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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五常公司企业 |
分类: 五常问答室 |
崔兵问:
询问有关the theory of firm的两个问题:1、firm 和enterprise有何区别,与这两个词对应的中文翻译为企业和公司,是否合理?2、交易费用经济学如何解释一人公司(one-person firm)的存在?一人公司还是nexus of contracts?
答崔兵:
高斯和我分析的firm,是指公司,不是企业或enterprise。我们所说的firm,是两个人或以上的组织,所以要有个「公」字,公而司之也。但企业可以只有一个人,不是高斯和我有兴趣分析的。
关键的问题,是一个人聘请另一个人,不管谁是雇主,谁是被雇,二者之间的成交往往不用产品的市价,而是由一个人购买另一个人的使用权,很有点购买奴役的形式。为什么一个人的产出不让市场价格直接指引,而是用上有形之手指挥呢?这是有趣而重要的问题,尝试答案的君子无数,可惜他们总是拿不准问题的重心。划上句号的应该是我于一九八三发表的The Contractual Nature of the Firm。戴维德当年是第一个说该文为「公司」划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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