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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迟在下周的某个时间,徐静蕾博客的点击量将突破1亿。与此同时,她的个人电子杂志《开啦》也已经出到了第五期。
(本博声明:本博同老徐没有什么私交,但本博近来期期都看的中文杂志除了《中国企业家》、《投资与合作》、《财经》之外好像就只有《开啦》。)
与徐静蕾同时瞄上个人电子杂志的还有杨澜、鲁豫、高圆圆等。其他人的电子杂志我还没看,但至少在最新一期的《开啦》中,我们已经看到广告客户的身影。
这是一个趋势:明星带着广告客户走天下,明星从媒体内容变为媒体股东。
好比以前明星只是路上开着的漂亮小跑,现在明星自己铺了一条星光大道。以前那辆小跑给别人做广告唯一的方式就是在自己车身喷上人家厂商的名字,现在星光大道两边的广告路牌都成了明星创造收入的重要资产。
最近发现,一些一线的明星已经不满足于简单地签约一家经纪公司,而是要求独资或者合资成立自己的工作室(其实就是一家公司),并且在这个平台上创办自己的个人网站,出版自己的电子或者平面杂志,投拍自己的电影,推出自己的电视或者广播栏目,推广由自己参与的影视作品,制作和销售自己的单曲,举办以自己为中心的地面活动、组织自己的歌迷影迷会,甚至销售自己贴牌的产品等等。
这本来没有什么新鲜的,美国的Oprah Winfrey和Martha Stewart其实都是这个模式,中国的老徐、范冰冰、李静现在也都奔着这个模式。
问题是,如果没有社会化分工和价值链细分,明星们连开个餐馆酒吧都能赔得跟鬼似的(国外的明星也一样),你让他们自己组织人力物力去解决网络维护、带宽、视频压缩技术、网上支付、电视节目包装、广告时间销售、产品的组织和规划、财务预算、政府关系等诸多问题,这不属于没事找墙撞那一款吗?
因此,明星价值链上必须要有新的商业协作模式。
传统的、拥有几十年历史的艺人经纪模式不会被轻易颠覆,绝大多数艺人还是踏踏实实做艺人、把其他的事交给经纪公司打理最靠谱(尤其对那些能把“经纪人”写成“经济人”的艺人来说)。但永远会有个别不仅仅拥有漂亮脸蛋、曼妙身材和卓越演技的艺人,可以有其它的做法与活法。不过,即使是这样的艺人,也要分清自己真正擅长的是什么,最大的价值在哪里。
因此,未来除了明星经纪公司之外,还很有可能会出现“明星媒体”的“经纪公司”(专门为明星创办的媒体提供服务的公司),为类似《开啦》这样的明星媒体解决后台管理的问题。
一种可能的模式是:这家公司同明星自己的工作室(公司)或者他们的经纪公司签约,专门负责为明星出版的个人电子杂志、手机杂志及其它新媒体出版物提供全套的技术解决方案、订阅推广、结算支持、数据库维护、甚至包括广告营销和品牌推广服务。艺人或者艺人的团队只需提供创意和内容。作为回报,这家公司将从这些媒体的销售收入中获得一定比例的提成。
试想,当这家公司同时拥有老徐、杨澜、李静、鲁豫、范冰冰、高圆圆等众多艺人的新媒体出版物的时候,它本身也就成了一个平台。这个平台反过来又可以吸引更多的艺人、受众以及广告客户。
那么谁最适合组建这样一家公司呢?现在的新浪、搜狐、腾讯就可以。它们有它们的相对优势。但是,在现有的体制内(是的,海外上市的互联网公司也有体制问题),这家公司是很难做起来的。最好的做法是体外繁殖,独立投资,独立运营,以股权为纽带,在充分利用现有平台流量的基础上独立发展。
对于新浪这样的发起者来说,这件事风险有限。到了一定的时候,那些大型广告公司、传媒娱乐公司和经纪公司都会对这块业务充满兴趣。对此我深信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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