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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捐款源于权利贫困
赵志疆
11月6日,河南项城政府宣称,要投资6500万元对袁世凯旧居进行维修保护,为此,市里动员各单位职工捐款。记者从当地一名政府工作人员那里了解到,普通工作人员要求捐100元,副科级200元,正科级500元,副处级1000元。此举在当地引发争议。(11月21日
东方今报)
“政府花6500万修护袁世凯旧居就想搞旅游,想法太简单了。一个袁氏故居能吸引多少人来?”对于袁世凯旧居重修,有项城市民如是说。这个想法是否“太简单”姑且按下不表,既然袁世凯旧居早在1986年就被公布为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那么斥资进行维修保护就应该是合情合理的,当地政府企图以此为契机打造文物旅游景点也是可以理解的。真正令人费解的是,政府对袁世凯旧居进行维修保护,为什么要令广大干部职工掏腰包?
强制捐款屡见不鲜,其中缘由人人心里都很清楚。一方面是因为政府好大喜功脱离本地实际,另一方面则是政府滥用行政权力筹集经费为之埋单。面对“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这样的号召,面对潜在的降级处分乃至丢饭碗这样的威胁,权益受损者虽然并非“自愿”,但最终还是不得不选择“捐款”了事。
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最早提出“权利分析法”,来从理论上解释饥荒这一灾难性结果。他认为,在一个社会所确立的获取和控制食物的合法手段中,权利是最为重要的,获取粮食的权利的丧失才是造成饥荒的根本原因,即使并不缺乏粮食,饥荒仍有可能发生。如果用“权利分析法”来分析强制捐款,行政权力的滥用正是普通职工权利贫困的真实写照——正是因为无法对权力的影响产生有效的制衡,他们无可避免地成为了“盛世的灾民”。
单纯以效率而言,强制捐款无疑要比任何一种筹资手段都更为便捷和高效。只要存在权利贫困,权力的影响力就将远远大于非权力的影响;而只要一方处于权利贫困,强势的一方就会很自然地采取一种更为便利的手段来施加自己的影响。于是,为了完成本就不合情理的强制捐款任务,相对弱势的乡政府把任务分配给了更为弱势的下属单位,而市属单位则要求基层单位来帮忙,以至于出现个别基层单位要捐款两次的荒唐现象。
强制捐款虽然饱受诟病,但却一直时有发生。要解决这个问题,不仅政府部门需要规范权力的使用,更为关键的是应当救济那些贫困的权利、解救那些“盛世的灾民”,从而将政府行为置身于外界有力的制衡之下。只有这样,才能使决策者感受到应有的压力,而面对那些不合理的上级安排,普通干部职工也不必再唯唯诺诺、委曲求全。
对于强制捐款的问题,项城市文化局局长田桦情绪激动地表示:“官方没下文件(让强制捐款),只是开会动员动员。”其实,“开会动员”足以表明政府的态度和立场,处于权利贫困的背景下,普通干部职工实际上已经别无选择,哪里还需要政府部门专门下发所谓的文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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