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衫军离场,阿扁苦撑之下终获喘息之机。应杨锦麟先生所言,历史上的民众运动,终难成事。但中国人仍应问一句:问题出在哪里?
从倒扁到反贪腐,施明德先生从一开始就意识到目标和手段的区别,但恰在手段上没有精准的设计。用一个不客气的说法,整体印象是组织策划有余而政治思维不足。对这场运动,首先要有一个明晰的认识,那就是民众希望阿扁下台,但阿扁本身是民选总统,且敝案尚未在法律上认定和归责。因而须得以政治为前提,三个不同层面去考虑,首先是道德意识,其次是法律思维,最后是民主制度。就阿扁而言,道德意识从头到尾都是个禁忌,以一个“等待法律裁定”作盾牌,天下人皆奈其不何;法律思维是其政治生命的最高准则,“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这两大法律原则是他生存的基石;而民主制度则给了他足够的操作空间。反观施明德的策略,讲的是民众心声,要的是阿扁下台,避的是民主的对抗。要扁下台,扁可假以法律避实就虚,双方平手;民众运动又要避免民主对抗,扁以柔制刚,红衫军并无胜算;关键之处在道德意识,红衫军的组织者们恰恰在这民意怒及之处未予昭章。
也许组织者也作一般社会认识:天下人有目共赌!这句话说起来慷慷激昂,但阿扁盾牌在此,看尔等且奈我何?前面说过,这一块也是手段之一,且是最重要的手段。这里面要着重强调的不是大家知道的具体的事,不是具体的个案,而是社会对道德的认同在哪里?社会对一个“民选总统”的道德期许是什么?民主制度与传统道德出现冲突时,“民选总统”个人要怎样对社会负责?这一块本是这场运动的实质,但红衫军在这一点上却流于一般社会认知,因而在扁之盾牌前束手无策,无功而返。
今天的论说,并非事后诸葛,台湾检调机关若为阿扁给出免死金牌,试问反贪运动意义何在?昨天已然失策,方须今日的补救,为的是不教明日再失落。顺便说一下,凤凰台杨锦麟先生之揣测,稍缺理性精神,为社会计,回位社评家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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