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是统计数据“不打架”的前提
(2009-06-24 1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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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据数据质量地方政府部门统计法修订草案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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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是统计数据“不打架”的前提
赵志疆
为确保政府统计数据的公信力,6月22日提交十一届人大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统计法修订草案规定,政府有关部门不得公布与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不一致的统计数据。(6月23日 京华时报)
“统计数据打架”由来已久,在金融危机持续蔓延的现实背景中,人们对数据变得更加敏感——居民收入、物价指数、失业率……枯燥的数字不啻为经济环境的直观注释,由此不仅影响着政府的决策判断,同时也影响着民众的消费信心。
民众关心“统计数据打架”,显然不是想看到最终的胜负结果,不过是希望在权威部门统计的冲突矛盾中,找到一组更加符合自己实际感受的数字,并由此对其统计方法发表属于自己的看法。正因为如此,人们潜意识里希望“打架”的双方越势均力敌越好——惟其如此,博弈才更加充分。同样因为如此,不由得使人对统一官方统计数据充满了怀疑——没有了博弈,统计数据本身是否能够确保真实?
当然,此番修订依然保留了一些数据博弈空间——民间调查和单位内部统计不适用于统计法修订草案。然而,对于实力悬殊如此明显的双方来说,这“架”如何打得起来呢?面对相对陌生的统计领域,民众希望“打架”的双方都能拿出证据自证清白,在他们“化干戈为玉帛”之后,是否还会不遗余力地取信于民,显然是公众急欲了解的首要问题。
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最近在统计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比任何时候都重要而紧迫。”在立法规避“统计数据打架”的背景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任务无疑更加紧迫。公众关注“统计数据打架”,无非是希望看到更加真实的统计数字,从这种意义上说,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无疑是规避“统计数据打架”的基本前提。
统计数据失真屡禁不止,其主要原因在于原有法律法规操作性差、处罚权限不明,我国第一部关于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的部门规章《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已于5月1日起实施生效,要想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首先就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加大监督执法以及责任追究的力度。毋庸讳言,某些地方政府部门“统计注水”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实际上也是此次叫停“统计数据打架”的原因所在。不过,统计部门的数据本身多半是由地方政府部门提供的数据汇总而来,能否有效避免其中不利的影响?更何况,在现有的统计模式下,统计部门的人财物全面受制于地方主管部门,难免导致其监督权的弱化。有鉴于此,应当建立起一种独立的监督管理体制,从体制上切断地方政府部门对统计工作的干预和控制,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和中立。
最后不得不提的一个问题是,面对统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失误或纰漏,统计部门是否有足够的勇气和诚意做出调整?实际上,这才是公众关注“统计数据打架”的主要原因。日前,“用电量和工业增加值背离”一事使国家统计局饱受质疑,数次“澄清”之后,国家统计局终于含蓄地表示,“如果是由于统计资料误差或统计工作疏漏带来的经济数据背离,则需要认真改进统计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针锋相对的“打架”之后,关于自身的检讨尚且如此扭捏,没有了“打架”对手之后,统计部门是否能够及时反省自身存在的不足,并积极做出整改?这大概正是不少人质疑“叫停打架”的原因所在。
劳民伤财的“统计数据打架”理当摒弃,然而,比统计数据打架更值得关注的是统计数据失真。只有不断健全管理机制、强化责任追究、改善统计方法,确保数字本身的真实,才能使公众确信,叫停统计数据打架是为了提供准确的决策参考,而不是为了统一对外发布的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