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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愁家中,有各种版本、型号的圣经,最小的还没我的巴掌大。与一个比她小十八岁的美国男孩结婚,还要白头偕老,她相信那也是“主”的意愿。信“主”成了这样,是曾经愁到极点吧?以前你只信“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信得充满风采。听我这么问,她并不解释,温和地微笑一下,拿起我随手扔在沙发上的袖珍圣经,说送你吧。又说人其实不该有许多烦恼,因为上帝时刻在守护。
莫愁第一次见到那个孩子,是在飞往休斯顿的飞机上。 在她看来,那只是个很可爱的孩子,可能还没有成年,个儿不大,脸胖乎乎红扑扑的,有一股国内孩子们所缺少的那种健康结实的生命力。 莫愁是来美国先读语言学校再读大学本科的。说来很不光彩,她全部英文资本只有26个字母及从英语九百句上硬背下来的几个常用句。 坐飞机很无聊,她侧过脸瞥一眼旁边的美国男孩,那双淡褐色的眼睛就对她友好地笑。她受到鼓励,同他“砍”了起来。这种“砍”,比当年下乡第一次用斧头砍大木头疙瘩还费劲。洋木头疙瘩,她想到这几个字,笑了出来。
你,笑,很好看。洋疙瘩竟说出几个中文字。 男孩告诉她叫杰米,十七岁,读高中二年级。这次是利用暑假到台湾传教,顺便又到中国大陆旅游了一下。他说他很喜欢中国,还试着学了几个中国字,几句中国话。莫愁从他的手势和几个蹦出来的中国字,连猜带朦才知道他大概想说什么。 美国的孩子太幸运了,享受着先天后天充足的营养和选择的自由,而自己十七岁时,早就在农村干了一年多活了,能回城已是最大的梦想,还谈得上其他什么索求呢? 眼下,三十五岁的她,正要踏上这块陌生的国土从零开始。生命中有二十年已荒废了。看杰米神采飞扬,她顿时神色暗伤:到美国就能把这二十年补回来吗?她不禁打了一个冷战,说话的兴致立即冷了下去。
飞机降落后,莫愁匆匆同杰米说了声”BuyBuy",就忙着向外走,连他在身后说了句什么都没有听清楚。其实清楚不清楚并不重要。你在旅途中会遇到形形色色的陌生人,心理学家说,大部分人都不会同座位的其他旅客多罗嗦什么,更不会以后有什么来往。
莫愁在德州大学附属的语言中心报到后,就开始了紧张的学生生活。除了在学校的餐厅里打一点工外,全部的时间和精力都抽紧为最后一丝,而这一丝只结结实实缠在英语的听说读写上。 她给自己定的近程目标是,一年赶完语言补习,通过“托福”,然后考上大学本科;中程目标是三年拿下学士学位;长期目标是再用两年攻下硕士学位。只有将这些都实现之后,才谈得上其他一切。 那时,她会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问一声“你愿意娶我吗?” 他就是那个在国内等她的人,一个有才,但也和她一样失掉机会的人。 呵!到那时她已经四十二岁,多么可怕的数字,而这里的中国留学生,有许多二十多岁就拿到了博士。年龄上的悬殊,使她的心倍觉苍凉。幸好学业很紧,也就顾不得内心。
三个月之后,莫愁的英语能拿得出手了,见人办事虽常常缺少动词,象个结巴子,但上下文串起来再加上连表情带比划,对方也能懂个八九不离十。 一切都在按规划进行,如果不是一个意外因素的介入。
那天,她突然接到外国学生办公室的电话,说有人找,让她下课以后不要离开。她想不出有谁在此时此地找她,显得十分不耐烦。不管是谁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至少会耽误三十分钟。在她的日程表上,这是一个很大的时间单位,浪费了就得从睡眠中替补。好在来人并没有让她等,下课一分钟后,同学还没离开,一个胖乎乎红扑扑的脸就探了进来。 哇!杰米,那个飞机上的小男孩杰米!惊诧,使她居然即兴用上了刚在课堂上学到的英语感叹词“Wow”(哇)。他怎么跑到这儿来了? 杰米的脸因为过于得意,象只小猫。她小时候养的那只小猫,从阴沟里扒出一只死耗子时,就是这种兴奋。“瞎联想”,她心里骂了自己一句,中文联想能力已开始退步了,而英文联想能力还没有建立。
“Hi! Jimmy. How are you?(杰米,近来怎么样?)”莫愁让礼貌性的笑容浮现出来,内里有惊诧但并没有多大的喜悦。这种笑法,曾征服过不少粗鲁的男人。学英文顺便学好了小姐的礼貌。 “Thank God! I finally find you. I am so glad to see you here. Do you know this is my third trip here to look for you? (多谢上帝,我终于找到你了。我多高兴能在这里见到你。你知道这是我第三次来这里找你了。)”杰米显然为自己成功的寻找感到庆幸,见了她就这么劈头盖脸一大通话,却忘了她的英文还并没有脱盲。 莫愁仗着三个月的修炼,再加上观察他的形体语言,多少明白了他的意思。她笑着,象接待一个来探望的小弟弟。她把他让到校园的一个石椅子上,自己取出一本汉英字典,又递给他一本英汉字典,认真摆出了“会话”的架式。老师不是让大家课后找美国人聊天么?校园里遍地老美,个个行色匆匆,忙得要命的样子,谁也不会为你停住脚步。这回,可来了个现成的。她瞥一眼腕上的表,心想如果聊得来劲,下节课耽误个十几分钟也值得。不拿杰米来练,还能向谁开口?
“I want you to be my wife. Please marry me. You are God's present to me. I know it ever since I met you in the plane. (我想要你成为我的妻子。请你同我结婚。你是上帝给我的礼物。在飞机上我就知道了这一点。)杰米人虽年轻,却有着美国人特有的明快、率真和自信,另外又加上执行上帝旨意的狂热虔诚。 莫愁听着“wife(妻子)”和“marry(结婚)”两个词耳熟,但一时竟翻译不过来。翻开字典一看,滑稽感大大超过了惊讶感。她咯咯地笑,纯属神州式的“大人不见小人怪”的笑。
这场中西合璧的对话马拉松似地持续了三个多小时,双方都使出浑身的看家本领,动用了表情语言、手势语言、身体语言、符号语言、图画语言和数字语言等等十八般兵器,但都不能打动对方。 天已晚了,杰米还要开五个多小时回达拉斯去。五个多小时路通常约三百英里,一英里等于三点二华里,也就是大约九百多华里的路。达拉斯是哪里?提到这个地名时,不知为什么,杰米提到了前美国总统肯尼迪。后来,莫愁才知道这个著名总统就是在达拉斯被刺杀的。 他们便互道晚安作别。 回家的路上,莫愁回想这一切,忍不住大笑起来,在此时礼貌是多余的。这孩子不知抽了哪条筋,热昏了头,自己这把年纪,说不好听的都可以当他妈了。相差十八岁,开什么国际玩笑。但聊天的感觉还是好,所有英文单词都翻个底朝天,活学活用了一遍,不然,连“老婆”和“结婚”之类最常用的生词都记不住。一想到英文,笑的心情就没了。她决定这个夜晚起码要少睡三个小时,把时间表上的事都做完。
莫愁的时间表不允许有杰米存在,这次会话全被她抛在脑后。 第二个周末即将来临,莫愁把时间表填得更满,连个喘息的缝隙也不留,似乎这样就能挡住所有的意外。中午,杰米又出现在校园。对一个开了五个多小时找来论理的人,时间表失效了。双方把十八般兵器又耍弄一遍,耍不出一点谈情说爱的气氛,倒象两国会战,各执己见,互不退让。 接着是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 杰米认定了这个未来的媳妇,以与他年龄决不相称的韧性、耐力和“不到长城非好汉”的信心,向莫愁发动了一波又一波的猛烈攻势。除了每周十多个小时的往返外,他一三五电话,二四六通信,海陆空全线出击,终于把莫愁轰得方寸大乱。她深深体会到杰米的真情,但无法接受他与自己今后的生活联系在一起。她上课开始走神,满脑子盘算着对付杰米的战略和战术,甚至想悄悄转学溜走。但似乎又不忍,仿佛有一条无形的钢丝在拉着她。
终于有一天,杰米把真情弄得生死攸关起来。他告诉莫愁,他父母知道了这件事,并已经被他说服,支持这门婚事。他双亲担心他每星期的车程往返和数不尽的电话会严重妨碍学习精力和身体健康。为了汽油和电话费等开销,他不得不多打工赚钱。好几次,在从她这里回去的高速公路上打瞌睡差点翻到沟里去,或同其他车相撞。在课堂上,他也昏昏沉沉,学习也下降。多次发烧,身体也迅速减弱等等。他说他自己是一个懂事的孩子,本来不应该给父母增添负担,但母亲五年前,生下妹妹后,身体一直很不好,前些日子又诊断出乳腺癌,动了手术。出于爱子之心,爸爸妈妈准备亲自出动说服莫愁,下周末就来。
这下子,莫愁傻了眼也急了眼了。 晚上,她破例没按日程表活动,没吃饭就躺到床上,脑子里细胞紧急动员,分析形势,决定对策。她本来性格内向,没有人可以商量,而过去唯一有事可以商量的,在这一次却是唯一不可商量的,那就是那个远在大洋彼岸的他。
莫愁生在南京,从小吃尽了苦。父亲57年成了右派,发配农村劳改,全家重担都压在当小学教师的母亲身上。莫愁是老幺,上有两个哥哥两个姐姐。她家住在莫愁湖畔,可她妈却被无尽的愁苦压弯了腰。爸爸倒霉后,来自苏州的妈妈象是变了一个人,原本温柔的江南女性变成了狮吼悍妇,吴侬软语变成了火暴暴直通通的一串串脏字。在菜市场为了几分钱,就可以跟人对骂四十分钟。每当莫愁看到妈妈一付泼相,心里总想谁要是她的学生可倒霉了。但不管如何,五个儿女在她的羽翼下惊惊颤颤地存活下来。四十多元的工资养活六口人,在那个年代并不是什么奇迹。1965年,父亲从劳改的地方回到南京,他不认得老婆,就象老婆也不认得他一样。夫妻俩似乎再相互无话可说。莫愁对父母的印象就是母亲的抱怨和父亲的叹息。文革十年,这个家庭更是家破人亡,父亲因右派加现行死于非命,四个哥哥姐姐全部上山下乡。莫愁跟着母亲下放到了苏州乡下老家,当了五年插队知青。书没有读过完整的几年,身体却因先天不足后天失调一直病病歪歪,以致后来恢复高考也因种种原因耽误,给母亲留下不尽的遗憾。
莫愁外表文静,内心却极倔强,暗暗下了决心,一定要有所作为。不久,她考上了南京大学的夜校和业余写作班,并开始发表一些文学作品。两年后,一家杂志社聘请她作为专职编辑。 在工作中,她结识了另一家杂志的一位资深编辑。他比她大十二岁,知识渊博,也很敬业,她与他产生了一种半师长半兄长的恋情,他为她与自己的妻子解除了人们常说的那种“误会婚姻”。 后来,海外的大舅念妹妹一家实在可怜,决定赞助外甥和外甥女中的一人到美国读书,母亲和哥哥姐姐们一致把这个机会给了她。
莫愁与他谈了很久很多,她不知应该怎样做决定。他一直很少说话,只是眼神偶尔流露出一丝哀婉和绝望。 “你走吧,过去上帝对你很不公平,这次开恩,给了你机会,也许是最后一次机会了。” “我要回来的。” “怎么对你自己好,就怎么做。” “……” 莫愁不知道再怎么说下去。 而现在,她真的遇到了最后的选择。该怎么向他解释,又该怎么答复杰米? 那时,“爱你没商量”这么精彩的句子还没问世,莫愁只觉得杰米象个溺水的孩子,向她伸出手来。不握住这手,就很残忍。
天快亮了。 孤独彷徨随着黑夜而去,一夜无眠的莫愁终于下了决心,准备答应杰米的求婚,跟他去达拉斯。她很清楚,这一抉择会使她向一辈子追求的爱情告别,与她的良师益友告别。良师益友? 她突然发现她与南京的他之间是一种兄妹间的亲情,而非男欢女爱之情。杰米? 她与他也不是什么情侣之爱,而是一种姐弟之间甚至母子之间的亲情。但她无法拒绝他的痴心,她会毁了他。一棵本应常青的生命之树,马上会枯萎,接着是死亡,不知怎么她预兆了这可怕的一点。杰米对她的需求是全身心、无条件、失败不起的,一种孩儿对母亲般的爱,一种她从未体验过甚至从未听说过的爱,也是一种宗教狂对圣母般的爱。莫愁被自己的决定,被准备付出的类似殉道的精神所感动。南京的他是个成年人,会理解的。过几年她会解释这一切,请求他的原谅。没有她,他同样会找到自己的归宿,会活得很好的。这年头,连做痴男烈女的气氛都没有。如果他真是一念之差,等自己七年后回去,那时他已经五十四岁。情感经过漫长的压抑,早已是怨多于爱。谁都经不起等待。 莫愁反复安慰自己,说服自己。毕竟那头相隔万里,而这头却迫在眉睫,十万火急。人,并不总按牌理出牌。
莫愁的答复使杰米及他全家松了一口气。接下来的日子里,她办理了退学手续,和老师同学告别,和上大学的梦想告别。所有被中断的梦,都很难再圆,莫愁心里明白。 放寒假后的第一个周末,杰米最后一次来到莫愁的学校,把他的未婚新娘接到了离达拉斯不远的那个小城。他们租了间一室一厅的老旧公寓,买来一堆五花八门的清洁剂,把地毯和墙缝中的蟑螂跳蚤清除一遍,铺开行李卷,一个简陋的家就出现在眼前。 我要在这里住多久?莫愁的鼻子有点发酸。 杰米是虔诚的基督徒,凡事都按规矩来,结婚前仍住在父母家中,只是每个白天踏进老公寓。他俩一起收拾屋子,到九毛九商店(物价一律九毛九)大量购物,好象要狠狠地结一个婚。
婚礼在圣诞节前一天举行,来宾只有杰米的家人及亲戚。大家都十分喜爱莫愁,夸奖杰米的眼力,并祝他们幸福快乐。尤其是杰米五岁的妹妹艾莫莉,活泼可爱,象是上帝从天国派来的小天使。在教堂里,婚曲的旋律节奏,牧师的慈祥庄重,气氛的欢快温馨,使莫愁平生第一次感受到宗教的深厚力量,那种可以把灵魂溶化的力量。她陶醉了,觉得这婚结得真好。
丰盛的婚宴过后,新婚夫妇回到充满九毛九气息的住处。有了好感觉的新娘,鼻子不再发酸。老旧的屋子里,关进一个全新的生活,少了许多贫寒之气。 这以后的日日夜夜,莫愁照顾杰米就象照顾自己的一个大孩子。在南京的他那里,她时不时会来一来小鸟依人,而在这里,她却只有当老母鸡的心情,把杰米护在自己的翅膀下。人们说,夫妻之爱应是双向行驶的路,而母子之爱就象那种单向行驶的路。莫愁与杰米之间是后者而不是前者。
莫愁每天为杰米准备三餐,洗衣熨衣,甚至帮他冲浴。她每天晚上与他同浴时,总是耐心地替他洗头搓背擦干身子。夜间,朦胧中,她会将头枕在他的胸膛上,但常常被他充满稚童气的“I love you! (我爱你)”惊醒,悄悄地躺回原位。 既然当了母鸡,这辈子再也没有撒娇发嗲的机会了。还好,女人生来就有母鸡的天性,不能撒娇并不是什么重大牺牲。莫愁想还是不遗憾吧,她有个大孩子要照顾。 夫妻之间不可避免的活动-作爱,对莫愁来说是那么的不习惯,杰米正处于青春发育期,性要求频繁而激烈,她总是温顺地依着他,听着他兴奋时发出的各种声音,各种从陌生到熟悉的英文“专用词”,比较着在南京时和他在一起的时光,真觉得恍若隔世。
三个多月过去了,杰米白天上课,晚上在一家麦当劳炸土豆条,挣一份家用。周末,他全天在一家餐馆当打杂工。他知道,结婚后,自己必须承担养家的责任,再苦再累也不能让莫愁受半点委屈。他一离开家,就想念莫愁,一有空就往家里打电话,开头是“I love you!”,中间是“I love you!”,收尾还是“I love you!” 杰米的妈妈终于抗不住癌魔的纠缠,离开人世。她临终前可能有各种担忧,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她对儿子的婚姻是放心的。五岁的艾莫莉从墓地回来后,就拉着莫愁的手叫“妈咪”。莫愁本已沉重的心再加上了一层沉重。
杰米不让莫愁出去打工,只让她在家里学英文,做他的妻子。莫愁原打算进当地的一所语言学校,终因钱不够而作罢。她只得每日在家读读书,做做饭,伺候伺候杰米,周日去趟教堂会会教友,每日每周每月每年构成一串串无数相同的小循环。 那天,莫愁接到了移民局的面试通知-这是申请绿卡的最后一道关口。在移民官的面前,她成了个会说英文的机器人,该说的说了,该签的签了,该做的都准确地做了,好象是替别人履行一项义务,而与自己无关。她心头一会儿沉甸甸,一会儿又空荡荡,连她自己都不知怎么了。这种负重感和失落感的交杂,在她拿到绿卡那一天达到了饱和,达到了极至。她拿着那个信封,未及拆开,便失声大哭,心里不由自主地反复念叨着一个久违的名词“卖身契”。这个词在文革中不断出现过,那是“忆苦思甜”控诉万恶的旧社会的最基本术语。
莫愁感叹眼下发生的一切,自己再也不能象其他大陆女性那样恋爱、读书和工作,再也没有过去那种对将来充满着憧憬,向往在自由的天空中翱翔了。 婚姻与绿卡,不知哪一个是因,哪一个是果。她已经别无选择,今后将被牢牢地拴在这块新大陆,这个被强烈的爱所扭曲的家,命里注定要与这个比她小十八岁的美国男孩白头到老,在上帝的圣光笼罩下,同化成一个与中国人绝缘的“美国人”。
她突然闪出一个连自己都恐惧的念头,杰米要是象许多美国男人那样是一个喜新厌旧而到处寻花觅柳的角色该多好,那她就可以理直气壮地离开他,追求她原来向往的生活。遗憾的是,杰米对她的爱,就象对待他的宗教那样不可改变。 当初她把杰米看成溺水的孩子,可怜他。如今她被杰米的爱抓住不放,隐隐约约觉得自己可怜。
两轮春夏秋冬过去了,知道莫愁行踪的几个中国女朋友,原本断言她会忍耐不住,总有一天会离家出走。结果事与愿违,她已在不知不觉中完成了从彻底无神论者到虔诚基督徒的转变过程。她慢慢断绝了除南京家人外一切中国人的联系,把自己全身心浸泡在宗教的洗礼中,平时除了照料丈夫外,能捧着圣经大半天不动弹,着迷的神态连杰米和他的家人都吃惊。
生活按着本身的逻辑渐进。一对双胞胎诞生了,莫愁更是感激上帝对自己的厚爱。日复一日,除了悉心照料两个小孩子和一个“大男孩”外,她的全副心思都被所不在,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上帝所占据。看来,美国的神,都比中国的神强大。 莫愁的宗教英文到了相当高深的程度,连杰米都得稍逊风骚,常常捧着砖一样厚的圣经向她讨教。莫愁活学活用的能力也比杰米好,于是对这个大男孩又多了一项责任,就是把他庇护在“主”的教导中。夫妻俩经常象同学,交流学习圣经的体会。越交流感情越融洽,都说上天堂后还要彼此相伴。
莫愁早已没了异乡人的感觉。她说乡在哪儿?有上帝的地方,就是乡。 人们从未听说过她说中文,但只有她自己知道,那是当她哄孩子睡觉时--唱的催眠曲是她小时候从妈妈那里听来的用吴侬软语唱的儿歌。 而她梦里所说的,都不是英语。 全是南京普通话。
原载拙作《哈罗,洋情场:中美婚恋纪实文学》(中国工人出版社,2000年10月第1版,2004年1月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