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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一居士乐砚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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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德贬值!

(2006-04-18 22:06:45)
分类: 财评经论

    浙江绍兴公交“有奖让座”的举措看起来的确让人心头一动。

   

    随着唯利是图的商业文化逐步淹没华夏民族各个角落,大家伙的金钱意识日益强化,社会公德就像没有森林保护的水土一样流失殆尽。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中华传统美德已经沦为世人不屑一顾的“老玩意”。

 

    君不见,某某见义勇为之后,各大媒体如遇甘雨,竞相报道;而某某所在的单位或当地政府更是大开英雄表彰会,大张旗鼓“向某某学习”。面对偶尔来之的社会美德,兴奋之余,我们更多的是恐惧。

 

    如今,我的恐惧又加重了!!!

 

    我们常说无价之宝一旦有价之后就不再是宝了。其实,社会公德就是我们社会中最美好的宝物之一,绝对是无价之宝。“坐车让位”作为现代社会公德重要表征之一,虽然在我们身边时有发生,但热心让座的人毕竟是“百里挑一”,如此简单的社会公德成为我们挥之不去的心病。

 

    浙江绍兴市公交总公司灵机一动,为“坐车让位”明码标价,让个座位奖五毛钱,多让多奖。此举是否真能鼓励市民主动让座、倡导公交文明新风暂且不说;就五毛钱让座的奖励而言,此举有破坏社会公德“无价之宝”美誉的嫌疑,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贬值”行为。

 

    五毛钱,能买什么?估计只能买个土鸡蛋。

    坐车让位的美德只值一个土鸡蛋,未免太滑稽了。

    在我看来,采取一些实际可行的方式阻止社会公德进一步缺失是非常必要的,“有奖让座”就是一项很好的举措,只是绍兴市公交总公司不顾“社会公德”的价值和大众情感实在不该。

 

     首先,对于让座者来说,五毛钱的奖励是没有任何吸引力的,甚至像网上调查那样82.9%的人认为这是一种“侮辱”,从而打击市民让座的积极性。

 

    其次,对任何社会公德进行明确的标价都是不负责任的。照绍兴市公交总公司这样做,以社会公德的名义,我们可以轻率地为捡钱(按捡钱的数量分报酬等级)、救人(按被救人的地位和名气等分奖赏等级)……进行标价。如此一来,明码标价的社会公德成了某种商品,人类真善美的本质荡然无存,社会发展的脚步必然受阻。

 

    最后,如果真的要对社会公德进行标价,我想,只有广大人民群众才有权利这样做;任何商业机构或政府单位都必须充分尊重民众意识和社会情感,合理设定诸如“有奖让座”之类的标价规则。

 

    但我们避开赤裸裸的金钱奖励,而采用一些柔性的奖励措施,比如赠畅销书、看最新电影大片、听音乐会、爱心旅游等等,根据让座者的个性或要求进行有效奖励,让“有奖让座”充满快乐与情趣,从而真正激发民众的爱心与美德。

   

    显然,并不是“有奖让座”侮辱了爱心和公德,而是赤裸裸的金钱和过于贬值的现实侮辱了我们的爱心和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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