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题目实在有点太泛了,也许这就是凤凰的主编就不得不将其改为《2011年内地最核心的地产政策》的原因了。这位易先生是个很有趣的人,他的许多观点其实是正确的,但他的论证却相当混乱,若单从逻辑角度看,更令人有点惨不忍睹的感觉了,这大约就是社会上称他为“大嘴”的原因吧。
的确,住房产品跟其他产品相比是有其特性,那就是既可作实用消费品,又可作获利工具。一般来说,作为消费需求,它需要有购买能力,而且单作消费需求,它是有一定的限度,没有人买更多的消费品去存在那里,所以就可以通过简单的供求关系去控制房价。可实际上住房产品在市场中它还是个获利工具,而因消费产品和获利工具这两者集于一身的特性,又使得购房者客观上也同时兼具了消费者和投资者两种身份。不过,这并不等于房价不再受供求关系的影响了,而是同时要受到消费市场和投资市场两个不同的供求关系的影响了。而且因为按揭买卖方式的存在,房价还势必要受到金融市场的影响。易先生说“石油的价格上涨17%,我问大家,供求关系变化了吧?变化没有?没有变化,为什么?供求关系没有变化情况下,你价格能突然一下飙升了,最大的问题,我们的石油已经金融化、期货化、货币化了,大家注意啊,我们的实质性的产品,已经变了一个金融产品了”,它最后的观点是有一定道理的,住房产品的确已在一定程度上成为金融产品的实际交易物了,关键的问题,就是人们更多地把住房作为一个投资产品了,不过有一点,增加供给,可不可以解决问题,可不可以?当然可以,因为在消费市场里,价格失去了上涨的条件,而在投资市场里,亦会因获利空间的缩小而使得投资者无法从这个获利工具上求得回报期许,这里有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住房和石油在市场内都具有了金融化、期货化、货币化的性质,但两者都不可以简单地定性为“已经变了一个金融产品了”,毕竟,利比亚出问题,石油供应减少,国际油价马上就有波动是个不争的事实,中小城市增加住房供给,房价还涨得起来吗?国十条里第一条,讲得清清楚楚,就是要让房地产市场,逐渐地回归到民生,回归到居住功能,这是认识到,要让住房回归实用消费品本位,弱化其获利工具功能,才能房价的过高上涨。
还有个问题是所谓刚性需求,易先生其实只讲对了一小半,任何需求一定是要有支付能力,没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也是需求,但那不是刚性需求,而有支付能力的需求,还要看这需求是什么,是作为实用消费品还是作为获利工具,是两回亊,但都是刚性需求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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