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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这东西,说到底,就是民作主,更准确讲就是民能作主。尽管徐先生对当下中国乡村民主抱持非常乐观的态度,但实际上,这事只能从客观上讲是个好的尝试,与学理上的那个民主,却很难建立起逻辑上的关系,因为一个基本事实是,它是个政府安排的程序。一般而言,作为一种程序合理,民主不会凭空出现,它须得在未经(没有)民主程序的状态下由民众议合产生一种机制,它既要有个执行机构,也要有程序设计机构和监督机构,从而使得民意得以实现。显然,当下中国的乡村民主并不是这么一回事,它是由一个已然的权力集团设计并运作的社会管理模式,它与传统意义上的民主有个最大的差别,也是当选民意代表们的最大困惑:当选后,是应当代表选民利益呢?还是应代表那个安排他当选的权力集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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