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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下载付费  芸芸众生答应吗?

(2013-03-26 00:51:08)
标签:

音乐

版权

著作权法

高晓松

盗版

杂谈

分类: 我的影视

网络音乐下载正版付费时代到来:

【冰河解冻,春天还在远方】

 

    高晓松在出席某活动时高调宣布,中国音乐将开启正版收费时代,并给这个时代上了个期限:71日起。高晓松俨然一个革命家的姿态侃侃而谈,甚至连“天翻地覆的改变”、“黎明之前”、“大革命”等重金属风格的词都用上了,其实无非想表达,音乐行业终于痛哭流涕地抱上了粗腿,捣腾了一年多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发布在即。

 

    四年前网络视频行业曾爆发过类似革新,正版化带来如今视频产业繁花满地,并从某种程度上推动着影视生产的繁荣。乐音对人类生活的渗透比影视深,也有着更为久远的历史。音乐带来的互联网络粘附性超过大多数文化产品,去年音乐产业仅一个中国移动就盈利340亿,把电影行业甩开了八条街。几乎可以预见,音乐行业发生的变革远比影视领域来得洪水猛兽。

 

    然而视频正版化变革是否适用音乐领域?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尽管当前还有个别网站在付费下载这块顽石上坚持啃噬,但绝大多数网民照旧享受着网站提供的免费晚餐,而贴片广告成为最大冤大头买单者。音乐产品和视讯产品完全不同,没有人会花上一分钟的时间欣赏完广告,再平心静气地听两分钟的歌曲。音乐产品的便捷性使得渠道商不得不抛弃广告买单的模式,转而直接从听众的口袋掏腰包。那么又一个革命性的问题将横亘在哪里:听众会答应吗?

 

    中国互联网诞生以来,一直错误地用免费模式垂钓用户,以前的网络新闻如此,如今的互动微博也如此,曾经的网络视频如此,如今正版化的网络视频亦如此。不仅网络世界,整个社会从企业运营到国民心态都如此。一听有免费的萝卜可以拔,捎带手连一旁的地瓜也给你挖个干净;转载你的文章既不告知也不支付稿费,因为报社清楚没有谁会因二两文章打官司;甚至明目张胆地把你的整部小说放在他的电子货架上,任你指责评判他脸不红心不跳……我们以前总是埋怨国民缺乏版权意识,但这又是谁娇惯出来的?在一个不以盗版违法为耻的箩筐里,任何评判和指责都如篮子打水了无意义。

 

    高晓松还不无谦逊地表示,他们音乐行业只要2%的份额就知足了。这话可以看出,音乐人在积极战斗的同时,也表现出一种无奈的柔弱。音乐人的版权斗争,始于二十年前,从各自为战到如今结盟推进,2%当然不会是他们的追求,他们要的不过是先从立法上撕开一道口子。

 

    如今回想当年视频网站正版化革新,虽然让产品上游分到了蛋糕,但对终端消费心理的娇惯依旧,革新并不彻底。相比视频,音乐行业革新的使命和任务显然要艰巨得多,他们只有革掉消费者免费享用的“命”,才能真正抵达春天。还好的是,流媒体尤其是APP消费人群正快速孕育,新一代付费群体的培养让人看到了信心和希望。而这一革命一旦成功,其历史功绩不仅限于音乐领域,对中国整个国民心态乃至版权意识都是一个飞跃。

 

    冰河虽然开始解冻,可春天还在远方。要让举国上下的左撇子改成右撇子,音乐行业的兄弟们任重而道远。

 

约稿请加QQ38379683 并注明“约稿+媒体名”;读者请加“老曾家”QQ167743626

 

2013321日《京华时报》A34版娱说

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13-03/21/content_19764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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