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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可以很崇高的
——看歌剧《赵氏孤儿》有感
解玺璋
歌剧《赵氏孤儿》提供了一种可能,使我们重新认识人所能触摸的道德境界其高度究竟在哪里?换句话说,崇高是不是人所具有的一种品质?看得出来,在这里,邹静之是想做一点尝试,他想让程婴、公孙杵臼还有韩厥摸一摸这个道德的,或者说人性的制高点。他当然是相信有这个制高点的。虽然科学家告诉我们,人类是从动物进化而来,动物所具有的我都具有,所谓本能,所谓潜意识或无意识,所谓欲望,都指向一点,即人类也是自然演进中的一种物质现象,也有求生,怕死,贪色、爱财的本性;但是,动物性绝对不是人的唯一属性,人一定还有只属于自己而动物尚不具备的东西。一言以蔽之,这种东西就是神性。亚里士多德说过:“在我们所知道的所有活物中,唯有人具有神性,或者说,人所具有的神性无论如何都比其他活物具有的神性要更加充分。”他所说的神性,应该不是神秘性,而是精神性,也就是人为了寻求自身存在的意义而表现出来的意志力。这是人区别于其他生物而自己设定的所以活着的理由。人可以被物质的世界所束缚,所奴役,比如万有引力,比如食色二字,都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是须臾不可缺少的东西。但就像俗语所言,吃饭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不能就为了吃饭一样,人活在世上,还须有一个安心立命的所在。这个所在不在别处,就在我们的心里,即人类所独有的精神、信仰、意志和道德感。如果说,这世上真有上帝的话,那么,这就是我们的上帝。所以,培根说:“否定上帝就等于破坏人的崇高性质。就肉体而言,人肯定是禽兽的亲属。若就精神而言,人不能成为上帝的亲属,那么,人也就成了卑鄙无耻的可怜虫。”
其实,人与非人,常常就悬于一线,或存于一闪念中。邹静之的这部作品就牢牢地抓住了这一点,写出了人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的挣扎与决择。他把笔墨主要给了程婴,但也兼及韩厥和公孙杵臼。我们看到,在公主府目睹了血腥屠杀的程婴,面对公主的最后祈求,内心是很不平静的。这个草泽医生,邹静之赋予他一种对安详的日常生活的期待,所以,最初他没有想到自己会卷入这场政治厮杀。“我只想平静地活下去啊”,为此,他一再哀求公主能收回成命。也许,我们不能责备程婴贪生怕死,从当今非常时髦的所谓人性的观念出发,我们甚至得说,贪生怕死的程婴倒可能是真实的。但是,在舞台上,事情正在起变化。突然,孩子发出了惊恐的哭声,程婴也看到了公主上吊自缢的身影。很显然,正是公主的自绝和孩子的啼哭,让慌乱中的程婴“静”了下来,这时,他有一段深情的咏叹,唱出了自己的忏悔和内省:
我都做了些什么……
细小的火焰经过我的手将要熄灭……
高贵的头颅低下时,我转过了身
三百人的血滴,敲不响你怀中的剑啊
面对婴儿的啼哭,你关闭了心
啊,公主啊
你高悬的绝望像刀一样把我割伤,
我一个软弱的人,面对忠义却选择了逃亡!
说到底,还是人所具有的良知唤醒了他,使他战胜了胆怯和自私,并在公主面前许下诺言,发誓要救赵孤于险境。就是这一声承诺,改写了他的人生。从此,为救赵孤,他不仅牺牲了自己的儿子,而且忍辱负重18年,等待孤儿的长大。直到孤儿复仇之后,他对公主有了交代,对公孙杵臼也有了交代,才安心地死去,“我终于可以坦荡如花朵一样向着你们飘飞”,他唱道,这个“你们”就是在天上等待他的公主和公孙杵臼,也许还有韩厥。
程婴带着赵孤逃离公主府,在府门口,他遇到了守在门口,要将赵孤搜出,以绝赵家之根的韩厥。从韩厥身上,邹静之再次发现了人性的崇高和伟大。他震惊于一个草泽医生偏偏要管这天大的事情,于是唱道:
……啊,一个平民在我面前求死……
他背负赵家最终的根苗赴汤蹈火,
他背着必死的孤儿从刀枪的荆棘中走过……
一个平民啊,草泽医生,你绝望中的诺言让我羞愧;
让追杀孤儿的武士羞愧……
剑啊,追随我驰骋疆场的剑啊,此时你已沉重得举不起来……
啊,你虫蛭一样细小的平民,让一个武士无地自容,
请起来吧,我该赞美你,为你而歌,
请将孩子带走吧,将赵家的薪火带走!
这是一颗良心的觉悟,它使得这个人在瞬间完成了精神与灵魂的提升,当他把剑锋对准自己的时候,他让我们看到了人性可以触摸的新的高度。接下来,公孙杵臼出场了。他也被程婴的献身精神所感动,他要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救赵孤和全城的婴儿。他问程婴:“献出生命和抚养孤儿,哪个更难?”程婴回答:“后者更难。”他说:“那好,把难的留给你,去告发我吧,就说晋国的老臣公孙杵臼藏匿了赵氏孤儿。”这又是一个舍生取义的人物。天宝十一年,李白游历河北,曾在邯郸城楼写下激昂的诗句:
提携袴中儿,
杵臼及程婴。
空孤献白刃,
必死耀丹诚。
在他眼里,这两个人物都是侠义精神的化身,都是重然诺,讲诚信,有气节的忠臣义士,赞美他们是天经地义的。司马迁乃至纪君祥(元杂剧《赵氏孤儿》的作者)都是由衷地为他们唱赞歌的。王国维在《宋元戏曲史》中也对纪君祥的创作大加赞赏,他说:“剧中虽有恶人交构其间,而其蹈汤赴火者,仍出于其主人翁之意志,即列之于世界大悲剧中,亦无愧色也。”法国启蒙主义思想家伏尔泰在向法国国王推荐这个中国悲剧时,也称赞它能“引起人们的道德感”,他说:“《赵氏孤儿》是一篇宝贵的大作,它使人了解中国精神,有甚于人们对这个庞大帝国所曾作和所将作的一切陈述。”他还说:“这个民族三千年来就研究这种用言行周旋来妙呈色相,用情节对话来劝世说法的艺术了。”三千年固属于夸张,但以戏剧净化人心,启发民智,鼓舞精神,不能不说是一种文化传统,这个传统至少可以上溯到孔子文以载道、文章教化的主张。
实际上,近年来的“赵氏孤儿”热正是对于当今社会道德焦虑的一种回应。这个题材所包含的诚信、气节、奉献、牺牲等道德诉求,恰恰折射了当今社会在道德伦理、人生目的方面的失范。邹静之多次谈到,他写这个戏,就是要弘扬几千年来使我们这个民族得以安身立命的义无反顾,高风亮节,所谓不失其赤子之心,这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终极目标,也是人的唯一目的。但不是所有关于赵氏孤儿的改编或新编,都看重并认同这种道义和价值。在观看歌剧《赵氏孤儿》之前,我曾在短短几年时间里先后看过三个版本的话剧和一部电影,它们所演绎的是同一个故事,而故事原型都来自传统京剧《搜孤救孤》和《史记》中的某些记载,但这个故事给予大家的感受、体验、思考和联想,却有种种不同。从这些叙事文本的倾向和态度中不难看出,他们对传统叙事的质疑比较多地集中在三个方面:其一,不相信故事的真实性,认为人在本质上都是自私的,都有求生和自我保护的本能,所谓崇高,一定是伪崇高,所谓道德,一定是伪道德,都是统治者为了教化臣民,奴化臣民的思想,刻意编造出来的,要写人,写活生生的人,就要去伪存真;其二,杀死自己的亲生儿子是反人性,反人道的,甚至是不可理喻的,有人指出,即使你的目的是崇高的,你也无权决定一个孩子的生死;其三,赵孤的复仇体现了冤冤相报的落后观念,相逢一笑泯恩仇不好吗?而且,为什么要让后代为前辈的仇恨负责呢?长大成人的赵孤对抚养他长大的程婴说,赵家的仇恨与我无关,复仇还是不复仇,最后竟成了问题。
很显然,所有这些看法,都可以从当下流行的哲学、思想、理论的各种思潮中找到其根源,正是这些思潮决定和支配着我们的道德态度。沃尔特·李普曼就曾观察到这样一种现象,“一些现代性的酸”,已经使过去各种宗教式的笃信溶解了。他认为,科学方法的影响以及工业都市社会的发展是使各种绝对的东西失去信仰的主要因素,甚至在道德领域里,我们从《旧约全书》中希伯来人那儿继承下来的诫条也正开始在一个新时代的精神里溶解。他说的这种情况,基本上适用于当今的中国。试想,所谓相对主义、人道主义、实用主义、科学主义、个人主义、精神分析,等等所有这些思想理论,我们很难说它们对与错、好与坏,但它们的确影响到我们的人生观、道德价值观。如果我们不能明白生活的意义,不能明白来到这个世上走一遭究竟是为了什么,那么,我们对当今社会的种种道德乱象,也只能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这是比道德沦丧本身更恐怖,更可怕的事情。所以我想,我们在呼吁道德重建的同时,是不是有必要对道德背后的种种思想理论、社会思潮做一番深刻的反思呢?这始终是个问题,而且是被我们长期忽略的问题。