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锦衣,不夜行
(2009-05-26 21: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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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刚得了一个小奖,得瑟一下。
得奖的文章是《姥姥的,樱桃》,纯粹因为林64写的。林64是我少年时代的好友,他告诉我说家乡有一个征文,要我写一篇文章来参赛。我写好了用邮箱发出去以后,就忘了这件事。直到昨天,有人加我的QQ,说是征文组委会的,才知道得奖了。
有时候想起故乡,就会想起一些人。
事实上,故乡就是由一些人一些事组成的符号。比如我的故乡,林64就占有很重要的位置。一个地方正是因为有一些朋友才让人想念,并且温暖。
那一天,我把文章发到了林64的邮箱里,就给他打电话。林64在镇上和一帮人在喝酒,听他的声音已经是微醺的。他在电话里说,谢谢你还记得我,记得我们年少时候的梦想。林64是一个感情不甚外露的人。他一这样说,我就知道他喝多了。
我在电话里听着他絮叨,还有周围嘈杂的劝酒声。我能想象他一个人捧着电话,旁若无人的样子。想到同桌的人会暗自腹诽,我稍微的脸红了一下。
最后我说,64你酒多了,回家的时候别开车,一定要记着啊。
每次回老家,我一定会找林64喝一次酒。
每次他敬我酒我就干完,所以每次都是我醉。
林64看了我发给他的文章,他说你这样写不行。我恼了,说不行你来写写看,他就不再批评我了。
这一次,征文组要我的联系地址,我把老家的地址给他们了。
项羽是咋说的。有锦衣,咱绝不夜行。
我的新书要出了。
书名暂定叫《过时锦衣》。林子说,这个书名不行。
我也恼了。
不行你来起个看!
最后是广告。
诚征书名,要求,书名近似标题党又带点文艺腔。闲人说,且饮且行酒不错,林子说应该叫锦衣夜行。我都不太满意。
最后,我想找人给我写个后记。
起书名和写后记的人,我请你去鉄橛子山去吃樱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