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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李碧华的《晚来天欲雪》,感慨万千!
该文谈及她在香港刊物上读到的,关于年青一辈对老一辈的家长「一于少理」,使老的无依无靠,孤苦零丁。那是为什么?
我对中国的礼节诸多的传统一向不敢恭维,但却认为我们固有的敬长辈、孝双亲的行为是美德。在美国生活了二十五年,我总认为那里老与少的各顾各的传统,在礼节上是远比不上我们中国之处。也许是礼节传统促成的现象吧:在美国,父母会借钱给儿女进大学,在金钱上与儿女诸多计较。想起来,美国的父母实在有先见之明。他们一见儿女到了十多岁或相当年纪,可以到外间工作赚钱,就为自己日后的退休而努力积蓄。老了,儿女独立,置身「事外」,他们就把积蓄用来旅游去也。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我认为李碧华所说的「晚来天欲雪」的香港现象,是因为老一辈的生长在一个礼节在急速转变的环境中,青、黄不接,使他们算错了数,没有先见之明,老来就变得是一无所有的「傻瓜」了。早知如此,悔不当初:如今晚来天欲雪的香港老人,当年是不应该对儿女那样慷慨的!
也许我是「老」一代的人,与时代脱节了。中国敬老的礼制,在我脑中驱之不去。也许我的智力退化了,变得没有先见之明,因为我在今天还要用功赚钱,供儿女读什么学士博士。也许我的儿女比我聪明:他们根本就不打算在我老得不分东西南北时照顾我,但总是以各种行动,使我相信他们对我的爱是永恒的!
「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李碧华,你比我年轻,假若有朝一日,你见我潦倒穷途,儿女不闻不问,君莫笑也,因为我在上文解释得很清楚了。
上帝造人永远是那样不公平。我的确没有美国佬的能耐。明知故犯,我对儿女——像很多人那样——是自愿中计的。天可怜见!
是遗传使然吧。我的父亲去世四十年,不记得我有没有骗过他;但去年逝世的母亲,聪明绝顶,也中了我之计!我在母亲永别前两天所写的《子欲养而亲不在》一文中,说得很清楚,母亲对我无微不至,但我对她不孝,使我感到无地自容。自问平生,言行不一的就只有这件事:我认为敬爱父母是美德,是必须做的,但到头来我自己却没有那样做。
说起来,我的母亲不是个容易相处的人。她虽然智力甚高,但因为没有读过书,就变得很固执,对事很有成见,噜苏之极。我的儿女对我说:「我们很爱婆婆,但她那样噜苏,我们怕见到她。」很不幸,我自己也是那样想。
我没有遗传到的,是母亲的智慧。她噜苏,我若听而不闻,就可以多花点时间陪伴她老人家的。这样肤浅的办法,为什么当时我竟然没有想到?可能在潜意识中我当时不愿意那样想。
二十年前,我在英国的《经济学报》上发表过一篇文章,是以经济理论解释中国的三从四德以及孝道、礼节等等现象。在结论中我说得很明确:儿女是父母所拥有的这个传统观念,在中国日渐式微,所以在现代化中,每一代的父母都是输家,因为他们要逐步地把拥有儿女的权力放弃。
我们这些在二十世纪中生长于香港的人,父母与儿女之间的产权关系逐步分离是无可避免的事。一个结了婚的人,要为自己晚来有所依靠而生儿育女,希望日后他们照顾自己,可能是过于奢望了。
在这以「各顾各」为时尚的二十世纪中,我可能是比较幸运的一个。这是因为儿女出生后不久,我就把他们当作朋友看待,现在大家是多年朋友了。话虽如此,我不认为他们在我晚年时会对我乐善好施,但作为朋友,我不难相信,他们久不久总会来看我一次,说:「爸,能饮一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