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好拜个神, 中国人好拜个人。这到底是信人、还是信神;是信、还是不信;跟Hamlet当年的“to be or not to be” 是一个规模的问题。当然,看了《夜宴》以后这些都是一碟小菜,还用问嘛,都是泱泱大国的人!
考虑这种问题得等到吃饱了撑得,才会去琢磨的。您放心,Hamlet那马弁替他倒尿盆都来不及,没功夫琢磨什么be 不 be的事儿。 十一长假我带着孩子回娘家了,啥都不用干,天天酒足饭饱,就开始犯Hamlet的臭毛病,趟床上考虑这be 不 be的问题,心说,我是不是也该拜点什么去,弄得深沉一些,别老发表这种不三不四的言论,虽然招人看,但是真有一天五雷把我轰死怎么办?我这现在上有老,小有小,还是本份点,规范一下自己的言行为妙。我在大学上政治游戏论的时候,老师说,用非常实用的角度去看be不be的问题,还是be好。因为不管有没有神,信神,风险比不信神要小。然后他在黑板上花了个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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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神 |
没有神 |
信神 |
上天堂 |
无所谓 |
不信神 |
下地狱 |
无所谓 |
也就是说,如果你信神,而实际上没有神,你死了跟不信神的一模一样,没多大了不起的。。 但是如果你不信神,而神是存在的,那你可就惨喽!死了以后,人家在天堂天天过十一长假,你在地狱天天给hamlet倒尿盆哪!所以,还是be,实惠一些,不信,不如信。
同样的道理,拿到中国,就变成是否崇拜人的问题了。我又把老师的小表格画了一边,发现如果崇拜人却是信,不如不信。您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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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 |
坏人 |
崇拜 |
没事儿 |
完蛋 |
不崇拜 |
没事儿 |
完蛋 |
有道理吧,碰到好人,有没有崇拜者他会一视同仁,所以不崇拜他,他对你也挺好的,那何必费那功夫。碰到坏人,崇拜不崇拜都完蛋。你崇拜他,他就得使唤死你,天天让你给他倒尿盆,跟下地狱一样;不崇拜就死定了,坏人那容得下你不崇拜他!所以最好还是别崇拜,占不着便宜,也死个清白。就不be了。
这就是我十一长假吃饱了撑得研究出来的be还是不be的问题。快上班吧,脑子要出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