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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门槛”能包打天下吗?
赵志疆
北京市人代会近日收到一份转交的朝阳区区人大代表建议,该建议提出,应对在京居住两年以下的外地人员征收商品房税。提出该建议的朝阳区人大代表耿素玲解释,来北京定居是需要门槛的,此举主要是可以减少外地人来北京炒房;另一方面可以让北京人享受公平,因为北京的公共设施是由北京纳税人的钱建设的。(2006年1月19日 新 报)
针对外地来京人员炒房之说,北京市建委房屋交易处人员表示,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外地来京人员有炒房行为,更没有证据证明来京不到两年的人员炒房。因此,耿素玲代表的所谓“通过征收商品房税来减少外地人炒房行为”,不过是自己所设立起来的一块虚妄的靶子。更何况,国家税政权集中在中央,地方政府是无权开征诸如商品房税等新税种的,征收商品房税这样的建议根本就是于法无据。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撑,而且不具备实际可操作性,所有这些都使“征收商品房税”这条建议本身显得有点荒唐,甚至可笑。
面对记者“有没有经过调研”这样的提问,耿素玲代表解释说:“我只是在理念上提出这个建议,供政府决策参考。”为什么在没有经过任何调研的前提之下,耿素玲代表就能“在理念上”得出“外地人在北京炒房,必须要加以限制”这样的判断呢?这或许可以用她自己的话来解释——来北京定居是需要门槛的,只有这样才能使北京人享受公平。
事实上,进京门槛这样的词语并不是首次出现。从中国人民大学张惟英教授的“人口准入制度”,到其后全国人大代表、北大科技实业发展中心总经理晏懋洵教授的用“学历水平或经济手段”加以控制,再到首都经贸大学人口研究所周浩博士的“运用经济杠杆”调控。面对日益纷杂的社会问题,越来越多的北京专家学者甚至人大代表纷纷把矛头指向了外地穷人,难道在他们的眼里,只有这些来自外地的穷人才是搅乱北京的“万恶之源”?
北京的房价确实高,但同样价格居高不下的还有医疗、上学等一系列问题。按照向外地人征税就能解决问题这种思路,接下来要做的是不是要继“商品房税”之后,陆续开征外地人“看病税”、“上学税”呢?这样一路发展下去,大到一套商品房,小到一瓶矿泉水,无论北京人在消费领域的哪个环节遇到困难,似乎都可以首先拿外地人开刀,而理由只有一个——谁叫你是外地人,这是你在北京生存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在北京这样一个日益开放的国际化大都市里面,却不时传来这样的声音,不由得让人徒生感慨。
促使这些专家、代表做出以上判断的无非是基于他们的这样一种认识:北京是由北京纳税人的钱建设的,因此必须首先保证北京人的利益。耿素玲代表说,“北京本来就不是谁想来就来的”。姑且不论这种地区优越感是何等的荒谬,我想问的是,北京难道完全是靠北京纳税人来建设的吗?在经济社会中,每一个参与了经济活动的人都是纳税人。所有在北京就业、消费的外地人都为北京的税收做出过贡献,就连耿素玲代表自己也说“农民工在北京工作尚且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但为什么一涉及到利益分配的问题,他们所做过的一切都被一笔勾销了呢?
无论什么样的“进京门槛”,所能限制的只是外地的穷人,而非富人。即使商品房税真的能够得以实施,就能因此而杜绝外地来京的炒房者吗?恐怕谁也不会这样认为,只要有利可图,炒房者依然会乐此不疲,而其最大的功效充其量也不过是提高了外地穷人入住北京的生存成本而已。虽然不愿意承认,但还是不得不承认,在一次次提出“进京门槛”的背后,难掩某些专家代表们对外地穷人的那份厌弃之情。在他们的眼里,北京之所以能有今天的辉煌,全部要归功于北京人自己,而任何一个外来者都休想要从中分一杯羹。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北京同样也不是一天建成的。重新打量这份无疾而终的“商品房门槛”,我觉得有必要提醒某些专家和学者,站在高高的讲坛上侃侃而谈之余,还是应该很有必要去翻看一下“穷人经济学”;而对于那些为民请命的人民代表而言,在提出任何一项建议之前,最好能先补习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聆听一下百姓的呼声,不要一次次提出一些违背法理的无效建议,或者是自觉不自觉地站在人民的对立面上而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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