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星巴克正名?
(2013-10-21 21: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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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有次我到咖啡馆刚坐下,旁边一个女生突然转过来说我能和你说说话么?(瞬间我想不会吧?这是所谓的艳遇要来了么?)我今天把一个人打了(好凌厉的话题!),他排队插队,但这不是我生气的主要原因,主要是我前天见到朋友的老公带着另一个女人从酒店出来(这事发生在五年前那会儿我还不知道“狗血”这说法),而我马上联想的是我男朋友会不会也背着我这么做?男人都TMD不是东西!(那、那我是什么请问?!)
本来我的计划是读书写字发呆,结果整个晚上她都在讲述自己的人生,男友的人生,女友和女友男友的人生,我则负责给出回应(哦?是吗?真的?恩,恩,哎,唉)。十点半她突然说呀这么晚了我要赶公车了谢谢你哦!
立刻消失。
五分钟后我收拾好东西准备离开,一个店员突然叫住我:你好有耐心啊!我们所有人都留意你们一晚上了!你怎么听得下去呀?
我笑:就当听故事嘛。
店员:她总来,一来就拉我们聊天,聊一会我说要工作了她还生气,怕了她!
我:真的?那下回我见了她是不是得绕着走?
店员:你可以走啊,我们就跑不了啦!
我们(包括旁边的另一个店员):哈哈哈哈!
在我的日记里出现最多的句式是我在咖啡馆里然后如何如何,这个“咖啡馆”99%指的是星巴克(有时我会戏称它为“星巴巴”)。十年前我要坐车或骑车四十分钟才能到星巴克,(那家开在海边,客人一半是鬼佬)我不喜欢喝咖啡,也还未到欣赏爵士的年纪,去了只为置身小资幻境,假装自己跟周围白领一样洋气。再后来星巴克开得离家越来越近,我去的频率也从数月一次进展至一月一次,因为那儿有不少可读又不舍得花钱买的杂志,一杯25元左右的饮料换四、五本总值过百元的杂志,偶尔还有免费赠饮小吃,绝对是笔划算的买卖。
直到书城分店开张,我才真的变成常客——每周至少一次,买完书往里面进,读杂志,读书,带上本子和笔纪录零碎念头,而且也不用喝咖啡了,有果汁(比咖啡便宜),后来还有茶(无限续杯啊亲)。自从那个倾听之夜后,我和店员们变得有点象战友(那个喜欢倾诉的妹子后来和店长吵了一架再也不来了),他们找我分享人生,有自学参加成人高考的,有计划以后创业的(现在已经去做生意了),有正心仪另一家店的男神希望调班的(后来班没调成但顺利在一起)……
某天店长告诉我附近不过百米距离又开了家新店,听了第一反应是有必要么?第二反应是太好了。因为我这客人比较麻烦,一家店里只有两到三个座位是喜欢的(灯光要强椅子得是木头的),如果去了被人占着就宁肯打道回府。多家店多几个选择。
新店店长就是书城分店老店员,过去给他捧场,发现店里多了张高桌子,可站可坐,适合有腰患的我,而且角落位置让人却步,安静,靠着墙,坐下就变观察家,不想工作时抬头尽收人间百态。音箱就在头顶,长桌子够大够宽,铺开书纸写画更方便,离厕所一步之遥,茶喝到第三杯也不怕,还能光明正大地看那些排队等厕所的美女……这块地方成了我的御用场地,有时到店里发现座位被占,只好选别的地方,过阵子店员会过来提醒我长桌子那边空了,赶紧去。
也不是家家星巴克都好,也遇见店员态度一般的,或者象离我最近的店,什么都好,就是店内没厕所,想方便得出门上二楼用商场的洗手间,不到万不得已肯定不去。还有的店在大商场里,来往人流过于爆炸,坐下耳机开到最大声依旧静不下心。
常去的也就那三家店,固定六个位置,除非积分到了有赠饮,否则就是茶,绿茶,点得频繁,有时刚进店,店员就立刻着手泡好碧螺春给我。去年三月到今年六月,因为等出版合同,每周至少三天在星巴克度过,一晚上或一下午,读数十页小说,翻几本杂志(也自带杂志去,书包死沉),断断续续写小文章——一年多来,豆瓣日记九成都是这样完成的。同时写就的还有一个半漫画剧本,四个故事大纲,某个故事的第一、二版草图……
十四个月里,我的星享卡进化成了金卡。
有天晚上有个年轻人过来问,是犀牛大哥吗?我看了好久觉得是你。还有天晚上,埋头写字,抬头一看,朋友的前妻和友人就坐在我旁边聊天。我在店内杂志上看友人画展的报道,我把试饮的塑料杯带回工作室当盛墨碗,甚至遇见过大婆和私人侦探在星巴克碰面展示丈夫出轨照片并痛哭半小时的人间戏剧……
有些朋友鄙视我去星巴克,说你一闲人跑去跟小白领抢座位有意思么?我回他你不懂创作人是需要工作室以外空间的。法国建筑师让。努维尔在采访中讲述自己理想的建筑,把工作和生活空间有机结合起来,我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创意社区概念,接着就联想到星巴克。去星巴克工作几年前是装逼,现在则是常态。不说星巴巴本身做得够不够完美,但至少在给创意工作一个新的思路,就象新兴的车库咖啡,集中办公一样。单就这点来说,它就值得嘉奖。至于价格,哈,老话说得好,千金难买我乐意。
本来我的计划是读书写字发呆,结果整个晚上她都在讲述自己的人生,男友的人生,女友和女友男友的人生,我则负责给出回应(哦?是吗?真的?恩,恩,哎,唉)。十点半她突然说呀这么晚了我要赶公车了谢谢你哦!
立刻消失。
五分钟后我收拾好东西准备离开,一个店员突然叫住我:你好有耐心啊!我们所有人都留意你们一晚上了!你怎么听得下去呀?
我笑:就当听故事嘛。
店员:她总来,一来就拉我们聊天,聊一会我说要工作了她还生气,怕了她!
我:真的?那下回我见了她是不是得绕着走?
店员:你可以走啊,我们就跑不了啦!
我们(包括旁边的另一个店员):哈哈哈哈!
在我的日记里出现最多的句式是我在咖啡馆里然后如何如何,这个“咖啡馆”99%指的是星巴克(有时我会戏称它为“星巴巴”)。十年前我要坐车或骑车四十分钟才能到星巴克,(那家开在海边,客人一半是鬼佬)我不喜欢喝咖啡,也还未到欣赏爵士的年纪,去了只为置身小资幻境,假装自己跟周围白领一样洋气。再后来星巴克开得离家越来越近,我去的频率也从数月一次进展至一月一次,因为那儿有不少可读又不舍得花钱买的杂志,一杯25元左右的饮料换四、五本总值过百元的杂志,偶尔还有免费赠饮小吃,绝对是笔划算的买卖。
直到书城分店开张,我才真的变成常客——每周至少一次,买完书往里面进,读杂志,读书,带上本子和笔纪录零碎念头,而且也不用喝咖啡了,有果汁(比咖啡便宜),后来还有茶(无限续杯啊亲)。自从那个倾听之夜后,我和店员们变得有点象战友(那个喜欢倾诉的妹子后来和店长吵了一架再也不来了),他们找我分享人生,有自学参加成人高考的,有计划以后创业的(现在已经去做生意了),有正心仪另一家店的男神希望调班的(后来班没调成但顺利在一起)……
某天店长告诉我附近不过百米距离又开了家新店,听了第一反应是有必要么?第二反应是太好了。因为我这客人比较麻烦,一家店里只有两到三个座位是喜欢的(灯光要强椅子得是木头的),如果去了被人占着就宁肯打道回府。多家店多几个选择。
新店店长就是书城分店老店员,过去给他捧场,发现店里多了张高桌子,可站可坐,适合有腰患的我,而且角落位置让人却步,安静,靠着墙,坐下就变观察家,不想工作时抬头尽收人间百态。音箱就在头顶,长桌子够大够宽,铺开书纸写画更方便,离厕所一步之遥,茶喝到第三杯也不怕,还能光明正大地看那些排队等厕所的美女……这块地方成了我的御用场地,有时到店里发现座位被占,只好选别的地方,过阵子店员会过来提醒我长桌子那边空了,赶紧去。
也不是家家星巴克都好,也遇见店员态度一般的,或者象离我最近的店,什么都好,就是店内没厕所,想方便得出门上二楼用商场的洗手间,不到万不得已肯定不去。还有的店在大商场里,来往人流过于爆炸,坐下耳机开到最大声依旧静不下心。
常去的也就那三家店,固定六个位置,除非积分到了有赠饮,否则就是茶,绿茶,点得频繁,有时刚进店,店员就立刻着手泡好碧螺春给我。去年三月到今年六月,因为等出版合同,每周至少三天在星巴克度过,一晚上或一下午,读数十页小说,翻几本杂志(也自带杂志去,书包死沉),断断续续写小文章——一年多来,豆瓣日记九成都是这样完成的。同时写就的还有一个半漫画剧本,四个故事大纲,某个故事的第一、二版草图……
十四个月里,我的星享卡进化成了金卡。
有天晚上有个年轻人过来问,是犀牛大哥吗?我看了好久觉得是你。还有天晚上,埋头写字,抬头一看,朋友的前妻和友人就坐在我旁边聊天。我在店内杂志上看友人画展的报道,我把试饮的塑料杯带回工作室当盛墨碗,甚至遇见过大婆和私人侦探在星巴克碰面展示丈夫出轨照片并痛哭半小时的人间戏剧……
有些朋友鄙视我去星巴克,说你一闲人跑去跟小白领抢座位有意思么?我回他你不懂创作人是需要工作室以外空间的。法国建筑师让。努维尔在采访中讲述自己理想的建筑,把工作和生活空间有机结合起来,我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创意社区概念,接着就联想到星巴克。去星巴克工作几年前是装逼,现在则是常态。不说星巴巴本身做得够不够完美,但至少在给创意工作一个新的思路,就象新兴的车库咖啡,集中办公一样。单就这点来说,它就值得嘉奖。至于价格,哈,老话说得好,千金难买我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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