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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11.29)绘画与艺术

(1991-11-29 20:21:52)
分类: 五常谈艺术

不久前,香港的佳士得拍卖了一幅油画,作者是陈逸飞。这幅画的成交价是一百三十多万港元,高出拍卖前的估价几倍,传媒大事报道,听者哗然!该画写三个中国女人,相貌娟好,作者技巧高明,构图、设色均极美丽,是人见人爱之作。但我想,这算是艺术吗?

陈逸飞的绘画技巧令我羡慕;另一方面,技巧上有他八成功力的画家多如天上星。几年前我替佛利民拍摄了一帧人像,一位朋友请了一位油画家,对着该相片绘了一幅油画,画得维肖维妙,与相片原作几乎难以辨别。但很明显,这幅绘制品只是技术不凡,艺术却谈不上。就技术上的概念而言,绘制相片与绘制真人实物应该是没有分别的。

艺术与技术显然是两回事。好的艺术当然不可以没有技术,但技术再高,却不一定与艺术扯上关系。

也是不久前,我无意中走进一间画廊,见其陈列的作品很商业化。大致上说,这些作品价格相宜,不乏美观之作,而技术或技巧也确实不俗。然而,我观察良久,找不到一幅使我感到半点兴奋或稍动于衷的作品。我于是想,这些作品都算不上是艺术之作吧。这情形颇像我们在街头小店常见到的香港风景明信片,其中有好些美观之极,技巧也算高明,但何艺术之有也?

在上述的画廊中,我有一个很奇怪的感受:我想,假若我有这些画家的技术或技巧,我怎会不「冒险」地把自己所见到的,用自己的感情或想象加以阐释?这样过瘾的事,为什么众多的画家不去尝试?

答案并不简单。一个答案是:市场的顾客大都求美观,取低价,不管其它,所以技巧稍有所逮者,就像办厂那样大量地绘而制之。另一个答案是:那些画家根本不知艺术为何物,只知这里要加一点,那里要补一笔;云是这样画,花是如此这般

描——公式井然,有人称赞,也就心满意足矣!

艺术的定义不一而足,往往见仁见智。我个人的观点则是:艺术之作必定是个人的一种阐释。花的本身不是艺术,美人的本身也不是艺术,但以花比人却是艺术了。笼中鸟的感受如何,画家当然不知道,但画家对笼中鸟的感受,是可以通过想象而主观地阐释的。一个躺在草地上的女人,身旁只有一朵小花,藉此「说」了很多「话」,作者于是成了名。一个苹果放在桌上,平平无奇,但却有它看不到的另一面。塞尚想到这一点,就大声疾呼:「我要用一个苹果震撼巴黎。」后来他不仅震撼巴黎,而且震撼整个世界。

是的,艺术不可以没有美,但美的本身却不是艺术。要是美人本身是一件艺术品,那么其创造者只可能是上帝。画家是人,其观点应该与上帝不同。一个艺术家,他绘美人时必定要用自己对该美人的感受、欲望、幻想或想象,加以阐释。这样,画中的美人可能变得凶神恶煞,或血盘大口,但总会带着另一种美——艺术上的美。毕加索的成就可不是侥幸的。画家不是上帝,但从艺术阐释那方面看,每个称得上是艺术家的画家,都有上帝之能!

但很不幸,不少画家狂妄自大,真的以为自己有上帝之能。他们以为凡是与实物不同的都是艺术,凡是与众不同的,就是创见。他们的基本技巧既不高明,也不知感情为何物,视美观如粪土,但求古灵精怪,把画画得惟恐天下不乱,就自命天才。

算得上是艺术家的画家,何其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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