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五常谈艺术 |
许多事情,穷年累月,也难以知其「究竟」。我是要到了耳顺之年的某一天晚上,才突然间领悟到——在掌握某种技艺上说——「心手两忘」是个绝高的境界。
话说一九六二年,我在洛杉矶加大当助理教员时,有一名黑人学生,成绩很不错,是代表该大学出赛的网球手。他的名字是Arthur Ashe(今已故,当年因做心脏手术输血时不幸染上艾滋病菌)。这学生毕业后转为职业网球手,成绩不俗,但「顶级」却说不上。
有一次,在温布尔登的网球决赛中,大出观众意料之外,他竟然只花了约莫一个小时,就直落三局打败了当时世界排名第一的康纳。一年之后,在某聚会中遇见他,我问:「那次你轻胜康纳,是怎样的一回事啊?」
他答道:「我也不知道是怎样的一回事,真的不知道,只是觉得自己意之所至,得心应手,好像是在另一个『地带』似的。」(I was playing in a zone!)
Ashe所说的「地带」(zone)翻为中文,其意大概是「心手两忘的境界」。这境界一旦达到了,完全没有刻意为之,只凭意之所至,也许有点迷迷糊糊,但效果上天真潇洒,灵气涌现,显得畅顺而自然的。
个多月前的某夜凌晨,我躺在床上翻阅古书,半睡半醒的,突然间读到这样的记载:北宋时,书法大师米芾拜访苏东坡,相聚了好几天,大家谈的是「心手两忘」对艺术创作的重要性。那么有意思的话题,该古书只记下寥寥数语,使我整晚幻想当时情景,寻思苏、米两位前辈高人的对话内容是什么。
两年来,我自己就意识到,用心下笔的书法,写来总是有点斧凿痕迹,而自己比较称心之作,全都是不经意地写出来的。
我曾经把这个奇怪的现象对周慧珺老师谈及,她的回应是所见略同:她自觉也是骤然或一时间不经意下笔时,字写得最好。
这应该是个很抽象的哲理——不容易说清楚的吧。写书法时要用脑,而且脑子要想得很快。但用脑与用心显然是两回事。脑用以分析、思考;「心」是「制造」感情的。说要「忘心」,就是把感情自然地不渲不染地流露出来。刻意把「心」一用——不能「忘心」——就不免刻意制造感情,其效果总有点造作,「天真」也就谈不上了。
近来我每次练习书法,都试行「心手两忘」的法门。我发觉自己要「忘手」并不困难,练习几天就可以做到。但很不幸,要「忘心」就困难之极。我只可以偶然地在无意之间写出几个「忘心」的字;若刻意地去「忘心」,其「心」也,就更加难忘。我显然不是一个书法天才,因为我不可以忘心而不忘脑;一动脑筋,心就难忘了。偶有忘心之作,碰巧而已。
其实我也不应该妄自菲薄。历史上的书法家,绝大部分都是「碰巧派」。以大名鼎鼎的宋代四家来说吧。蔡襄绝对没有心手两忘之能。苏东坡手书的《黄州寒食诗》,显然是心手两忘的精品,但他有这样水平的作品甚少。黄山谷(黄庭坚)看来比苏学士高一个「马位」,因为前者的草书,差不多都能达到心手两忘的境界。至于米芾,则无与伦比:在书法历史上,似乎只有他一个人能把「心手两忘」之艺招之即来的。
少年时,我有一位打乒乓球的朋友容国团,数次跟我提及,他不明白为什么有时漫不经心,就所向无敌,但每当刻意求胜,就反而力有不逮。今天回顾,阿团也是个「碰巧派」,心手两忘之艺不能招之即来。一九五九年,在匈牙利的决赛中,他碰到一个大「巧」:荣获当年的世界乒乓球男子单打冠军。
凡是「手作」的造诣,心手两忘应该是最高的境界了。科学与文学,以及学说之创立,其成就与手无关或无直接的关系。个人认为,若要在科学上有点成就,重要的是忘心,但千万不可以忘脑。文学呢,心与脑——二者皆不可忘。
忘脑但不忘心的玩意,例子不多。我唯一想到的例子是:男女之间谈恋爱。纵观天下儿女情怀,不忘脑的难矣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