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会议(有关详情还没看到太多的报道,模拟报道见我上周的博客文章《24小时后的成都密会》)之后,移动越过SP直接牵手音乐内容提供商已经只是一个时间和操作细节的问题,移动平台上的音乐沃尔玛要启航了。
很多唱片公司欢欣鼓舞,觉得从此以后它们再也不用受SP的骗了。不受骗就不受气,不受气就扬眉吐气。但是,仔细想一想,对于音乐公司来说,这真的是好事吗?
如果全中国只有一家中央电视台,对节目制作商来讲是好事吗?
如果全中国只有一家医院,对药厂来讲是好事吗?
如果全世界只有一家沃尔玛,对产品制造商来讲又是好事吗?
其实道理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一个销售平台的垄断性越强,在这个平台上销售产品的公司就越没有话语权。
开始的时候,由于这个平台还是一个空空的大卖场,卖场的主人对各位(特别是那些有点规模的供应商)还会比较客气。一旦这个卖场人声鼎沸起来,您再来这里看看谁是爷爷谁是孙子。
面对呼之欲出的新产业格局,不同身份的人需要想清不同的事。
对移动来说—
n 在内容方面到底应该走多远,是立足于搭建好一个平台稳定、支付方便、产品齐全的数字沃尔玛,还是在可能的情况下直接通过组建合资公司甚至兼并收购切入内容制作产业?(我的答案:前者,起码短期内如此。)
n 同SP应该保持一个什么样的关系,是继续相互依赖给出多平台生存的空间把该让的利益让出来,还是逐步架空、挤压和收网把今天别人的利益转移到自己的手里?(我的答案:毫无疑问也是前者。)
对SP来说—
n 先检讨自己:以前在诚信方面的问题给自己挖了个大坑,客观上帮助把自己的内容合作伙伴推向了自己的上游。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要想保住我们自己在产业链中的位置,我们能不能先学会把真实的下载数给人家数好!
n 然后想清楚怎么改进:人家移动沃尔玛一旦推出来,我们还能为我们的内容客户做点什么?移动做平台没问题,但是做营销服务(尤其是面向内容提供商的服务)短期内不可能出太多的彩(因为那种服务意识还不在它的血液里)。这正是SP的机会。我们必须从整天想着怎么蒙人家的下载数转变为整天想着怎么帮人家能够在我们自己的平台以及移动的新平台上卖出更多的下载。
对内容提供商来说—
n 一定不要对移动的平台抱有太多的幻想和过高的期望。这个平台只能帮助一首好听的歌买得更好,但是它不能帮助一首难听的歌变得好听。无论有没有移动本身的沃尔玛,我们的核心竞争力都将来自于我们作品和艺人的质量而不是其它。
n 一定不要过早地宣判SP的死刑。请记住,在垄断和竞争之间,永远要选择竞争,除非你是那家垄断者本身。如果最主要的无线销售渠道都掌握在一家公司的手里,无论这家公司多么有实力多么高素质多么讲道德,都将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移动平台推出以后,对内容提供商来说,SP不是越来越无足轻重了,而是越来越重要了,因为它们至少可以帮助我们分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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