列条款的投资协议,比如董事会条款、防稀释条款、竞业禁止条款,以及外界耳熟能详的对赌条款等都是很正常的。
面对风险投资和这些条款,我们的创业者需要有很清新的头脑,必须自己思考清楚几个问题:
1,企业发展的愿景和使命是什么?
2,企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是什么?
3,企业发展的短期和中长期预期目标?
对这些看清楚了,才能看清楚风险和收益,才能够不被风投机构牵着鼻子走,才不会被人卖了还要替人数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