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夏天——大学往事1987-19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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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星星表现已很明显,这可以瞒过别人,但瞒不过林林。
在这所万余人的大学校园,想刻意躲开某个人并非难事。林林和王星星不同系,大二开始,已不在一起上大课,做到这点更是轻而易举。而且,分手后,两人也的确做到了。
当初跟王星星分手,林林自觉问心无愧。在同学们眼里也是这样。而王星星却给人一种有些背信弃义的印象。林林因为“占据道德高地”,偶尔有一两次跟王星星相遇,总是很自然地打招呼,像老朋友一样。
他的自然和友善是发自内心的。他看不起那种人——好的时候如胶似漆,一旦分手就视同水火。他觉得,即使败了,也要败得有君子风度。
而王星星却大不相同。这个素以“什么都不在乎”著称的女孩,在拒绝了刘小明,投入林林怀抱后,还表现得相当出色。跟林林分手后,表现却大相径庭,显然跟一贯作风很不相符。那天于夫过生日,王星星和杨丽都应邀参加了三〇九六寝室的晚宴。林林事先并不知道。那晚正巧他没去晚自修,在寝室洗衣服。脏衣服已攒了一堆,再不洗就没得穿了。洗完衣服已近九点,他推开门去卫生间,正巧遇见王星星从门口经过。穿着漂亮紫色连衣裙的她本想迅速经过,没料到偏偏这时林林寝室的门开了,便反射地躲到墙根匆匆而过,连头都没敢抬起。想起她那副样子,林林至今都感到于心不忍。不知道她当时有没有看清开门人是谁,假如她知道是他,一定会在心里感慨“冤家路窄”。
有些事情就是那么巧,否则林林不会刚刚治愈了王星星留给他的痛创,王星星就再次出现。尽管他们所谓的恋爱,暂短得根本不像恋爱,但它毕竟是林林一生中的第一次,多少会带给他一些伤害。在此之前,林林只不过在高中时偷偷喜欢过一个女孩,那仅仅是一种喜欢,跟喜欢某个电影明星的感觉差不多。所以,分手后他表现得很有绅士风度,但内心深处仍有一丝莫名的不快,那是一种说不清楚的情绪。
上高中时,林林就曾发现一个奇怪现象,在他进入大学校园后,发现这种现象更加明显。这就是,这些正处于人生黄金时代的青春部落成员们,大都有个共同特点,每个假期之后都会有新变化。那种变化,不仅局限在外表,更多是内在的。那是一种蒙太奇式的变化,从前活泼的同学,一个假期过后,会突然间变得沉默寡言,而一些性格内向的,会一夜之间变成放荡不拘的家伙;从前循规蹈矩,一本正经的人,会变得不正经,而那些不正经的人,却又变得俨然正人君子一般。想必这些人都是些偏执分子,不是左就是右。或者是个刚学步的孩童,在规定的直线上不是总是走不直,总也不能恰到好处。
林林也是如此。只是他一直把这种变化当成是走向成熟的标志。这种所谓成熟,没有类似金秋的喜悦,有的却是一丝淡淡的惆怅。对他而言,每个学期结束后,回到那座小村庄,过上一个多月无忧无虑的日子,简直胜过隐居。寒假里,白天拜亲访友,约几个童年玩伴踏雪登高,或者干脆手执一卷《唐诗三百首》坐在窗前,透过窗花的空隙,独品“窗含西岭千秋雪”的美妙意境。晚上,或独资徜徉于月光下的雪野,感受冷辉中轮廓清晰的村庄那种苍凉之美,或一家人围坐在热炕上叙家常,地上放着火红的炭火盆。暑假,白天既可以一头钻进寂静而又茂盛的大森林中,拥抱生机勃勃的大自然,唤起对生命的强烈渴望,又可以坐在老榆树下扇着扇子,听老如历史的老人,没完没了地重复讲述老如老人的历史。还可以带上一帮孩子,簇拥着走向村外的清澈池塘,人群中有比他年龄还小的长辈,也有比他年龄大要大的晚辈。晚上一个人徘徊在村边那条伸向遥远的小路上,呼吸着大片野花的清香,仰望群星密布的天空胡思乱想。没有城市的喧嚣,没有充斥煤烟味儿的空气。没有早七点吃饭,八点上课,中午十一点半下课,吃午饭,下午一点四十五分上课,五点下课,吃晚饭,十点四十五分熄灯就寝的限制,想几点起床就几点起床,想几时睡觉就几时睡觉。母亲总是用慈爱的目光去包容这一切,因为他是她远在异乡求学的宝贝儿子。
只有在那些日子,林林才有闲暇静下来,去想那些平时无暇去深思的问题。这种思考的结果,导致了所谓蒙太奇般的变化,使他从大一第一学期那个单纯无知的男孩,一跃堕入初恋情网,不久就又遭到失败。同样使他从大一下学期那个因为纯真而痛苦的失落者,转眼间变成今天的逍遥生。
时至今日,那种逍遥已渐渐从当初的刻意,化成今天的习惯成自然。而这种逍遥,反过来又使他更加领悟人生的痛苦和欢乐的真正含义。这种领悟,又促使了他的逍遥。他越来越认识到人生不过如此。
“人类好像是介于天地之间,介于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之间,介于崇高的思想和卑劣的情欲之间。这样被夹在中间便是人类天性的本质;渴望知识和渴求清水,喜爱一个良好的思想和喜爱一盘精美的炒笋肉,向慕一句美丽的词语和向慕一个漂亮的女人:这些都是人之常情。因此,我们的世间免不了是一个不完美的世界。”林林记得有本书上有过这么一段话,并且还总结道:“既然我们得到了这种人类的天性,那么,让我们就这样开始做人吧。况且,要逃避这个命运反正是做不到的。”看来人生就是这样,只有知足,才能常乐。得不到的东西原本不该得到,而不该得到的东西,就不该去追求。
王星星就属于那种不该得到的东西。林林这么认为,已绝非基于阿Q的精神胜利法,而是完完全全出于二十岁的理智。也许这也算是人生的一次彻悟。彻悟的结果,王星星在他心中的影子,便如同室外张贴的广告画,随着时光的流移,被漂洗的越来越模糊。偶尔在轻松的学习和繁忙的玩乐间隙,无缘无故地记起往事,却发觉自己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已潜意识地将之做了人为剪接和重新粘合,仿佛那个曾给过他柔情蜜意的女孩,与那个耍弄他一番后无情离去的家伙并非同一个人。前者不是王星星,后者才是。往日所有的烦恼,皆因后面那个家伙,而那些值得回味的美好往事,则跟她毫无关系。这么认为倒很不错,只是还有个问题找不出答案,就是:后来,那个可爱的女孩哪儿去了?想来想去,唯一够煽情的,就是她死去了。才子多情,佳人薄命,才能催人泪下。
这样胡思乱想,久而久之,林林开始嘲笑自己,真有些怀疑那一切都并未真正发生过,不过是像小说家一样,为一部尚未下笔的言情小说所做的构思。
“或者,我患了妄想症。”他猜测。但无论是真还是假,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所有的一切都已不再,用毛老人家的话说:“俱往矣!”
所以,那天王军提起王星星,林林并未有什么明显反应。这丝毫不必感到费解。不仅如此,即使后来一段时间,林林发现王星星跟他同寝室的弟兄们又开始有了交往,继而发觉赵雄每次闲聊时,都有意无意扯到王星星的名字,并暗中观察他的反应,他仍形如磐石,不为所动。
夕阳挂向林梢,
归雀鸣叫黄昏。
我将你散落的花瓣捧起,
祭奠死去的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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