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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格谈能力(六)

(2006-04-23 10:58:41)

  爱是人的核心能力

 

  文/林格

  

 

 

  有爱,才会有一切。

  爱的力量无坚不摧。

  因此,爱是人的能力之能力,是核心能力。

 

  我的能力公式仍然是:

  能力=态度+条件+目标。

  爱的内容很广泛,以男女之爱为例,爱的能力可以依此分解为:

  

  一、态度。

  显明的倾向与态度。

  即对爱的坚信与投入,对生死相随的底线约定,爱是信念。

  爱是深刻尊重、理解和宽容对方的能力。

  爱是感激对方、给予对方以无限信心的能力。

  爱是为对方祈祷幸福的能力。

  爱是为对方担当与“堵枪眼”的能力。

  

  二、条件。

  有条件时要充分利用条件,没有条件时要设法创造条件。

  爱是创造条件的过程:

  爱是创造精神价值的能力,爱要求我们用自己的智慧与气力,区分条件,利用条件,创造条件,甚至改变条件的性质和形态。

 

  三、目标。

  爱的能力必须建立在某一种目标憧憬的基础上,尽管过程比目标本身更重要。

  目标,是用心经营之后顺带的结果,和金钱一样,实现了欢喜,没有实现也不沮丧。

  爱是一种西西弗斯式的执著,有所执著,才能脱俗,才能穿越人世间的偏见与阻碍,才能战胜自我,人生的欢喜,也就一定会在坚持之后某一个拐角处出现。

 

以“爱是一种能力”作为例子,来支持我的能力论———每一个人都可以拥有能力,能力取决于你自己,而不是老师,更不是父母给予你的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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