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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布斯活了56年,像个唐吉歌德一样疯狂,离经叛道,颠覆一切能颠覆的;又像个艺术家一样,始终高领黑衣牛仔裤范儿,创造着一切改变世界的火花。他的佛教徒身份、暴躁极端控制欲极强的脾气、各种愤青式对无品产品及无品公司的鄙视,这些都能当小说来聊。今儿单挑一个来说:乔布斯的设计管理者这个身份。
首先,乔布斯是313项专利的发明人,而且还是其中逾10%专利的主发明人。这些基本上全是设计专利,从MP3播放器到电源适配器,甚至是苹果商店的楼梯,无所不包。对于一个从未接受过正式的设计或技术培训的人来说,这已经是相当值得注意的事儿了。更何况他还是一家大公司的首席执行官(他发明的专利数量之多,令所有高管同行们相形见绌,堪可比肩工业设计公司的同僚)。
看这段他自己在斯坦福演讲里的话:“退学之后,我不需要去听普通课程,于是随心选择了一门书法课程,试图了解书法是怎样构成的。在那门课程中,我学习了有衬线字体和无衬线字体,学会如何变换不同字符的间距、如何使得既有的字体更加美观。排印和字体技术融入了美感、历史以及艺术的享受,是科学无法感知和捕获的,从此我便沉迷其中。最开始,这些知识并未在我的生活中得到任何实际运用。直到10年之后,当我们设计第一台Macintosh电脑时,这些知识重新涌入到我的脑海中。我们将这些知识全部融入到Mac的设计中,使其成为第一台拥有美观字体的计算机。”
他会关注到Mac笔记本的睡眠指示灯。很多其他品牌的笔记本也具有这个特色,但苹果的设计明显与众不同:Mac笔记本睡眠指示灯的闪烁频率与成年人正常呼吸的频率趋于一致,就是每分钟12次。
这些方面,都说明乔布斯是个地地道道的设计师。
但真正品牌、企业级的设计师,不可能只做设计。只管设计的设计师,也撑不起一个企业。乔布斯并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发明家”。其实Iphone、Ipad、Ipod这些与苹果的成功有着最紧密联系的产品的设计中,有许多是他借鉴活着购买来的,或仅仅归功于他的成功推广。然而,他能够预见到无数消费者想从他们的数字产品中得到什么新东西,他能够创造条件为苹果的每一个进步赢得狂热的追捧——他这种天赋是无以伦比的。而他再将这种理念应用到管理上,组织起独立而庞大的设计师团队,最终打造一个个产品线和苹果的品牌。
我们都知道,对设计师来说,设计不是艺术家的即兴发挥,也不应是设计师的个性追求。设计是一项有目的、有计划、与各部门相互协作的组织行为。它需要设计;需要调研;要符合经济基础、工艺水平、生产条件;要符合企业战略。缺乏系统科学的管理,必然造成盲目、低效的设计和没有生命力的产品,从而浪费大量的时间和宝贵的资源。乔布斯在苹果的重要任务之一,就不是提出创意,而是否决创意。他要在数百个创意中找到直击消费者心理软肋的产品,研发投入市场。
乔布斯追求完美,首款 iPod
发布前夜,苹果的员工熬了一整夜更换耳机接头,因为乔布斯觉得插进去的响声不够给力;敢于残忍,刚才说了,对他砍掉的和发布的产品都感到自豪;极简主义,他曾让设计师们将iPod早期原型机上的所有按钮都去掉,包括开关按钮。设计师相当郁闷,但也正是这种理念,在
iPod
上开发出了标志性的滚轮来替代按钮;极端重视原型概念,硬件、软件、甚至苹果的零售店都是如此。这些设计上的个性之外,还有打造设计团队的独到方法(保持团队的小而独立、)、学习型设计团队的建立(苹果的很多设计其实是在把别人的例子极度美化,只不过它们美化得太出色)、重用并管理好一切专家(产品级设计师和战略级设计师的区别)这些设计管理上的壮举。有了这些,才有了苹果现在的一切。
乔布斯向这个世界证明了,凭借创意和努力,即使是个货真价实的草根,也能成就帝王般的事业。而在这背后,是一个靠创意和改变人们生活情趣的企业中,一个设计管理者身份的乔布斯做到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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