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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唐十八岁一本书书名秋月不老遗憾花枪且饮且行折腾不要命 |
傍近黄昏的时候,我在这个城市的街道上溜达。
我的腋下夹着一本冯唐的书。
太阳在这个城市的楼层之上慢慢落下去,暑气立刻消减,街上人们的脚步就不再匆忙。这个时候,我走的漫无目的,就一直走着,经过一个又一个的橱窗。走到最后,不知为什么就觉得自己走路的样子别扭起来,虽然这个时候我心里充满着欢喜,但是别扭感是真实存在的。
后来终于想明白,我的欢喜和别扭都来自腋下的这本书。
披一条围巾,腋下一本大书,招摇过市。
那是五四青年干的事。
我十八岁的时候就常常做这样的模仿秀,在大街上。如果幸而遇到一个美女,或者美女给个惊鸿一瞥,那么这一趟走秀感觉就很完美。只是那时候大部头的书很难找到,围巾也不是纯白色的那一种,留下一些遗憾。十八岁,上帝没有给我一本书,因为我确信一本书可以带给我一个姑娘。
现在,腋下的这本书就仿佛在不住提醒地自己,人到中年天过晌午,啥也别想了。我只想找一个地方坐下来,喝点什么,顺便翻翻这本书。
我选了一家小酒馆,点了几个小菜,要了两瓶啤酒。
其实是一家面馆,兼卖一些简单的下酒小菜。
在南方的这个城市,我喜欢在这样的假日撇下豆妈和豆豆,一个人漫无目的的游荡。这会让我重新找到漂泊的感觉。
漂泊,是一个非常美好的体验。对于我来说,不需要跑去新疆的戈壁坝上的草原西藏的阿里,那样费钱费力不说而且非常不实惠,我只是需要在这个城市走的离家远一点,去找一家面馆。一个把馒头做的象石头把面条下的半生不熟的面馆,就足可以给我异乡的感觉了。
幸运的是,这样的面馆在我的这个城市多如牛毛。我的小区附近,有一家山东水饺店。店主说一口温州话,专做芹菜水饺,他的这个创意让我很是愤怒了一阵子。
我在的这个酒馆的人不是很多,我可以选择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服务生给我拿来一个烟缸,我可以在落日的余晖里慢慢点燃一支烟。
这个时候短信就来了。短信说,小楼给我写了一篇字。
手机上网的好处就是随时随地可以去读最新的文字。小楼写到:我就幻想着有一日,豆妈对林有财说,“财哥,春花胜过秋月色……可召小楼辈同来一饮。”
立刻就欢喜起来。
我的欢喜当然不是预谋着有一天和小楼等辈去春花秋月,饮酒这样的雅事还是找美女最好。我只是觉得小楼的文字完全可以收到我的新书里去做个后记。
这个夏天,上帝给我一本书。
——也许有一天黄昏,会有某个翩翩少年围巾飘扬,去泡个姑娘。
而他腋下夹的那本书,正就是我的。
这是我目前想到我的这本书最美好的用途,而不是那帮狐朋狗友们说的:村长快出书吧,咱村东头厕所里又没有手纸了。
晚上我和林子在网上讨论我的书名。
林子大多时间都是应酬到半夜才上网来。他上来就找我聊两句,这似乎成了我们之间的习惯。不过我们从来不谈人生,只谈文字和林豆豆,林豆豆如果哪一次考了满分就会委托我和林子要奖励,有时候要一本书,有时候要一件衣服,很是无赖。
林子坚持认为我的新书应该叫《且饮且行》。
我说,叫《花枪》也是不错。讨论未果。
要睡觉的时候,我想起三笑出书时候的折腾劲,我比她差多了。
对喜欢文字的人来说,写字就如曾国藩初带兵:不要钱,不要命。
这话是冯唐说的,我想起这句话来,嘿地一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