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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为民楼势说:《房地产长效机制》任重而道远

(2017-06-05 09:52:37)

中央近半年来一再提出“建立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的长效机制”,以杜绝社会资金过多的向房地产领域集中,除导致实体经济流动性动辄陷入枯竭窘境,亦使楼市经常性必需以各种行政举措进行调控,从长远角度观之,弊大于利,确实显非良策。

过往调控总以失败告终

尤其是本届政府此前曾倡议 “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惟最后却仍旧无奈的回到“更好地发挥政策作用”的政策干预之恶性循环中,更加强化以“稳定”为主旋律之“长效机制”治理房地产发展的中央决心。

那么何以过往的调控总以失败告终?主要恐怕是长期以来政策“误导”的结果(2003年取消地方政府对兴建经济适用房的指标性要求,为始作俑者),加之调控始终未见明显成效,坊间戏称为“从调空到调戏”,甚至被认为是“中央搭台,地方唱戏”之“调情”,使社会观感对房价已明确产生“只涨不跌,跌了倒霉的首先是政府与银行”之强大心理预期,这不能不归咎于之前政策所积累形成的效应。

老百姓砸锅卖铁买房实属无奈

既然如此,便无法苛责者百姓以砸锅卖铁、以假离婚、以高杠杆方式“搏命”购房;便难以要求“开发商身体里要流有道德的血液”;更难怪大量资金乃至金融机构以各种巧立名目的作法,蜂拥进入看似“一本万利”的房地产及其关联行业之乱象丛生!

因此,“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房地产长效机制”是较之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还要艰难与浩大的系统工程,因为“房改”相当程度上是“从无到有”,容许犯错、试错,还可以“摸着石头过河”,而“长效机制”则是进入深水区,以调整“房价只涨不跌”之心理预期为主轴,由上而下制定、设计环环相扣之配套方案,堪称“牵一发而动全身”!

房地产调控已进入深水区

从房地产所涉及领域来看,“长效机制”至少涵盖十大系统工程,分别是中央与地方政府财税收入分配、地方政府土地财政制度、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房屋市场交易与税收安排、住房金融体系、城市各类型房屋之用地年限、房地产税实施办法与地方细则、经济适用房管理机制、租房市场培育方案……等。

看似简单、明瞭,不少学者、专家也想提出过许多类似意见,但实则不然。其中犹待克服、攻破的难关、瓶颈多不胜数,知易而行难。在我看来,唯有理顺房地产背后各个环节的利益关系,重新建构价值链与生态圈,彻底扭转房价“只涨不跌”之“错误”认识,长效机制才能真正发挥作用,绝非如某些专家所说的“加大土地供应”之类“饮鸩止渴”的“老生长谈”所能解决。

政府威信不能再遭折损

毕竟,从政府角度来看,土地财政占地方政府收入五成以上,如何透过财税重分配、调整政绩认定标准,有效瓦解、抑制地方“卖地冲动”?从房企角度而言,当拖延动工时间、“囤地居奇”远大于开发的利益时,政策风险便可以忽略不计。从消费者角度观之,如果稳定的市场预期仍然是 “只涨不跌”或“大起小回”的房价,千方百计取得再次购房资格的“潜规则”,便难以有效根除。

凡此种种,既突显治理房地产之长效机制出台的必要性,也说明相关措施的制定必需严丝合缝、紧密相连,以求均衡分配各方利益,才能真正达到稳定市场的目的,否则顾此失彼而功败垂成事小,一再折损政府威信则事大。

本文2017年5月26日刊载于《理财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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