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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5)睡在图书馆的好日子

(2004-05-25 09:05:20)
分类: 五常谈教育

一个美国纽约大学的清贫学生,交不起宿舍房租,偷睡图书馆八个月,被发现了,校方没有处分,反而安排这学生免费住宿舍。这个有趣而又感人的故事,最近成为国际新闻。

 

是不同的年代了。当年作研究生,我在洛杉矶加州大学的图书馆断断续续地睡了两年多,不是偷睡,是光明正大的,而「睡馆」的同学还有其它两个。说断断续续,因为当时有自己的小公寓,交得起房租,只为了读书方便而选睡图书馆,不回到自己的公寓去。那时成绩好,校方免了学费,作助理教员的月薪大约美元三百,找外快,替教授改卷每份一元,替学校运动员补习每小时五元。那是四十多年前,通胀之前的日子了。

 

那时大学的图书馆每天开二十四小时,每年开三百六十五天。作研究生的可以申请,在图书馆内拿得一个专用小室(称cubicle),在地上对角可以睡觉。小室内有书桌,桌上的墙有书架,小室有门,可上锁,外人不得闯进也。枱灯是自备的,也带了枕头、被铺、清洁用品之类,而重要的是一枝发热针。后者用于把罐头汤在数分钟内煮开,与饼干同吃大有奇趣。不是没有钱吃得较好的,而是懒得跑到外间吃汉堡包。

 

住在图书馆,可不是因为在地上睡觉有其过瘾之处,而是要读的书太多,借出搬回家,搬来搬去,很麻烦。看官要知道,图书馆内的书分类,先是一门学问分类,继而专题再分类。要研读一个小专题,可以一下子把所有有关的书籍搬进自己在图书馆内的小室,不用借出去的。馆内有小手推车,满载推进自己的小室,读后满载推到走廊,不须放回原来的书架上去。事实上,图书馆的管理禁止我这种大读客把书放回书架,因为可能弄错编排次序。有这样的服侍,图书馆乃天堂也。只有研究生,有教授推荐信的,才有这样的享受权利。

 

一天阅读十多本书,可以那样快吗?可以的,因为不是逐字逐句地读,而是随意地翻阅。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书都很无聊,毫无创意,多一本不多,少一本不少。问题是求学的人不多翻阅就无从作出判断。老师或同学津津乐道的重要读物,有口皆碑的,与自己所学有关当然要细读。但这个层面的作品,与自己攻读有关的,叠起来不到两英尺。其它很多很多的书,不被重视的,可能有一章半章值得细读,或其中可能提到一些事实,不知是真是假,与他书所载不同,对学问上的思考有助。偶尔碰到一本不见经传但自己认为是要读的,惊喜也。沧海遗珠不常有,但有这回事。当年翻阅群书,找新意,有大海捞针之感,但造学问,捞针总要捞一下。

 

今天才知道的意外收获,是当年睡在图书馆的日子,苦闷之余找了好些与自己读书考试无关的书籍看。什么鸦片战争、太平天国、明治维新、艺术历史、路易十四……都很有消闲价值。目过不忘,这些是我今天写专栏文章的本钱了。虽说不忘,其实忘了不少。历史的年份有时记错(不会大错,小错无伤大雅吧),而细节免不了有点出入。最难记的是人名与地名。不知何解,年轻时的记忆力,虽然朋友认为是奇异功能,永远记不起他人认为是容易记的人名与地名。我这个人对专用名词显然有抗拒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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