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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命关天,“亡羊补牢”咋行?

(2006-04-18 21:51:05)
分类: 财评经论

人命关天,“亡羊补牢”咋行?

 

引发番禺“4·09”厂房倒塌重大伤亡事故的原因还在调查之中。同时,番禺区为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汲取教训,番禺区所有在建工程于2005411日停工一天,进行地毯式检查,发现问题现场整治。

笔者认为,此举是典型的现代版“亡羊补牢”。5条人命!22人受伤!我们失去的不是“羊羔”,是活生生的人,他们的家人也由此失去幸福和快乐。亡羊补牢,为时已晚。

俗话说:人命关天。为什么一些当地政府没有“未雨绸缪”,把好安全监管的关,尽早排除潜在重大事故的发生,尤其是重点检查化工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石场、煤矿、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等高危行业企业?一旦发生了事故,出了人命,就惊慌失措,摆起“事后诸葛亮”的架势,不是将事故原因一查到底,就是全面整顿事故行业的安全问题。然而面对逝去的生命、受伤的工人以及他们悲痛欲绝的家属,“亡羊补牢”的举措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荒唐可笑的。

更让人愕然的是,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通常会推托责任。番禺区灵山镇政府某官员谈及如何赔偿27名伤亡建筑工人时说赔偿应该是某某公司的事情:“公司不是政府的,政府主要承担安全监管这方面的责任……镇政府将为建筑工人们主持公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我很纳闷,安全监管不得力显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要不然怎么会采取“番禺区所有在建工地停工检查一天”的举措。依愚所见,政府对“4·09”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仅要承担部分经济赔偿责任,还要公开承认安全监管失误并向事故受害人赔礼道歉。再说,政府为受害者主持公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本职工作之一,与承担事故责任无关。

其实,我心里很明白,各级政府向来都没有放松安全监管的问题,高度重视人们的生命安全,关怀他们的生活幸福;然而让我忧心忡忡的是,有些政府部门重视生命关注安全总是“有一餐没一餐”,断断续续,喜欢走马观花,习惯突击检查,事故现场安全演讲比比皆是,“亡羊补牢”蔚然成风。这样的安全监管意识和作风怎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怎能对得起亡灵和受害家属?怎能让正处于具有安全隐患的行业的工作者安心?如果目前番禺区灵山镇政府开展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只此一天,以后不再定期检查,对新报建的建筑工程安全问题疏忽大意,重大安全事故依然会频频发生。

生命安全时刻不容忽视,只能防范于未然,不能亡羊补牢。如果不得已而“补牢”,请把“牢”补扎实些,看“牢”看得用心勤快些,不要再发生悲惨不已的人命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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