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型我秀赛场最近爆出集体舞弊事件,也就是选手模仿评委签名,进入第二轮,结果被第二轮评委苟伟察觉,我型我秀主办方为此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对于做弊,无话可说,不许他们参赛那是轻的,如果有信用档案,我觉得都该记录进去,做弊不仅是对评委的欺骗,更是对观众的欺骗……
鉴于此,偶有亲身经历过初选的评委工作,针对此次做弊,提出如下方案。
1.不用签名代替,而是用章代替,主办方可以去刻几个章,包含评委名字的,然后要求评委用章代替签名,选手模仿签名容易,现场刻章则困难的多。
2.但由于初选评委不固定,而且有十来位,刻章又需花时间,又有成本,那么可以采用另外一个方法,就是现场记录,初选评委如果认为该选手可以通过,则不仅签名,更在白纸上记录下来,工作人员不时来收取该张白纸,那么第二轮评委自然可以知道那些人进了下轮。
3.用其他物件代替,也有选秀比赛是用卡片或者其他物体的,那么可以发给初选评委该类物件,通过者有这个物件凭证,然后第二轮评委见到该物件才可给资格。
4.一旦发现做弊选手在场馆外公告、公示,也可起到威慑作用,虽然这样做不人道。
…………
大概如此,给主办方予以借鉴!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