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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高价地”政策优惠违法吗?

(2009-04-20 08:37:08)
标签:

土地

高价地

容积率

见面

做法

未发

法规

必要

房产

给“高价地”政策优惠违法吗?

    楼市成交量的回暖,并没有带来土地市场的转暖,相反在2006-2008年高价拿地的开发商和卖高价地的政府却陷于尴尬境地。

 

    从全国来看,由于受到土地价格的持续攀升,从2006年起,除了“831”遗留问题的解决,开发商做得最多的就是“圈地运动”,因为要想在资本市场IPO,就必须有较多的土地储备,而国际资本市场市场的流动性过剩,又导致开发商极易融资圈地,造成了中国的土地市场中各级政府疯狂卖地的现象,这当中在2006-2008年上半年,绝大多数的卖出的土地价格较高,而面对当前的市场价格持续下滑,房价平均已经倒退回2007年的程度甚至更多,因此土地价格过高的“面粉比面包贵”的问题就越来越大。

 

    在土地环节,各级政府和开发商是一个链条上的,因为平均有超过50%的财政收入来自于土地,开发商拿到高价地,从目前的财政状况来看,政府不可能退钱给开发商而重新拍卖土地,问题是政府也不想就没收违约金将开发商清场出具,因为这样就更加打击开发商的积极性,造成更没有开发商参与买地,2008年下半年到2009年至今的土地市场交易量大幅下跌已经说明问题。

处理高价地,开发商的考虑是:

1、  反正现在土地拿贵了,看政府怎么办……

2、  没有开工的就不开工,拖延开工,将前期工作时间延长;

3、  因为政府更着眼于经济增长,因此开发商更愿意以静制动;

 

政府的考虑是:

1、  没有开工就没有投资增长及交易量,经济增长不可能达标;

2、  低迷的土地市场也不太可能将土地重新拍卖,也不想用两年动工的限制来回收土地;

3、  经济增长缓慢将涉及到诸多问题;

 

因此,目前的做法是:

1、  私下补容积率,增加规划面积,摊薄土地成本,一般来讲或许可以降低土地价格10-30%;

2、  将土地款分期支付;

3、  提示开发商变相享受各种优惠政策;

4、  减免部分费用等;

 

    现在的问题是由于有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土地招牌挂方面的法律法规,这些政策谁来签批?法不责众吗?合法吗?另外对于很多勤勤恳恳按照原来的条件开工建设的开发商来讲公平吗?现在市场并非缺钱,很多开发商都希望并购,在这种情况下汰弱留强正是时机,这种违反市场规律的做法有必要吗?

 

 

政府应尽快启动闲置土地释放供应量

土地拆小出售:有助刺激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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