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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妻安乐死不只是法律问题

(2008-06-14 09:14:42)
标签:

安乐死

法律

社会福利保障

杂谈

安乐死还是一件奢侈品

赵志疆

农妇柯珍英11年前,患上了类风湿,手脚肌肉萎缩,瘫痪在床,丈夫不弃不离,与女儿一道照顾她。本月初,43岁的柯珍英喝下剧毒农药而亡。警方调查发现,剧毒农药是其丈夫程鹏才从街上买回的,并且递到柯珍英嘴边。程鹏才因涉嫌间接故意杀人罪被刑拘后,办案民警叹息说,“法律意识淡薄,是造成这起人伦悲剧的主要原因。”(6月12日 楚天都市报)

仅就目前来看,安乐死实在还只是一件奢侈品——虽然不少家境贫寒的重症患者有此意愿,但却很少能得偿所愿。分析这起案例的时候,很多法学界人士提出,“在基层农村,一些农民的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十分欠缺,普法工作仍任重而道远。”那么,不妨换个角度来看待这起案件——如果程鹏才的法律意识并不欠缺会怎样?毫无疑问,柯珍英将继续无止境忍受病痛的折磨,程鹏才仍将继续背负生活的重担,而他们似乎没有可能看到事态向好的方面发展,这难道就是他们无法摆脱的宿命?

可以肯定,柯珍英并不想死,否则她也不会在丈夫的劝说下一次次改变主意。同样可以肯定的是,程鹏才一直不曾放弃,否则的话,他也不会在妻子屡屡提出自杀后依然力图扛起生活的重担。然而,和很多类似的悲剧一样,时间的推移成为了压垮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漫长的11年过后,柯珍英的病情丝毫不见好转,家庭的负债却在与日俱增,在尝试过一切方法依然无法自救之后,这些不幸而又贫困的人们所能做的也许就只有无奈的逃避了。于是,逃避病痛的柯珍英魂飞天国,逃避压力的程鹏才则默认了这样的一种结局。

我始终不相信程鹏才目送妻子离去真的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而宁愿看做是他面对警方询问时的一种苍白的辩护。毕竟,除此之外,他所能做的已经没有太多选择。当法律界人士义正词严地以生命的尊严来拷问程鹏才的时候,这个贫穷而又平庸的农民,究竟靠什么来在捍卫妻子的生命与顶住生活的压力之间找到一个着力点?

对于我们来说,西方国家合法化的安乐死只是奢侈品——在发达国家喋喋不休争论安乐死合法化的同时,他们普遍拥有相对完善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以及旨在减轻患者痛苦、舒缓其心理压力的“临终关怀”。然而在我们目前的生活条件下,临终关怀还只是一项有钱人也未必能享受到的“奢侈品”,更遑论诸多得不到医疗保障在贫困线上苦苦挣扎的患者。基于这样的前提,安乐死合法化在国内的屡屡碰壁其实不难理解——由此,人们不仅担心患者的生命尊严无从体现,更是有理由担心患者的家属会逃避自己所应承担的责任。但是,柯珍英的悲剧告诉我们,当那些正在承受不幸的人们打定注意要去逃避的时候,几乎没有什么力量可以阻止。

其实,多数提出安乐死的患者都和柯珍英有着相同的心理——他们并不是向往死亡,只是现实的困境使他们格外担心失去活着的尊严。而如果能改善他们的现实处境,重建其对于未来生活的信心,事态的发展并非没有改变的可能。反之,如果医疗保障以及社会救助体系不能真正得以完善,谁又能保证类似的悲剧不会继续上演?从这种意义上说,与其争论能否“安乐死”,不如探讨怎样“安乐活”更有现实意义——穷尽一切可能确保每个人都能“有尊严地活着”,然后再来讨论能否“有尊严地死去”不迟。

农妇柯珍英之死提出了一个沉重的话题,话题之沉重不在于安乐死是否应该合法化,而在于这些身处困境的重症患者能否讨回自己做人的尊严?一种制度的欠缺往往会以另一种制度的失守来作为代价,面对由此酿就的悲剧,真正的受害者究竟是逝者,还是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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