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火在漫卷山岗,烧出一通异样的灿烂。这是我对故乡最惬意的回想,无论我在故乡做学生还是当老师的时候,我都有放野火的习惯,当然范围在我控制之内。最爽的野火,是在春节前,野外的农作物早被收拾干净,只剩下一个自然供我逍遥。若是冬深,朔风呼啸,衰草连绵,最是合适不过。当火起时,放眼望去,明耀光芒,狼烟缭绕,直冲蓝天。在乡愁的旗帜下,回忆故乡,谋划过年的活动项目,无疑,自由的放野火是我最怀念和渴望的。山水有相逢,野火对我而言,是某种欲望仪式化的体认。
老家的月光
我还有一个梦想,就是回到故乡写作。我的故乡在山东日照,是梅雨季的最北端,因为特殊的地缘,冬暖夏凉,雨水也算充足。2004年的初夏,我到北京的第一周,就流过两次鼻血,对于首都的干燥有着深沉的记忆,每每记起奶奶家南瓜的秧蔓,肆意伸展,笼罩着大半个天井的绿意,大腕的南瓜倒垂在头顶,我躺在凉椅上看书,都是在大都市所再没有的专注。
到了北京,才更明白月是故乡明。都市里早就没有夜晚,月光被驱逐出境,城市人是永恒需要白昼的怪物。中国人的乡村,是传统的生活方式,21世纪初还能够找寻到几千年农村的生活方式的尾巴。乡村就是让你自由看月光的地方,不要告诉我,你上追八代都是城市人,那样你们家族错过了许多精彩。不过恕我诚实,其实三十年前,在城市里也可以看到月光。我个人觉得,当一个人在钢筋水泥的都市高楼里出生,乡村的含义就近乎零。我们回到乡村,就回到了精神上的乡村。
乡村,又在不同的语境中,被称为乡下、乡野、农村,其实归根结底也就是老家。所谓家,本义是屋顶下的猪(豕)而已。而猪是我们中国人在农业时代最重要的家畜,平日的生活却最是自如。我想,造字的苍颉也在羡慕猪的闲逸。在我上学时,好多同学都表示过对猪的生活状态的向往,然而也不免在长大后离开乡村四海为家。每当春节时,大家都把自己当作货物,利用不同的交通工具奔回老家。除夕听风,元宵看月,风是启示,月则光明。故乡的山水风物,熟人的寒暄议论,祖宗的风俗坟茔,彼此之间的眼神姿势的默契,是现代人老家过年的内在要求,因为只有乡村才能给予扎实的从容,这里没有外来标准和惯例的干涉,一切都在你的记忆中,在祖宗生活过的土地上方可实现家族的真正团圆。乡村终究是一种生存方式,是一种属于个人的文化。我们可以穿一样的品牌,关心同一部电影,谈一个绯闻话题,现代社会提供了海量的信息同时给了一个标准,我们似乎越来越没面目,但是有一点绝对无从统一,那就是我们的身体里保存着、传承着乡村的讯息。
永远的炊烟
当离开乡村时,我们会总结炊烟的涵义。在炊烟徐徐漂升的地方,我们的性灵可以在整个大地上游移,头顶上永远有一个灿烂的星空,然而月曾经照古人,也照天下。时空都在变,而乡村不变。举头望明月,低头思乡村。很小很小的时候,没觉得诗仙这两句诗有什么特别。这月光,在童年是最充裕的,月光下,有露天电影院,有看场的乐趣,更有萤火虫儿,但那似乎都不如眯着眼睛注视月光更有意思,但这些似乎在异乡也有,年少时确实是这么想的。但当自己长大,真的离开了乡村,却再也没有那份感觉,哪怕参加诗人的夜间集会,哪怕写下婉转缠绵的文字,任我们再慷慨解囊,那只是一种状态,时有时无,在外,我总没有真正踏实的感觉,大地和月光依然在,却不再有乡村的感觉,原来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是那么美好,乡村总还是自己的好,无论你是什么人,项羽也罢,汉高祖也罢,行走或是还乡,若没有熟悉的观众,那惬意总要打许多折扣。
2003年的国庆七日,是我最后一次留在故乡,之后我到了广州,开始追逐被工业化过度侵蚀的生活。我呆在故乡,北方的最普通的乡村,它位于北纬三十五度,东经一百一十九度的黄海边。所谓边,其实还有50里,我以为那是最恰当的距离,她的名字就做石旺沟。没有了与外界的现代化联系,与阿婆阿爷阿猫阿狗同在一片蓝天下呼吸,卷起裤管趟着相同的泥浆,颤抖着仿佛的凛冽秋霜,寒喧了彼此的重复,诅咒着恶劣的气候。闲来登山以自许清高,饿来顺手拔颗大萝卜吭哧哧吃下去,也曾经牵邻居的几只羊去放,躺倒在白云苍狗的苍穹下看云舒云卷。更有建功立业的冲动,爬起来用镢头劈开涉嫌的洞口,掳掠田鼠的过冬的库藏。喝酣畅高昂的高粱酒,划畅快淋漓的醉拳,也痛骂基层政权的无动于衷,听他们的唠叨,品他们的酸甜,倾听他们的诉说,换回的是温馨的体验。乡村可以让我们抒发愤怒、困惑和无助,是现代人思想最后的避风塘。和城市相比,乡村的田野是无限宽广的。
旅人与故乡
对我而言,在故乡之外,便始终在路上,旅程上的风景粗犷抑或秀美,只是一个过程,单向度的掠过后,只剩在脑海里,化作浮影而已,而骨子里的气息只能是乡村蕴藉给你的。漂泊、追求、体认、奋斗,不过是在回应乡村的召唤,在我们心灵的最深处的脉动是和乡村的潮汐共震的。古人所谓书读万卷,路行万里,便是这个意思。不过我们不可能一直在乡村,走出意味着区别与差异,我们更要面对现实中的众多难题,比如你的口音、口味与风俗、习惯,甚至于被指为乡气。然而正是乡村给了我们最持久的鲜活感受,鲁迅始终在小说里搬演他的绍兴,周作人怀念的乌篷船也只能夜航在老家,老舍的茶馆和胡同也只能在北京,萧红的呼兰河上空的火烧云掩映了她的生命,章明的电影里招摇着巫山云雨,张元的绿茶我相信便是连云港的出产。我们只能回到乡村,才能寻找回自己的口音和口味,才发现什么才是正宗,什么才是本真的自我。
在我们的老家之外,也许会有第二乡故乡,而在精神上,也可能选择一个故乡。于我,则是荷马嘴中吟唱的伊塔刻。伊塔刻是史诗中的英雄俄底修斯的乡村,是光明与神圣,智慧与果敢的土地,他在特洛伊战争之后,历经十六年终于回到伊塔刻。离开老家之后,我在寻觅伊塔刻。在北京的郊外,还是杭州的乡下,在于某种缘分。
在每个人的内心中,故乡都是神圣的。我们不能选择自己的出生地,但是能够把握自己的栖息地,诗意的栖息,故乡清新的空气永远诱惑着我,我不能把自己圈养在城市,这就开始新的寻找。文字和影像,都是新的征程。在过年的名义下,回到故乡,是否能够抚慰乡愁的暗涌?我想,或许是自欺欺人,或许是将错就错。彻底的将自己植入城市的方程式中,说不好老家的方言,亲戚朋友未必会真正责怪你,可是你自己知道,你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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