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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误解的几点说明

(2006-02-16 04:47:19)
分类: 随思偶录
对博友的几点“误解”,这里作一些解释:

其一,本博客不是所谓名人博客。本来我对博客几乎一无所知,有热情友人将我拉了进来,说这是一块发表自己感悟或理念的一个平台;还说只有一个要求就是坚持不断更新,争取某种“升级”,否则就会遭取消。经过一个多月的操作后,我才知道所谓名人,其实就是将起初数字的“名”,如http://blog.sina.com.cn/u/1198471792,转变为真实的“名”,如http://blog.sina.com.cn/m/dingzijiang。 有博友善意地提出:你作为“名人”,怎么能写这样的东西来误人子弟呢?我感到惶恐了。真有点后悔,也有点“怪罪”友人的“误导”。如果仍用“数字名”,而非“真实名”,责任就会小一些。坦白的说,过去常用各种笔名写过各种东西,算是潇洒的很。除了那些真名人外,其实名人不名人就在于你用实名还是虚名。俗话说:盛名之下,其实难负。退几步讲,你没有到了那个份儿,要那个名干什么,这不是找罪受嘛!不过,在这个博客中,我还是愿意以实名来承担责任。

其二,本博客不是所谓学术或专业博客。这里大部分东西都是“杂侃”――某种即兴随意的有感而发,没有详尽的材料,更没有缜密完备的推理和论证。有博友诚恳地要求:你应该进行全面而深入的研究后,才有“发言”权。对此,我有点知难而退了,几乎到了“封口”和“封笔”的边缘。不过,还是希望博友们对我的要求宽松一点。其实对博友们的任何东西,人们都是“道者见道,器者见器;深者见深,浅者见浅的”。

其三,本博客不是“泄私愤”的博客。这里的东西若牵涉某种批评或负面的评价,决不会针对任何个人,更不会诽谤或人身攻击。若某些说法无意中引起一些博友的不愉快,恳请见谅。

其四,本博客不是成心“卖弄学问”的博客。俗话说,“真人不露面,露面不真人”。博友中藏龙卧凤,有无数不露面的真人。作为已露面,而失去真人资格的本博客,大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之感。作为处于明处的实名博客,充其量只是作为陪衬来证明有无数真人的存在而已。本博真有点骑虎难下的处境,因为既然是实名,那不管谈及什么,都已有“卖弄”之嫌。这里还是请博友们不要“怪罪”。

最后,本博客还是坚持那个“陈腐”看法:在人文精神下的博客,在自律宗旨下的博客,在游戏规则下的博客,在以文会友下的博客,一定是活力无限的博客。这是对一个虚拟的世界,用语言的虚拟语态说的。虽没有资格要求博客世界,但还是可以要求自己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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